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疆港上东花苑1.2期及2期供热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疆港上东花苑1.2期及2期供热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疆施工[2021]08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疆港上东花苑1.2期及2期供热工程已由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东保自贸审【202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00.06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300.0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62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疆港上东花苑1.2期及2期供热工程,建设规模为26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增2台4.2MW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新建供热一次管线管径DN250,路由长度约300米,1.2期及2期热力站;总供热建筑面积26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1300.0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延安道与观澜路交口西南侧公益性公共设施预留用地东南角处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疆港上东花苑1.2期及2期供热工程上东花苑1.2期供热工程,招标范围:热力工程: 供热面积32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现状热源改造,在现有锅炉房增加一台循环泵和换热机组,新增6t燃气锅炉一台。2、上东花苑热力站内工艺管道及换热设备安装,上东花苑小区庭院内供热一次管线直埋敷设,管径DN250,路由长度230米。热力站最大管径DN300,供热面积3.2万平方米。总投资额62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五层第三会议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科技开发中心212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杨春景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文春(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10号504室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王小亨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8月2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杨春景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科技开发中心212室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受理负责人:王玉全、董晨暄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wangyq@dongjiang.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商务中心A2楼4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工程 开发 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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