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过渡厂房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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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过渡厂房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士康过渡厂房配电工程已由2103-411602-04-01-2846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裕川高新电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周口市川汇区内

2.2总 投 资:约1608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施工标

2标段:监理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 电力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8月23日8时00分至 2021年8月27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14 日 9 时5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注册账号,参见平台“单位管理模块”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经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进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于企业基础信息模块、优良信息模块及工程业绩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详见操作视频),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日)****-*******

5.5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适用于施工标)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裕川高新电子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境内

联 系 人:张旭

电话:********167

代理机构: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周口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园1526

联 系 人:王宇博

电话:187*****609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2021年8月23日


标签: 配电工程 厂房 富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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