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小班借用教室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限额以下招标公告

学校幼儿园小班借用教室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限额以下招标公告

学校幼儿园小班借用教室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限额以下招标公告

学校将于近期就“学校幼儿园小班借用教室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进行限额以下采购,邀请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高铁名录库及社会服务供应商一起前来参与投标。如高铁名录库单位投标达到或超过3家的,则按有关文件规定在高铁名录库单位内评标开标;如高铁名录库单位投标不足3家的,则社会投标单位均可一起进入评标。

一、采购编号: SDSY2021-08-20

二、采购内容:学校幼儿园小班借用苏州幼儿师专幼儿园教室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租赁期限为6个月。

三、本次服务内容数量如下

(一)对所提供租赁空气净化器/台的参数要求:

1.净化风量>500m3/h.

2.最大噪音<65分贝。

3.能效等级:颗粒物高效级;甲醛高效级。

4.污染物净化等级CCM(mg):PM2.5>P4;甲醛>F4.

5.单位时间净化能力CADR:PM2.5>400m3/h;甲醛>330m3/h;甲苯>200m3/h.

6.使用面积>40m2

(二)空气净化器租赁数量:12台(每个教室2台)

(三)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对租赁产品提供6个月免费包换(除滤网外);保修期从甲方收货之日算起。

1.保修:

a.保修期内,如果租赁产品出现任何非人为故障(除滤网部分),乙方负责提供保修服务,并且负责维修的人工和配件费用。

b.机器使用后在租赁期内,根据滤网指示灯提醒更换新滤网;第一层前置滤网建议甲方每2个月清洗一次,滤网指示灯对应的滤网1、滤网2、滤网3需更换时,由乙方免费上门更换新滤网。

2.维修:

a.自甲方租赁产品之日起,凡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6个月内乙方免费维修。

b.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维修(如使用不当、保管不妥、擅自拆机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同时会收取维修工本费。

c.非人为引起的故障,6个月内包换。

四、报价要求:

(一)请在此数量和服务要求基础上计算,注明各项单价、总价,将以总价报价作为评审主要内容。

(二)总价报价为最终报价,完全包含了运输费、上门服务费、包换保修配件、税金等其他费用。

五、服务质量及数量的验收方式

由学校幼儿园小班年级负责空气净化器租赁数量和服务质量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方能按合同付款。

六、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服务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存在嫌疑证据或经查实的,将直接取消该承包商投标资格。

2.各投标单位间不得串标、陪标、围标,一经发现存在嫌疑证据或经查实的,将直接取消该承包商投标资格。

3.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投标单位将被列入本校内部公开招投标的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本校任何投标。上述单位的认定由本校招投标评审小组决定。

(二)服务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

1.必须提供服务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提供服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提供含有服务方案说明、按内部邀请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报价单。

4.可全面或部分提供能反映单位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素质、装备配置、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5.可提供反映同类中标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单位的服务合同)等。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服务供应商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完全密封装袋,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请注明谈判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投标书数量为一正一副二本,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学校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服务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七、有效投标与评标说明

1.投标的服务须与招标单位要求无偏离,服务质量、完成时间等指标符合招标单位使用要求。

2.投标单位达到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

八、投标方法:

1.信息获取:采购联系人:沈 钟,电话:********

2.投标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17:00整

3.投标标书送达地点:苏州市高铁新城蠡太路398号,苏州大学实验学校南门门卫室。

4.投标标书收件人: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总务部,彭蔚蔚收。

5.投标书数量:为一正一副二本

6.如高铁名录库单位投标达到或超过3家的,则按有关文件规定在高铁名录库单位内评标开标;如高铁名录库单位投标不足3家的,则社会投标单位均可一起进入评标。

7.学校招投标小组(3人以上)依照规范、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中评标,如果投标服务与招标单位要求差异较大的,采用综合评价评标;如果投标服务与招标单位要求差异不大的,则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集中开标后,电话通知中标服务商。

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总务部

2021年月8日20日


终审:苏州大学实验学校超管

标签: 租赁服务 净化器 教室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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