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信息系统数量:2个
采购方式:比选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简阳市门户网站(www.scjy.gov.cn)自行下载(详见附件)或前往简阳市人民路10号获取。
比选公告时间:截止2021年8月27日14时00分。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187*****747
二、预算情况
1.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等级保护测评1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2.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1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项目最高限价:24.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项目的特定条件: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4时00分
*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书面报送参加比选的报名函,应附供应商相应资质等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相关资料并与我单位经办人确认,未收到相关资料造成报名失败的所有责任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
六、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
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参选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参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简阳市人民路10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比选开始时现场递交。
八、比选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比选单位、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单位、评比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选或者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8)将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选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选资格或者认定中选无效。
九、比选的组织
由比选人于2021年8月27日14时00分在简阳市人民路10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组织,比选申请人等相关人员参加,无法参加的比选申请人可提前1日书面告知比选人。
本次比选若无比选申请人报名,则由市行政审批局另行研究确定采购方式。
十、中选通知书
评比结果将以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到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也可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函询或电话询问相关情况。
1、中选通知书为签订比选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申请人中选后,拒绝领取中选通知书的,比选单位将于中选比选申请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选通知书。
2、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比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比选人将宣布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4、中选比选申请人自行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中选通知书。
附件: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市电子政务外网系统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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