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EPC)
[衡阳市]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EPC)
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5-430421-04-01-9936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EPC);
2.2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岘山镇、台源镇、集兵镇、关市镇、井头镇、三湖镇、渣江镇、洪市镇、溪江乡、金溪镇、金兰镇等乡镇;
2.3建设规模内容:本次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47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具体为:(1)土地平整。本项目土地平整2529.10亩;(2)土壤改良。本项目拟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投放生石灰、种植绿肥等措施改良土壤40918.00亩;(3)灌溉与排水。扩建维修骨干山塘277座;修建电灌站7处;修建渠系主要建筑物7处;衬砌明渠100.52km,排水暗渠21.83km;(4)高效节水灌溉。本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共5000.00亩;(5)田间道路。本项目修建机耕路12.50km,生产路39.91km,其他田间道27.44km;(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岸坡防护19950.00m;(7)科技推广。安装太阳能诱蛾杀虫灯166盏;放置二化螟诱捕器2050个,布置黄板40000块。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计划工期:24个月(含设计、施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2)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他设计岗位人员均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6.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6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10、疫情防控: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中路92号
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138*****692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民苑18栋2单元2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880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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