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吐鲁番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23日11: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
预算金额¥187363.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
项目联系电话189*****313****-*******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264号高昌人社大院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帅150*****12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德兰189*****313****-*******

项目概况

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W2021-206

项目名称: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873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新发改批复〔2020〕73号文件核准批复立项。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经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授权,高昌区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特许经营准备及采购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高昌区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估算总投资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据《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吐鲁番旅游有轨电车 1 号线为环线,沿丝绸大道段落为双线,其他段落为单线,均为地面敷设。1号线线路起终点为游客中心,沿丝绸大道、坎儿井路、新城路、老城路、规划路敷设。线路全长 22.590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换乘站1座,于游客中心站与3 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506km,最大站间距 1.985km,最小站间距 890 m。3 号线为双线,均为地面线。3 号线起于 1号线的游客中心站,终于高铁站;沿丝绸大道、迎宾路、金州路、北京路敷设。线路全长 4.262km,共设车站 4 座,平均站间距 1.064km,最大站间距 1.77km,最小站间距 1km。全线设一处车辆基地,位于葡萄沟景区南侧、丝绸大道与苏公塔路交叉口西南象限地块,占地13.84ha。

2.2项目估算总投资及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7,363.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77,202.6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0,011.20万元,流动资金150.00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为项目资本金,金额为37,472.83万元,占总投资的20%;

第二部分为除资本金外的其他资金,金额为149,891.03万元,占总投资的80%。该部分资金为债务性融资,以项目公司为主体通过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途径解决。

2.3招标范围

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

包括如下:

2.3.1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实施,具体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提供包括运输、广告宣传、通讯、商业出租等内容的服务,获得客票收入和非票收入(广通商收入)。

2.3.2项目合作期年限

实施方案阶段设定的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如建设期或运营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在中国境内设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商业信誉良好,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

3.1.3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②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③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出资比例、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同时,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企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4至 2021-08-30(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网上领取时,需将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PDF(加盖鲜章)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qq.com,邮件正文中需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

账户名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2

行 号:********0011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网上领取采购文件的文件费发票为普票,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3@qq.com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如有开具发票等财务上的问题,请与孙秋艳联系,联系电话:****-*******。招标文件费壹仟元整(¥1,0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1311时(北京时间)。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招标公告期限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264号高昌人社大院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任帅

联系电话:150*****12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德兰

电 话:189*****313****-*******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特许经营期:本项目合作期设置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如建设期和运营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在中国境内设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2商业信誉良好,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1.3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截图及链接;②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③投标人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年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1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出资比例、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企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4至 2021-08-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网上领取时,需将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PDF(加盖鲜章)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qq.com,邮件正文中需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 账户名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 收款账号:****************2 行 号:********0011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吐鲁番旅游现代有轨电车(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网上领取采购文件的文件费发票为普票,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3@qq.com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如有开具发票等财务上的问题,请与孙秋艳联系,联系电话:****-*******。招标文件费壹仟元整(¥1,000),售后不退。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264号高昌人社大院高昌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任帅150*****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1单元1102室            

联系方式:孔德兰189*****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

电 话:  189*****3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有轨电车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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