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的询价采购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的询价采购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医用设备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联系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联系人

彭先成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2021年8月23日10:00至2021年8月26日10:0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递交方式

顺丰快递邮寄(请务必写清楚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若参与多个项目,需要独立报名资质)

项目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品目

国产或进口

数量

备注

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

/

1套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投标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投标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招标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投标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资质复印件,彩页和产品说明书。

附件1: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2: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小型的企业单位的,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资质);

附件1:

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试验设备及配套耗材(院感科)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

检验设备包括:

1.?头罩1个

2.头罩领圈1个

3.#1喷雾器(敏感性检验用)1个

4.#2喷雾器(适合性检验用)1个

5.喷雾器喷嘴备件2套

6.#1敏感性检验试剂一瓶(苦味)

7.#2适合性检验试剂一瓶(苦味)

用途:

用于紧配合型呼吸保护器对佩带者面部适合性的检验,适用于所有防尘口罩/面具,及配颗粒物预过滤棉的防毒口罩/面具。

试剂成分:

1.水

2.氯化钠

3.Denatoniumbenzoate(苯酸苄铵酰胺)

支持文件:

1.可以提供适合性检验产品完整使用说明,

2.可提供试剂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可提供适合性检验培训证书等。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要求,针对来院人员要求如下:

一、针对重庆市内来院人员:

必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若有近14天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本规定第三点执行;

二、针对重庆市外来院人员:

1、所有14天内从重庆市外来院人员均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健康码为黄码者,不能参与我院投标(或产品介绍);

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提示或自述存在以下情况者: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居家隔离(或自我健康监测)已满14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来院人员,自返渝后自我健康监测已满7天且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未满健康监测期限者,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三、针对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

1、对高、中风险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未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期间,第1、4、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或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3、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未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或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其检测结果未全部为阴性的,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招标或产品介绍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试验设备 防护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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