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板厂房墙面安装铝合金电动百叶窗招标公告
中板厂房墙面安装铝合金电动百叶窗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中板厂房墙面安装铝合金电动百叶窗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C2021-WWWZ095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板厂房墙面安装铝合金电动百叶窗
(二)技术要求:
1.安装铝合金电动百叶窗完毕后,现场工完料清,无杂物。
2.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百叶窗安装位置为中板精整剪切跨和中转跨南北两侧,单侧安装尺寸为高3.6m,长75m。两侧总计540㎡。
3.百叶为横向。每个百叶窗带电动装置一个,工作电压220v,电动装置合计148套。单个遥控可控制20个以上百叶窗同时开关。
4.百叶窗铝合金边框宽度≥60mm,厚度≥1.2mm,铝合金叶片宽度≥100mm,厚度≥0.75mm。
5.百叶窗边框焊接牢固,由中标单位提供合适材料自行焊接。
6.百叶窗安装牢固无松动,防雨性能好,关闭后雨水不会渗透进厂房。百叶窗开关时无卡阻。
7.投标单位提供的铝合金等备件需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
8.投标单位施工前出具施工方案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
9.检修中所需的工具、材料、脚手架、车辆等由投标单位负责,水、电、气(不含氧气、乙炔或丙烷)由招标单位指定接入点。
10.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单位订作的铝合金等备件需提前运抵至招标单位现场,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书为准。
11.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招标数量:540㎡。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1年9月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4日12:00前。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15天内。
(七)其他:以实际施工数量为准进行结算付款。
二、资质要求
(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提供2份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提供安全施工预案,提供2份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shengchanzhihui@pxsteel.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23000元、招标服务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王工;188*****606。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李工188*****16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2021年8月23日
附件一: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特授权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贵公司的(项目名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必填)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必填)。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不能填法人)_
电 话:__________ 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签署时间:(必填)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二: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一切礼品。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及有价证券。
五、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他不当活动。
六、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它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七、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八、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并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九、不发生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十、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十一、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的。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六)提供失效、变质的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危险的产品。
(八)提供的产品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九)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情节严重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等额扣除上述经济赔偿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1项至第10项承诺中的任一项,我方自愿承担5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二)我方若违反第11项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不予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
1.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万元的,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30%承担经济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
2.1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20%承担经济赔偿金。
3.10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10%承担经济赔偿金。
4.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5%承担经济赔偿金。
以上经济赔偿金按超额累进计算。例如: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为50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公式=10万元×30%+90万元×20%+300万元×10%+100万元×5%=56万元。
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涉案标的物合同单价×涉案标的物数量。
(三)本条经济赔偿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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