青海五矿中铁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三批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青海五矿中铁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三批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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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五矿中铁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三批甲供物资招标采购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高速公路波行护栏、附属物及配件,刺铁丝、栅栏, 标志标牌)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1-200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G6联络线G0612西宁至和田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 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西部规划纲要》)规划的“八 纵八横”骨架“横二”一一天津至喀什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拟建项目横跨海西、海北两州,是 区域重要的通州高等级公路,也是青海湖北岸一条重要的政治、经济干线,同时与规划中的西海至白银高速公路衔接,是青海省与甘肃省新的高速出省通道。 本标段(XC-2)路线起点位于K205 600,经过关角山隧道,路线终点位于K231 361处,路线全长20.342Km。本项目釆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釆用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釆用26m,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13M ,本此招标材料HL-01和HL-02适用于桩号K211 215至桩号K222 481施工范围,HL-03适用于桩号K207 570至桩号K222 481施工范围。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所需交安工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高速公路波行护栏、附属物及配件,刺铁丝、栅栏,标志标牌。包件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交通安全工程材料生产或经营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3.2.1 HL-01投标人所供应的高速公路波型护栏,附属物和配件每月不低于1500吨或30000米。 3.2.2 HL-02投标人所供应的刺铁丝每月不低于100吨或670000米。 3.2.3 HL-03投标人所供应的标志标牌每月不低于300平方米。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供货组织方案,组织物流运输与仓储的措施以及售后服务如何保障等必要内容。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不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两份,审计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同时必须提供审计该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扫描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高速公路波行护栏、附属物配件,刺铁丝,标志标牌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本项目设计标准的各项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2017年至2020年内其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8月20日至2021 年8 月26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8 月26日17:00 。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8.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标书款与保证金必须分开汇出,不得一笔汇出,否则将其款项全部视作为保证金。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完善开票信息。 招标组织人核实收到款项后,将在24小时内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8月31 日9 时30 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1 年8 月31 日9 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青海五矿中铁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88号办公楼东侧栋第5层 联系人:何林开 电话:189*****080邮箱:********5@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何林开电话:189*****080邮箱:hushuangqi338@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0018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付款单位从农行汇出要选择“跨行”交易,且开户行类别里要选择“其他银行”,不能选择“中国农行业务银行”;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9.附件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2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3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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