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导地线、绝缘导线、绝缘子、主网金具资格预审公告
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导地线、绝缘导线、绝缘子、主网金具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的导地线类、绝缘导线类、绝缘子类、主网金具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标段号 | 备注 |
1 | 导地线 | 导地线 | HD3-*******-01 | / |
2 | 绝缘导线 | 架空绝缘导线 | HD3-*******-02 | / |
3 | 绝缘子 | 瓷绝缘子 | HD3-*******-03 | / |
4 | 玻璃绝缘子 | HD3-*******-04 | / | |
5 | 复合绝缘子 | HD3-*******-05 | / | |
6 | 主网金具 | 主网金具 | HD3-*******-06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在后续招标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申请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9)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0)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1)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1)试验报告资质要求
导地线
物资名称 | 产品试验报告 | 备注 |
10kV钢芯铝绞线 | 具有截面240/40或以上的有效钢芯铝绞线型式试验报告 | - |
绝缘导线
物资名称 | 产品试验报告 | 绝缘材料 | 导体材料 | 备注 |
10kV架空绝缘导线 | 导体截面不小于240mm2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交联聚乙烯 | 铜或铝 |
绝缘子
预审标段 | 物资名称 | 产品试验报告 | 备注 |
瓷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 | ED-1 | 型式试验报告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U70B/146,255,320 | 检测报告 |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R12.5ET150N,170,336,534 | 检测报告 | |
玻璃绝缘子 | 玻璃绝缘子 | 16吨级以上 | 检测报告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且12吨及以上 | 检测报告 |
主网金具
预审标段 | 物资名称 | 产品试验报告 | 备注 |
主网金具 | 悬垂线夹 | 应具有标称破坏载荷80kN及以上的悬垂线夹的握力、破坏载荷试验报告; | 须提供全部8种物资的检测报告,否则作为无效应答处理 |
耐张线夹 | 应具有适配300mm2及以上截面导线的耐张线夹的握力、温升、电阻试验报告; | ||
连接金具 | 应具有标称破坏载荷160kN及以上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直角挂板的破坏载荷试验报告; | ||
接续金具 | 应具有适配300mm2及以上截面导线的接续管的握力、温升、电阻试验报告; | ||
间隔棒 | 应具有两分裂及以上阻尼间隔棒的机械强度试验报告; | ||
防震锤 | 应具有导线适配300mm2及以上截面的防振锤的机械强度、功率特性、振动疲劳试验报告; | ||
预绞式悬垂线夹 | 应具有标称破坏载荷60kN及以上导线的悬垂线夹的握力、破坏载荷试验报告; | ||
预绞式防振锤 | 一种地线防振锤的机械强度试验报告。 |
(2)既有业绩要求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业绩要求(不少于) | 备注 |
导地线 | 导地线 | 500吨 | |
绝缘导线 | 架空绝缘导线 | 7000千米 | |
绝缘子 | 瓷绝缘子 | 300000支/片 | |
玻璃绝缘子 | 300000支/片 | ||
复合绝缘子 | 40000支/片 | 电压等级须为35kV及以上 | |
主网金具 | 主网金具 | 6000万元 | 须为主网金具业绩 |
(3)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质量认证体系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生产许可证(是否提供) |
导地线 | 导地线 | ISO9000系列 | 拉丝机、框绞线机(管绞线机) | 拉力试验机(铝或铝合金线)、拉力试验机(钢线或碳纤维芯棒)、扭转试验机、卷绕试验机(不要求计量检定)、直流电阻测试仪、台秤、引伸仪、游标卡尺、千分尺、分析天平 | 是 |
绝缘导线 | 架空绝缘导线 | ISO9000系列 | 绞线机、挤塑机、交联设备 | 拉力试验机、直流电阻测试仪、读数显微镜/投影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测厚仪、耐压设备、老化箱、热延伸测试仪 | 是 |
绝缘子 | 瓷绝缘子 | ISO9000系列 | 成型设备、窑炉 | 孔隙性试验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 工频击穿试验装置、机电破坏负荷试验装置 | 否 |
玻璃绝缘子 | ISO9000系列 | 玻璃熔炉(或熔炉温度必须达1500摄氏度及以上)、成型设备、钢化系统 | 工频电压试验成套设备、雷电冲击电压机、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 | 否 | |
复合绝缘子 | ISO9000系列 | 成型设备或挤包穿伞设备、压接机、芯棒切割机 | 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工频试验成套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抗弯试验机 | 否 | |
主网金具 | 主网金具 | ISO9000系列 | 熔炼及加热设备、铸造设备、锻压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机加工设备弯管设备、预绞式设备(成型、铺砂、绞合) | 普通五元素快速分析仪或光谱分析、拉力试验设备、锌层厚度测试设备 | 否 |
4.审核标准
申请人应填写《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有效性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以实际发生发票累计为准。
(2)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填写统计表。
(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2)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申请人须取得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若申请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内容不全,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公证书公证事项:试验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扫描件)一致,复印件属实。
(3)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4)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5)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6)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7)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投标产品种类对应。部分标段未要求提供的可不进行审查。
(2)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1)申请人须提供制造类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申请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1)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2)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5.审查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站https://dayou.zjycgzx.com注册账号并点击参加项目,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网站联系电话****-********、********)。
6.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按预审标段发售,每份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资格预审文件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预审标段,确保资格预审文件费在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6.3关于资格预审文件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潜在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不接受个人交款)。汇款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联系电话****-********、********);潜在投标人点击参加后,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报名时间。
(2)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汇款摘要:HD3-*******-包x(内容:标书费)
(3)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101室。
发票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30分至11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7.2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采用集中评审形式。请申请人注意按规定的递交地址和时间递交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03号一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135*****154
7.3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按物资类别-预审标段制作一套完整的申请文件,并标明预审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5供应商资格预审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7.6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如: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模糊不清等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dayou.zjycgzx.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201室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135*****154
网站运维人员联系方式:****-********、********
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10.其他事项
10.1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供应商资质信息汇总表》《2018年-2020年供货业绩和发票统计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不得改变表格格式。表格编制完成后用A4或A3纸打印加盖公章,按标段分别单独密封。每个申请人在按照表单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支撑材料对应页码。在U盘中,单独存储可编辑版本、不可编辑版本。申请人务必确保表格中信息准确,内容格式按照示例填写,且数据与支撑材料一致。如支撑材料与表格信息经评定不一致,评审委员会有权在评审中对申请人的“表格”进行修改,并予以记录。
10.2支撑证明材料清单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涉及更名的应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均为申请人;不认可的业绩有(包括但不限于):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5)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详见专用资质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检验报告试验项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6)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7)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8)试验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9)申请人须具申请投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供高级职称人员、设计研发人员、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花名册、证书等凭证。设计研发相关的图纸等,以及软件管理、设计研发使用的软件清单等。获得专利情况、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产品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以及参与的重大项目合同或证书。
11.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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