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厦佳园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厦佳园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厦佳园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2 20:18 发布人: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住房保障中心
项目概况
金厦佳园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2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厦佳园防水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ZB-CS2021-03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121.11元
最高限价:81,121.11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先后顺序为准);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提供信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份 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鑫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农技大厦286号商服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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