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2013-10-31
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其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CCJL-2013-0915
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工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地点。
四、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五、采购内容: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详细内容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六、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服务商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三)外地服务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非服务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服务商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并已在大连市信息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四)凡承接与本项目监理主体(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有关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报价。
七、报名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名单位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服务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服务商提供的本地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前审,资格审查合格(仅限于购买谈判文件)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3年10月31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止,每日9:00—16:00(周六、周日休息)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自学巷14号1-1)发售。
九、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7日9:00时 ~9:30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2)。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9:30时。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7日9:30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三、采购人: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
邮 编:116011
银行帐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 ***************
联系人:张哲华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CCJL-2013-0915)采购人: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三 年 十 月 总 目 录(1)第 一 章- 2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函(2)第 二 章- 5 -供 应 商 须 知(3)第 三 章 - 14 -合 同 条 款 及 合 同 格 式(4)第 四 章 - 23 -项目需求及要求(5)第 五 章 - 27 -报 价 文 件 格 式第 一 章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函 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谈判邀请函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其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参加。一、采购编号:CCJL-2013-0915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工程规范、标准的要求。三、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地点。四、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五、采购内容: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详细内容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六、服务商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服务商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三)外地服务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非服务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服务商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并已在大连市信息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四)凡承接与本项目监理主体(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有关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报价。七、报名要求(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单位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服务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外地服务商提供的本地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前审,资格审查合格(仅限于购买谈判文件)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3年10月31日起至2013年11月6日止,每日9:00—16:00(周六、周日休息)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自学巷14号1-1)发售。九、谈判文件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7日9:00时 ~9:30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2)。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9:30时。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7日9:30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三、采购人: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邮编:116011银行帐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
***************联系人:张哲华电话:0411-
********传真:0411-
********第 二 章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2谈判时间:2013年11月7日9:30时。3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4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日历日5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7日9:00时~9:30时。谈判地点: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7服务商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服务商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3)外地服务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非服务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服务商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并已在大连市信息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4)凡承接与本项目监理主体(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有关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报价。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9服务要求:工程监理周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束)。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监理方式:全过程监理11谈判保证金额:18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注 :(1)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
****-********、传真: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6日16:00时前递交到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谈判保证金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帐号:
***************。12报价说明:报价方式:固定费率。1、计价标准: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有关规定;2、报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最高取费标准的上限和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取费标准的下限,否则按废标处理;3、报价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报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监理费率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值,监理费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4、报价应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售后服务及不可预见风险费用等;5、报价中应包含监理工程师现场的办公、交通、住宿、检测仪器、通讯等费用。6、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服务商支付。收费标准: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计算。 服 务 商 须 知适用范围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采购人”系指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服务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服务商。3、“采购代理人”系指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服务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与服务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其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服务商参加谈判采购。1、项目名称: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2、项目编号:CCJL-2013-09153、谈判内容:(1)服务内容(详细内容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2)付款方式:监理项目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监理项目完成一年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商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服务商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3)外地服务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非服务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服务商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并已在大连市信息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4)凡承接与本项目监理主体(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有关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报价。5、谈判文件组成:谈判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服务商须知、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和报价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6、报价文件组成:(1)报价函;(2)谈判保证金格式;(3)报价汇总表;(4)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服务商基本情况表;(5) 监理方案及承诺。注: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a服务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b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以上文件均应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服务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同密封,封皮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7、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1)服务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谈判公告”中指定谈判地点;(2)服务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8、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1)采购代理人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与服务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9、谈判程序:(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的报价将被拒绝:A.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B.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C.报价文件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上述审查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服务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2)澄清有关问题(若有必要)(3)比较与评价A.谈判小组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评价、比较;B.以合格服务商递交文件的先后为顺序,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集体与每一个服务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组成等因素分别进行谈判;C.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采购内容有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服务商。服务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D.谈判小组可能会要求参加谈判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轮或一轮以上的书面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会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E.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候选成交服务商。A.采购人将视项目特点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候选成交服务商的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B.资格后审的方式:a对候选成交服务商进行询问;b对候选成交服务商进行实地考察。C.接受资格后审的候选成交服务商,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服务商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服务商并签署谈判小组意见书。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服务商。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10、成交条件: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服务商。如出现最终报价(监理费率及监理费总价)最低的服务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情形,谈判小组成员将对其进行打分评比,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评分方法详见附表5)11、谈判过程的保密与监督:(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谈判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服务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服务商试图在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2、成交通知书:(1)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服务商,经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服务商;(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3、履约保证金(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 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 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4、合同的签订:(1)成交服务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按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谈判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合法有效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5、谈判保证金提交及返还:(1)服务商在谈判前应提交18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银行保函应自谈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
****-********、传真:
****-********。2)服务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2)采购代理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服务商的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服务商的谈判保证金;(3)下列情况发生时,没收谈判保证金:A. 服务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B. 成交服务商未能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16、成交服务费:(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5)本项目中标人监理费以“项目主体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以最终实际发生额为准)”乘以“中标人所报价监理费率”计算为准。17、其他事项: (1)服务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服务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服务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服务商应详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5)如最终报价与监理费率不一致时,以监理费率为准(项目总投资概算按450万元人民币计算,实际监理费总价按项目招标后中标金额计算)。 第 三 章合 同 条 款 及 合 同 格 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部分 监理合同条款业主单位(甲方) 与监理单位(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业主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文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 本合同标准条件;② 本合同专用条件;③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业主单位向监理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 月日开始实施,至工程验收合格完成。本合同正本至少一式四份(招标人、服务商、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业主单位委托实施监理的项目。2.“业主单位”是指 。3.“监理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信息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单位服务人员组成。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6.“承建单位”是指除监理单位以外,业主单位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业主单位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业主单位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合同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非监理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2.“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二、监理单位义务第四条 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单位人员,向业主单位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各项监理任务,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单位使用业主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业主单位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业主单位。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侵犯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三、业主单位义务第八条 业主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按时向监理单位支付合同款。第九条 业主单位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业主单位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业主单位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三日通知监理单位。第十三条业主单位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单位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建单位。第十四条业主单位应在不影响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⑴与本工程使用的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软件等生产厂家名录;⑵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⑶ 协助安排监理服务机构在监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自备的设备、物品的进场时间。第十五条 业主单位应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单位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其他人员,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终予以明确。四、监理单位权力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在业主单位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⑴ 选择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建单位的建议权。⑵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单位的建议权。⑶ 用于本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系统集成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才成为有效的工程实施依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单位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单位并要求设计单位更正。⑷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单位提出书面报告。⑸ 主持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单位报告。⑹ 征得业主单位同意,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反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单位书面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单位做出书面报告。⑺ 工程上使用的硬件、软件及系统集成、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和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软硬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和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⑻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主持工程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的权力。⑼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单位不支付工程款。⑽ 工程最终验收和保修期1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有关的资料并移交业主单位。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在业主单位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建单位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单位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单位批准时,监理单位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五、业主单位权力第二十条业主单位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业主单位同意。第二十二条业主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三条当业主单位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建单位串通给业主单位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六、监理单位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为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业主单位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单位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在尽到监理责任的前提下,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业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七、业主单位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单位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九条 业主单位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由于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报酬。第三十一条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单位。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向业主单位办理完最终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进入工程保修期,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终止。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单位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单位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7日内仍未得到业主单位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15日内仍未得到业主单位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业主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六条 当业主单位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单位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21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九、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五十四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单位服务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单位承担。第三十九条如果业主单位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每日本合同未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第四十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一条 如果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单位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十、其他第四十二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工程测试,其费用支出经业主单位同意的,由业主单位承担支付。第四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四条 监理单位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建单位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四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业主单位申明的秘密,监理单位亦不得泄露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单位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十一、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四十八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国家信息产业部、建设部有关标准和规范;本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本合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第四十九条监理范围:本标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及工程协调。第五十条 外部条件包括:工作场所。第五十一条业主单位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业主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设计文档、工程合同、现场资料(包括原始资料);2.业主单位提供文件目录,文件号,文件正本,保密资料注明密级;3.监理单位代表签收文件,确认签收日期;4.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交还以上资料,业主单位代表签收并确认交还日期。第五十二条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第五十三条 业主单位的代表为 。第五十四条业主单位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报酬:本项目监理费率为: % (大写)元(RMB:¥ 元) ;业主单位支付监理单位的监理费为监理费率×本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系统建设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监理费(无息),即人民币 元(RMB:¥ 元)。如果业主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供超出本项目服务范围的额外服务,则应另行签订合同或相应变更监理费用总额和支付条件。第 四 章项目需求及要求一、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项目概况及特点:1、项目投资概算为450万元人民币。2、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业务系统升级等。三、工程监理周期:与系统建设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束)四、监理方式:全过程监理五、监理范围: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六、监理工作内容:鉴于工程项目应用面广,涉及的区域众多,复杂程度很高。为此,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基础数据准备、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详细实施方案、阶段交付物。2、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协助业主提出项目管理方案、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进度计划等。3、协助业主审查承包商编写的开工申请报告,对施工环境进行核查,签发开工令。4、搞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形成检验结果备档保存。5、索取材料合格证并实行监督6、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系统集成/软件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项目施工开工令,并监督实施。7、审查承建单位提出设备的采购清单和设备配件及所列的数量、规格与质量标准。8、检查并验收项目使用的辅助材料、物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9、监督检查项目质量、验收签证隐蔽项目和分部分项项目,对分部分项项目量的确认,实行全过程监理。10、对项目监理的方案、技术要点、保障措施等进行技术分析、讨论和最终确认,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进行跟踪抽检,对最终的产品质量进行测试和评价,监督培训和系统的应用推广,保证投资有效。11、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网络系统、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施工、验收等,信息系统完毕后的培训及推广等。12、主持协商业主和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对项目造价和工期有影响的变更事先应取得业主的同意,严格控制软件项目的不合理变更,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13、掌握项目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商实施。14、核查承包商完成的项目量,对已完成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签署项目付款凭证。15、监督承包商搞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在软件开发中,力求保证系统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帮助业主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确保整个项目的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16、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17、参加项目竣工验收。18、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间,检查项目质量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监督责任单位保修。19、协助业主及承建方制定有效的知识转移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方案执行,使业主方技术人员能够完全接手系统的维护工作。20、监理方对承建方及建设方负责保密义务,所有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备注:1、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服务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2、业主单位支付监理单位的监理费为:监理费率×本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 五 章报 价 文 件 格 式一、报价函格式致: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的谈判编号为的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监理费率:%,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响应报价,监理周期:。(谈判文件要求为: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按上述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条件及服务规范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服务。2、我方承诺,一旦我方成交,服务质量达到 标准。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服务商名称:(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报:服务商代表姓名(公章)地址:日期:年月日 二、谈判保证金格式致: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号谈判文件的要求, (服务商名称)参加大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谈判,向贵方交纳谈判保证金(付款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或现金)。其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服务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三、 报价汇 总 表1234567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价格服务所需相关人员费用其他费用服务项目总价 【项3+项4+项5合计】监理费率12…总报价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服务商公章: 日 期注:表格仅供参考 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表1);(五)《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六)外地服务商必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证明材料。注:外地服务商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并已在大连市信息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五、监理大纲1、编制要求:服务商需在施工监理大纲中明确指出作为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将如何进行项目管理,如何与各方配合协调,如何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控制及管理。2、注意事项:(1)服务商编制的《工程监理大纲》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依据;(2)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所执行的标准及相关原则,将要求与该监理大纲一致。3、监理大纲包括(不仅限下述所列):(l)工程概况;(2)监理的标准、依据及相关设备;(3)监理内容及范围;(4)监理组织机构;(5)监理工作程序;(6)监理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7)监理方法与措施(其中包含质量、进度的目标与控制手段)。 六、其 他(一) 服务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市区路号电话传真邮编企业成立年份企业性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行政负责人职务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企业编制人数在册人数国家级监理工程师省级监理工程师市级监理工程师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证号工商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注册资金(万元)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过去三年监理过的项目总投资额2009年2010年2011年备注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服务商签名:(公章) (二)用于本监理项目的主要检测设备列表名 称型 号数 量是否自有备 注 (三)目前正在监理项目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达到标准(四)拟委任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后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服务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年限具有认证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类似开发项目情况招标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监理期限应用效果证明人及电话注:服务商需随此表附上本工程总监人员职称证、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五)拟委任本工程的全体监理人员名单及分工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拟担任职务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级别监理证书号码长驻或段驻工作12345678910注:服务商需随此表附上本工程监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六)拟担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简历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拟担任职务简历及业绩: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拟担任职务简历及业绩: (七)近两年(2011年9月至谈判当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如果有,以加盖公章的项目监理合同复印件为准)服务商: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数量监理项目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将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表1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按要求签署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附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签名:(公章) 附表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服务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报价,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服务商参加报价时应向你方交纳谈判保证金,且可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应服务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谈判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报价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报价人向你方支付谈判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报价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报价人谈判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报价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报价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谈判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附表4:履约保证金保函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附表5:评分方法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监理大纲1004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监理大纲综合评定。(从对工程特点、实施难点、监理工作重点描述准确,针对性;项目监理班子组织结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造价控制;档案及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监理工程师人数10030%投标人所提供的发证机关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数量。达到15人(含)以上的得100分, 12-14人得60分,9-11人得40分,8人(含)以下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用于本监理项目的主要检测设备10020%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监理设备配备情况。优秀标准:(监理设备配备齐全,满足工程需要)100-90分;良好标准:(监理设备配备较齐全,满足工程需要)89-60分;一般标准:(监理设备配备一般,满足工程需要)59-50分。监理业绩1001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近两年的信息化监理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投标人每出具一份近两年内(2011年9月至谈判当日)签订的信息系统监理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得20分,加满100分为止1、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