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WZDL-
*******-GYJJS01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招标代理: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7三、招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9五、开标和中标………………………………………………………………………14六、定标………………………………………………………………………………15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5八、废标………………………………………………………………………………17九、投标纪律要求……………………………………………………………………17十、支付货款…………………………………………………………………………17十一、质疑和投诉……………………………………………………………………1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1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2第六章招标项目及要求…………………………………………………………………33第七章评标办法…………………………………………………………………………38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43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委托,拟对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CWZDL-
*******-GYJJS01二、招标项目: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四、招标项目简介:(共计1个包)序号货物名称数量1婴儿培养箱检定装置婴儿培养箱检定装置1套2温湿度检定箱1套3血液透析机校准装置1套4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校准装置1套5三等测试仪检定装置1套6毫瓦级功率计1套7CR、DR机检定装置1套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2)具有履行合同提供本招标项目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5)投标设备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外生产商给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及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6)国产设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盖鲜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7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邮编:610043联 系 人:张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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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8811、8822传真:
***-********电子邮件:scwzzb@126.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人: 张先生、刘小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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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8811、88193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SCWZDL-
*******-GYJJS0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价格标的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货地点: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联合体投标详见本章12条。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4分包履约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8万元;(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提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盖章确认)交款方式:现金、转账、电汇或申请投标保函(仅限四川汇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交款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下午17:00(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9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0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22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3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4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8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29付款方式合同约定。30节能环保本次采购产品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固定格式文件,如代理商授权书及原厂证书、技术证明资料除外)。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要求偏离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产品制造商)。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6)投标设备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外生产商给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及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7)国产设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原件;(8)投标人2012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承诺;(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收据)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现金、转帐、电汇、可申请投标保函,(仅限四川汇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4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或退还原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1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除外。(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定标25.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 定标程序26.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26.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 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1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28. 合同分包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31. 履行合同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八、 废 标33. 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九、投标纪律要求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十、支付货款35.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十一、质疑和投诉36.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3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邮编:61004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并且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单位的印章。 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万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注:1. 供应商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未列入或无证明资料的参数可认定为负偏离。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一、投标承诺函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括(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提供本招标项目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7、投标设备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外生产商给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及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8、国产设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二、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2)具有履行合同提供本招标项目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投标保证金。2、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适用)。3、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授取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1、投标设备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外生产商给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及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2、国产设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项目)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函。(2)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或承诺。(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自行提供说明或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取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设备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外生产商给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及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2、国产设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一、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采购为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个包。二、技术指标和配置:1、婴儿培养箱检定装置婴儿培养箱检定装置1. 婴儿培养箱分析仪应符合计量系统《JJF 1260-2010婴儿培养箱校准规范》,是根据AAMI和IEC标准特定的音量和热量描述而设计的分析仪器,可以测量和记录婴儿培养箱内部温度, 湿度, 声音和气流4个独立指标。 2. 主要规格参数:用于检测婴儿培养箱、运输型培养箱和辐射保暖台。测量项目:温度,包括:上升时间、温度偏差、温度均匀度、温度波动度、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温度超调量等;湿度;噪声;气体流速。— 主机与控制部分采用无线技术,操作不影响箱内环境条件。— 主机自带湿度传感器和噪声传感器。※—支持按照JJF 1260-2010和IEC 60601-2-19/20/21等标准建立自动测试序列,实现自动测量。※—温度:5个温度传感器,支持5点温度同时测量。量程:0 –50℃,分辨率:0.01℃,精度:±0.05℃— 湿度量程:0 - 100%,分辨率:0.1% r.H,精度:±2 %— 噪声量程:30 - 100 dB,精度:2级声级计— 气体流速量程:0. 1 - 1 m/s,精度:± 0.1 m/s— 数据存储:每台被检设备数据记录应达48小时。2、温湿度检定箱温湿度检定系统技术要求 1. 购置技术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6-2001 《湿度传感器校准规范》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程:JJG206-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2.购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2.1 购置要求2.1.1 满足上述依据规定的所有规定;※2.1.2温湿度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调湿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左侧、前门大面积透视观察窗(4层保温玻璃)。箱内风速应不大于0.2m/s.(风速要求可调);2.1.3全触摸屏操作,彩色液晶显示;※2.1.4温湿度箱采用不锈钢内胆制作,外壳为防锈处理冷轧钢板(表面喷塑),传感器采用原装进口部件;2.1.5加湿和除湿速度快,稳定所需的时间要求短;※2.1.6冷冻机的制冷剂要求为国家认可环保类型;2.1.7温湿度箱要求具有万向可移动滚轮,且具有固定支脚装置;※2.1.9调温系统:等温热板加热、制冷※2.1.10观察窗工作室三面五层强化钢化玻璃;2个操作孔※2.1.11安全保护装置:冷冻机高低压保护,电源过载保护,箱体过热保护,补水泵过载保护※2.1.12控制方式1、触摸屏人机界面全自动控制;2、分辨力:温度0.0120℃ 湿度0.01%RH;3、要有控制、设置、保护、曲线显示等参数; 4、程控LED或石英灯照明,可设置定时启动,控制状态可编程;2.1.13温湿度箱及露点仪应提供具有法定检定机构的检定(校准)证书。2.2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2.2.1规格:内腔尺寸550×540×550 mm3左右 左侧观察窗尺寸 380×320 mm2左右前门观察窗尺寸 300×450 mm22.3.2温湿度检定箱温湿度范围(5~50)℃ /(10~90) %RH (20℃时)※温度均匀性 ≤0.3℃※温度波动度 ≤±0.05℃※湿度均匀性 ≤1.0%RH(20℃时)※湿度波动度 ≤±0.3%RH(20℃时)温度最大允许误差:10℃~40℃时≤±0.3℃湿度最大允许误差:30%~80%时≤±2%2.4精密露点仪技术指标:※2.4.1测量范围:( -30~50)℃ 露点 ※2.4.2测量总精确度: ±0.2℃露点、±0.1℃温度2.4.3测量单位: ℃、℉ 对应于露点和温度2.4.4响应速度: 1℃/sec 2.4.5供电:220 V※2.4.6传感器:温度测量:4 线制100Ω铂电阻3 mm直径 x 150mm 长度不锈钢探头,等级B 级, 2.4.7使用压力:0.5 MPa 以上 、电缆长度: 2m 、外置式 PRT 2.4.8显示模块分辨率:0.1 输出:模拟量: 双通道 4-20 mA 或 0-20 mA 数字量:RS232 (RS485 可选) 报警:电压释放触点, 2A @ 30 V DC 3LED 指示灯:开机、 DCC 和报警等状态 3. 验收3.1 温湿度检定箱测试方法执行JJG206-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附录D;3.2 验收前包装箱保留。3、血液透析机校准装置完全满足JJF 1353 血液透析装置校准规范中的要求。1. 对透析系统进行全面的性能评估,测量包括:电导、温度、压力、pH值、流速、电压、频率、时间等。电导测量具有多个档位,总的量程范围为0-200mS/cm。2. 电导2.1 量程:0-200 mS/cm2.2 精度:0-199.9 uS/cm:± 0.6 uS/cm200-1999 uS/cm:± 6 uS/cm2-24.99 mS/cm:± 0.03 mS/cm25-99.99 mS/cm:± 0.06 mS/cm 100 mS/cm:± 0.6 mS/cm3. 温度量程:0-100℃,分辨率:0.01 ℃,精度:25 - 40℃, ± 0.05 ℃,其它±0.07℃※4. 压力4.1 量程:-900 -1900 mmHg (2.5 Bar)4.2 单位:mmHg, kPa, atm, psi or bar - selectable4.3 分辨率:0.1 mmHg 4.4 精度:0-300 mmHg:± 0.5 mmHg,其它 ± 1 mmHg5. PH值量程:pH 0-14,分辨率:pH 0.01,精度:pH ± 0.02※6. 流量:主机与专用流量探头直接适配进行测量,在主机屏幕上显示流量结果:6.1 量程:0 - 2000 ml/min,分辨率:1 ml/min,6.2 精度:100 - 500 ml/min:读数的± 1.0%,其它 读数的± 1.5%7. 电压7.1 量程:± 40 V AC/DC7.2 频率:up to 3 kHz7.3 分辨率:0.01 V7.4 精度:± 1%8. 频率8.1 量程:250 kHz8.2 输入电压:5-24 V8.3 分辨率:1 Hz8.4 精度:读数的± 0.2%9. 时间9.1 量程:up to 1000 s9.2 输入电压:5-24 V9.3 分辨率:1 ms9.4 精度:± 0.2% of reading4、医用注射泵和输液泵校准装置1. 能够同时对两台单通道输液泵或多通道输液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可对单一流量、双流量和病人自控镇痛泵等输液设备进行全面的功能检测,测量参数包括流速、压力、流量等。2. 技术指标:2.1 测量方式:自动或手动2.2 测量项目包括:单一流速、脉冲式流速、双流速、PCA泵、堵塞压力测试等。2.3 流速量程:0.1~1200 mL/h※最高显示分辨率:0.001 mL/h量程选择: 自动※精度:读数的±1%(全量程内)最小采样容积:0.014 mL,2.4 流量量程:0~9999 mL最高显示分辨率:0.001 mL精度:读数的±1%(全量程内)2.5 背压量程:0~300 mmHg,显示分辨率:1 mmHg,精度:±1% FS2.6 时间量程:0~100 h,精度: ±1 s※2.7阻塞报警测试:显示单位:mmHg,psi显示分辨率:1 mmHg (0.1 psi)量程:0 ~ 2586 mmHg (0 - 50 psi)精度:读数的±1%(全量程内)2.8 报警时间量程:0 ~ 100 分钟,精度:±2 秒2.9 除支持连续流速测量外,还支持脉冲式流速、双流速测试、PCA泵测试等模式下的检测。5、三等测试仪检定装置※1、本测力仪表0.3级的标准测力仪。标准器必须是0。2级 ※2、3000型多通道专业仪表在使用时,可智能判断传感器量程,插上即用,不需要切换通道,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3、采用∑-△24位A/D转,有可编程增益放大、输出滤波、偏移寄存器调零功能。 ※4、本测力仪具有稳定的16位分辨率,内部分度数为传感器满量程的1/65000。 5、本测力仪测量准确度:0.005%FS 6、本测力仪供电电源:220vAC±10%, 50HZ, 7、本测力仪传感器激励电压:5vDC ※8、显示:六位数码管动态扫描显示 ※9、测力仪标定方法:用键盘标定传感器线性段修正. 该仪表具有对传感器满量程的四、六、九、十线性段修正功能,能提高系统的测量准确度。10、本测力仪可与电脑RS232串口连接,并由软件采集处理数据,打印记录和报告等功能。配置清单:项目内容数量3000A测力仪表2个测力传感器500N1个测力传感器1kN1个测力传感器3kN1个测力传感器10kN1个测力传感器30kN1个测力传感器100kN1个测力传感器300kN1个测力传感器1000kN1个测力传感器2000kN1个测力传感器5000kN1个移动工作站1台软件1套激光打印机1台6、毫瓦级功率计检测诊断超声和治疗超声。测量范围:0-30瓦,分辨率:2毫瓦显示灵敏度:0.002瓦,精度:± 3%,频率范围:0.5-10MHz,最大探头尺寸:直径76.2mm按连续及脉冲模式测量超声功率7、CR、DR机检定装置CR\、DR综合检测模体(多功能图像质量检测模体)1.CR/DR综合检测模体材料:99%以上纯铝(或不影响功能的其他类似材料)2.CR/DR综合检测模体厚度:20mm±0.05mm3.CR/DR综合检测模体孔径:10mm,孔深偏差不超过±0.02mm4.低对比度分辨力测量范围:0.35%至16%5.CR/DR综合检测模体尺寸:170mm×170mm×20mm(衰减区域大致110mm×110mm)6.数字影像综合测试卡视野刻线最小分度值:2mm7.数字影像综合测试卡中心及边界共有5个均匀性测试点标识。8.空间分辨力测试卡:(1)、等效铅当量0.1mm铅 (2)、分辨力测试范围:(0.6~5.0)LP/mm9. CRDR模体(小)组成:(1)功能:低对比度分辨力和衰减模体、数量:1(2)数字影像综合测试卡功能:射野与光野一致性和影像均匀(3)专用包装箱:防震便于运输。售后服务1、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若出现制造原因所致的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2、供方负责对需方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上机操作、设备维护及一般故障的排除;3、接到买受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硬件出现故障,在出卖方指导下买受方无法解决时,出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出工程师到达现场;4、供方对产品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备注:带“※”号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如不满足带“※”号的技术要求,将会对投标带来重要不利影响。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应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5、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项目加权分值评分依据说明1投标报价30%301.以评审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要求50%50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投标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对产品的了解分别评定各投标方的技术得分。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5分(※为重要技术条款),非重要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条扣2分。以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计量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原件备查),重要技术条款未提供彩页证明视为无效。3售后服务8%8根据投标人(含制造厂)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分。四川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得3分,质保期和服务响应时间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计分。质保期多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加分),最多加2分。除质保期外的其他承诺优于招标要求的一条加0.5分,最多加2分。不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一条负偏离扣2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准(须提供本地化的注册证明资料)4业绩10%10近3年内,投标人在计量系统或质监系统、研究机构中,有与招标产品相同的中标产品销售业绩,有5家以上的计5分为基本分,每增加1家检测机构加1分,最多加5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原件备查)5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以投标文件为准6.计算错误的修改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检定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WZDL-
*******-GYJJS0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