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釆购项目(项目编号:GZSH2021-NK-ZC005)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釆购项目(项目编号:GZSH2021-NK-ZC005)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SH2021-NK-ZC005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釆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肆拾捌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489550.00)
最高限价:肆拾捌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489550.00)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釆购(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批 | 监控枪型摄像机(400万像素)、摄像机支架、桥架(200*100)、光纤(8芯)、网络传输线(超六类)、电源线(RVV3*1.5)、未损部分监控摄像头拆卸、未损部分监控摄像头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列表明细。 | 265973.00 |
二 | 赣州市南康区公交站(南康区东山公共停车场)项目地下室修复加固工程弱电设施釆购(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批 | 监控枪型摄像机(400万像素)、摄像机支架、桥架(200*100)、光纤(8芯)、网络传输线(超六类)、电源线(RVV3*1.5)、桥架安装及安装配件、未损部分监控摄像头拆卸、未损部分监控摄像头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列表明细。 | 223577.00 |
预算总金额(元) | 肆拾捌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4895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完成包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 gzsh*******@163.com)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五、开启时间:2021年9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伍仟叁佰元整(¥5300.00);品目二:肆仟肆佰元整(¥44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账号:****************048),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成交金额≤500万,按1.1%收取。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等;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付款方式:项目按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并安装调试后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付利息。
6、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家响应供应商只允许一位授权委托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北路城发东顺园西南侧约4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五层
联系方式:****-*******
邮箱: *******@163.com">gzsh*******@163.com
开户名: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仁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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