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8-1-15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长乐筹东村华能福州分公司重件码头。

2.2规模:4*350MW+2*660MW。

2.3计划供货期:2021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计划采购数量155000吨(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协议。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计划采购数量为135000吨,标段二计划采购数量为20000吨。

2.6交货地点:福建长乐筹东村华能福州分公司重件码头。

2.7交货期:接到买方供货订单后根据现场需求时间到货(原则上提前10天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1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或提供框架合同累计至少1万吨及以上订单或发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合同或订单至少包含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货物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若生产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只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代理商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8月2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标段一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燃煤机组脱硫石灰石采购标段二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发展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号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HNZB_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标签: 脱硫石灰石 机组 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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