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员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3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ZB2021-N128. 2、项目名称:长安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全员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63,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第4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包, 1 批, 预算金额:750,000.00, 项目概况:采购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单独带和防护服相同质量鞋套),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采购一批防疫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 第2包: 二包, 1 批, 预算金额:286,000.00, 项目概况:采购医用N95口罩(套头)、医用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帽子,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采购一批防疫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 第3包: 三包, 1 批, 预算金额:407,000.00, 项目概况:采购一次性医用外科手套、 医用一次性防护面罩,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采购一批防疫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 第4包: 四包, 1 批, 预算金额:420,000.00, 项目概况:采购1:10混采采样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按照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采购一批防疫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1 00:00:00 至 2021-09-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5)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26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包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2包: 二包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3包: 三包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4包: 四包 ,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注:每工作日9:00-17:00,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31 14:0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99号 联系人:张乐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转800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天久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论证意见.doc 中天久信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