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文件要求,现将宣汉县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严格按照《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和标准,综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有机质提升等工程和生物措施,通过对现状土地进行连通地块、消除死角、并小为大、优化布局、贯通沟渠和培肥土壤等有利于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持续改造,实现项目区交通干道与田间作业道路相通、田间作业道路与地块互联互通、灌排沟渠与河道贯通和地块平整的“三通一平"目标,改造之后实现100%的地块机器能自如穿梭作业、100%的农作物机械操作能及的目标。

二、申报对象

宣汉县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

三、申报要求

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申报,并在申报期内受理“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报备,受理期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业主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具有流转集中连片土地200亩以上且该土地适合宜机化整理整治;三是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

四、项目建设时限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时限

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1000元以内。

2.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以内。

3.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以内。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竞争申报、谁建谁用”的灵活有效机制,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财政补助总额500万元。

五、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农田宜机化改造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1〕1218号)文件要求,牵头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奖补兑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建设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质量。

1.申报。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并报送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勘察,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专家组主要由农机、财政、农田、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3.公示。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将拟扶持对象名称、拟扶持项目、扶持内容、扶持金额、实施要求、所在地方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等,在宣汉县政府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4.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发放项目实施通知书,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1.编写项目申报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进行指导,不得代编代报。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申报书后,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报送时间。2021年8月15日之前。

4.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3份,并报送电子档。

受理单位: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联系人:汪久鸿联系电话:151*****660;邮箱:********8@qq.com">********8@qq.com

5.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报送项目申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验原件,交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5张(彩色)

相关农业项目业绩证明。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附件:1.宣汉县+实施主体2021年“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书模板

2.2021年宣汉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推荐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产业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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