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

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猴屿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以【20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含: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包含: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2) 发包内容:包含:2021年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乡村振兴景观提升工程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元;组成: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36865元。K值=12%,;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96元元;组成:发包价=(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36865元)*(1-12%)+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3686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长乐区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施工(市政)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1年 08月 10日 15点 00分 到 16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工程款支付按上级拨款进度拨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经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责任期满后付清。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7.3 履约担保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l.fuebid.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象屿村建新路205号邮编:350126
电子邮箱:********6@qq.com
电话:159*****163传真:
联系人:陈彬彬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至八层)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提升 乡村 象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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