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平凉市公安局交易编号GSZC-PL-21113
采购方式邀请资金来源
联系人杨永强联系电话189*****066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2021-08-23 11: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1-08-26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1-08-24 11: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1-08-26 16: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降价幅度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未设置延时报价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采购类别最高限价(元)
1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001GSZC-PL-21113服务类138000.0

公告内容

  • 根据《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现以网上邀请竞价的形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ZC-PL-21113

    2.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贯彻全国、甘肃省公安科技信息化暨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安部大数据战略“以部省为枢纽,地市为重心”的实施要求和甘肃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1+1+13”总体规划,依托“新一代公安信息网”,按照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的原则,打破部门警种壁垒、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加强高端集成应用,建成“公安大脑”,形成集强大计算能力、海量数据资源、高度信息共享、深度智能应用、严密安全保障、高效警务运行“六大体系”于一体的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工作能力水平。

    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有:大数据汇聚节点、融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云办公系统、基层技术革新/APP创新四大系统。

    (二)设计依据

    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应贯彻国家、甘肃省和平凉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遵循最新国家标准、公安行业和通信行业标准。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针对平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供应商除按要求完成设计外,须在项目实施前向平凉市公安局选定的集成(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对平凉市公安局提供技术支持,保证项目按方案顺利实施,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设计咨询成果必须符合采购人竞价公告的要求,通过采购人的认可。设计咨询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修改或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中标供应商最终提供的设计方案中不得有唯一性和倾向性的内容、要求和技术参数。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5)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资质、能力、期限、人员配备、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等条件完全满足,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应采用主流的、稳定可靠的技术,顺应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并适度超前设计,做到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7)供应商要充分了解使用单位的应用需求,根据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实地勘察,认真调研论证,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在现场踏勘中,费用自理;踏勘期间供应商的任何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任何因中标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导致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质量标准:合格。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二、采购需求: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3.8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

    5.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 书”;资质等级:“甲级”;专业要求:“通信信息”;服务范围要求:“评估咨询、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 等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计实施的人员必须是信息化系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含计算机软硬件、数据库、网络、通信等,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专业),并且此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以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相当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在平凉市本地常驻技术支持人员,人数应不少于 2人。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8月23日11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2021年8月26日15时00分至2021年8月26日16时30分。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方案一并上传至网络。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分项报价清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甘肃中程招标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中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永强

    联系电话:189*****066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2楼)

    甘肃中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设计 大数据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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