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锦城湖及江滩公园(会展段)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市锦城湖及江滩公园(会展段)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成都市锦城湖及江滩公园(会展段)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IT-ZG-********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11-01 13:30 到 2013-11-06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 3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01包—03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商务广场A座6楼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610072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何小姐、谢小姐电话:***-****************-890、850传真:***-********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备注: 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附件:一、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三个包包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01包锦城湖2、3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3年02包锦城湖4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3年03包江滩公园(会展段)综合管护服务3年二、项目概况:01包:锦城湖2、3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本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处,是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六湖八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锦城湖2号湖综合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 339929㎡ ;其中水体:214767㎡;绿地:100589㎡;铺装: 23124㎡;停车场:1587㎡;卫生间:2座。锦城湖3号湖综合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 257581㎡ ;其中水体:98300㎡ ;绿地:138000㎡;铺装: 21281㎡;停车场:5735㎡;卫生间:1座。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综合管护服务商1名,为锦城湖2、3号湖区提供综合管护服务。02包:锦城湖4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本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与绕城高速交叉处,是成都市环城生态区“六湖八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锦城湖4号湖综合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 284859㎡ ;其中水体:138700㎡ ;绿地:114000㎡;铺装:31859㎡;停车场:1310㎡;卫生间:1座。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综合管护服务商1名,为锦城湖4号湖区提供综合管护服务。03包:江滩公园(会展段)管护服务本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世纪城与锦江之间。江滩综合管护服务项目总面积:386380㎡ ;其中水体71000㎡ ;绿地:173000㎡;铺装总面积:121200㎡;停车场:21000㎡;卫生间:2座。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综合管护服务商1名,为江滩公园(会展段)提供综合管护服务。三、服务要求:3.1服务及管理内容:(1)园区内环卫服务:包括园区内道路路面、景观平台、地面铺装(高耐竹才、菠萝格木铺装)、桥梁(含景观桥)、停车场的日常清扫;座凳、亭子、标示牌、路灯柱、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垃圾箱、果皮箱、喷泉、健身设施等的日常清洁和除尘;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保洁;垃圾杂物的每日收集转运(包括垃圾收集点的清洁)、蚊虫定期消杀、乱张贴物的清除等;以及原施工单位续管期内的绿地保洁工作。(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包括园区内所有景观、绿地、植物、花卉、树木、乔木、灌木、地被的日常养护、修剪、更换、防病治虫、绿化带的保洁以及绿化辅助设施的维修保养等。(3)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①市政设施设备、管理用房、成品岗亭、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才、菠萝格木铺装)、管线管道、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桥梁(景观桥)、坐凳、路灯柱体、遮阳棚(廊架)、栏杆、健身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更换、定期刷漆翻新等。②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车辆进出闸、供水及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应急设施等的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检修等。(4)水域管护、水生态处理、水生动植物管护服务:包括水闸房、水闸、引退水系统日常管理;水质、水位、水生态日常管理;水体疏浚、清淤工作;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打捞与清理工作;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养护与治理等。(5)园区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包括治安保卫、入园车辆管理、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公共秩序和人流秩序维护;流动商贩制止、不文明行为制止与劝阻;园内文化娱乐噪音扰民的日常管理等。(6)园区内公共安全服务:包括重点区域警示牌的设置与维护;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措施与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人员疏散措施管理;救灾抢险;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理等。(7)其他服务: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管理用房的内部设置与布置;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3.2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园区管护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成都市公园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82-99)、《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成都市城市管理标准——公共厕所管理部分》、《成都市公园园容园貌管理要求》、《成都高新区园林绿化工作守则》、《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3.2.1园区内环卫服务质量标准:(1)园区内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2)园区内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2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高耐竹才、菠萝格木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对园区内道路、桥梁(含景观桥)保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8)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洁保洁,须配置专门保洁人员、随时不间断进行保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蚊蝇、无淤塞、无明显恶臭;须配置厕纸、洗手液等,各类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好、整洁;门窗、隔板、蹲位、便池、周围环境(含管理用房)洁净;每周对公共厕所全面清洗、消毒、除尘1次;定期对厕所化粪池进行清掏;保证电动感应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公共厕所整体管护须达到旅游三星级公厕标准。3.2.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总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100%,无死树、无枯枝、枯危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应达到以下要求:乔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无枯枝,无病虫害。灌木----树形自然美观,开花整齐,长势好,无枯枝、病虫害。花卉----生长健壮,花型正,花色艳,花期长,无病虫害。竹类----保持生长旺盛,自然美观,无倒伏,无枯萎及时抽稀和清除老竹。(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挡视线。(4)园内树木、花卉、地被、草坪等病虫害防治及时,树木无害虫活卵、活虫;叶片上无虫粪、虫网等。(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叶、树枝等)等的清理应做到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6)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①松土、除草●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浓度一般为5-8厘米。用钉钯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8%以上。②浇水●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2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1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1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③施肥●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和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次,色块灌木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④病虫害防治●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3-5次/年,灌木5-8次/年,草坪8-12次/年。●农药应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依法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⑤植物的修剪●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1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6次/年,绿篱植物不能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4次/年。●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20次/年(夏季每周1-2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5cm左右,当草高超过8cm时必须进行修剪。●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发包方,在其指导下进行。●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⑥补栽●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⑦支柱、扶正●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扶正支柱,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⑨绿地设施维护●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3.2.3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1)园区内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日常管理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才、菠萝格木铺装)、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定期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的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2:0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至24:00,重要行人通道及游步道要通宵照明。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100%。(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为每日10:00-12:00,14:00——19:0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至20:00,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6)定期安排对园区内路灯柱、地面铺装(高耐竹才、菠萝格木铺装)、桥梁(含景观桥)、栈道、座凳、亭子、护栏等的翻新喷漆(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同时,应视巡检结果,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喷漆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7)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限高架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每座桥涵设置的限载标志牌、警示标识、桥梁铭牌、常水位及洪水位线、墩台编号及桥涵管理信息公示牌等进行日常巡查维修,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园区内的桥梁(含景观桥)进行常规定期检测(每年一次,如中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应委托第三方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及保养维修,并根据检测结果向采购人提供应进行桥涵结构检测的专题报告。(8)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游客服务中心)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3.2.4水域管护、水生态处理、水生动植物管护服务质量标准:(1)水域管护、水生态处理、水生动植物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质良好、水色正常、无明显恶臭、达到《景观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B类标准;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物状态良好,无死物;水生植物生长态势正常。(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开、关水闸,进行引水和放水管理。 保证及时补水,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3)定期对水质和水生态进行环保综合治理。保证每月一次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并向采购人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保障水域清洁、水质良好、水色正常、无明显恶臭、使其达到景观用水标准。如发现水质或水色异常,应及时进行水质净化和处理。(4)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枯死植物等废弃漂浮物。(5)定期对水体进行疏浚、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6)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物进行清理和治理,及时打捞水生动物尸体,确保水生动物数量适当。(7)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如出现浮萍、水绵、蓝藻大面积暴发或出现黑臭河道生物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保障水生植物生态良好。 (8)定期对水闸房、水闸、引退水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正常使用。(9)保证水质监测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护。(10)根据水生动物的生长情况,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有组织的、定时、定点、定量的垂钓性清除工作。3.2.5园区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1)园区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24小时轮值工作制,建立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重点维护人流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对人员有序疏散。(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下湖游泳、戏水、涉水、垂钓、放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湖区、游商摊贩入湖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等。(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8)设置数量足够、美观的引导牌、警示牌、入园告示、入园须知等提示内容。(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备。(10)管理用房(如涉及)由采购人交付中标人有偿使用,具体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管理用房的使用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2.6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对重点区域(如水域旁)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风险,最大程度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完好率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并经过消防培训,配置救生人员并经过紧急救护培训。中标人应取得安全认证资格证。(4)应备齐常用药品,应不时之需。(5)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6)进行救灾抢险。(7)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8)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及时赶到现场、立即处理、及时上报。(9)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10)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20人,必须由公司法人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防洪抢险和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处理;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3.2.7其他服务质量标准:(1)对于采购人安排的检查、参观、考察等其他工作应积极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游客服务中心)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机具配置要求:3.3.1工作人员、机具配置数量要求01包:锦城湖2、3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工作人员团队中:保洁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公厕管护人员不得少于6人;水生植物养护及水域保洁、管护人员不得少于22人;绿化管护人员不得少于30人;专业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4人(可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或由投标人自行组建,如自行组建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救生人员不少于1人(可由服务团队中其他人员兼任,但须持有救生员证,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水电维护人员(需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上岗证等,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不得少于2人;电子监控维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政工程师和园林工程师(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各不得少于1人。所有人员均为专职专责,不得兼职。工作人员团队中须使用不低于50%的成都高新区失地农民(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团队中使用失地农民的情况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连续六个月为服务团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政工程师、园林工程师、水电维护人员、电子监控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的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机具中:能满足项目需求和日常工作需要的绿化和环卫机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机具配置清单);垃圾清运车不得少于1辆;防腐打捞木船数量须满足工作要求且不得少于4艘;对讲机不得少于25台;参观电瓶车不少于1辆(6人座以上);安保、秩序、管理所用车辆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02包:锦城湖4号湖区综合管护服务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工作人员团队中: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公厕保洁人员不得少于2人;水生植物养护及水域保洁、管护人员不得少于10人;绿化管护人员不得少于14人;专业保安人员不得少于12人(可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或由投标人自行组建,如自行组建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救生人员不少于1人(可由服务团队中其他人员兼任,但须持有救生员证,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水电维护人员(需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上岗证等,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不得少于2人;电子监控维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政工程师和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各不得少于1人;所有人员均为专职专责,不得兼职。工作人员团队中须使用不低于50%的成都高新区失地农民(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团队中使用失地农民的情况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连续六个月为服务团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政工程师、园林工程师、水电维护人员、电子监控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的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机具中:能满足项目需求和日常工作需要的绿化和环卫机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机具配置清单);垃圾清运车不得少于1辆;防腐打捞船数量须满足工作要求且不得少于2艘;参观电瓶车不少于1辆(6人座以上);对讲机不得少于15台;安保、秩序、管理所用车辆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03包:江滩公园(会展段)综合管护服务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置的工作人员团队中:保洁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公厕保洁人员不得少于4人;水生植物养护及水域保洁、管护人员不得少于6人;绿化管护人员不得少于28人;专业保安人员不得少于12人(可委托专业保安公司或由投标人自行组建,如自行组建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救生人员不少于1人(可由服务团队中其他人员兼任,但须持有救生员证,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水电维护人员(需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操作证、上岗证等,在投标文件内提供)不得少于2人;电子监控维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政工程师和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各不得少于1人;所有人员均为专职专责,不得兼职。工作人员团队中须使用不低于50%的成都高新区失地农民(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团队中使用失地农民的情况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连续六个月为服务团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政工程师、园林工程师、水电维护人员、电子监控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的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机具中:能满足项目需求和日常工作需要的绿化和环卫机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机具配置清单);垃圾清运车不得少于1辆;防腐打捞船数量须满足工作要求且不得少于2艘;参观电瓶车不少于1辆(6人座以上);对讲机不得少于30台;安保、秩序、管理所用车辆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注:01-03包的园区内绿化(不含绿地保洁)、水域及水生态管护目前处于原施工单位续管期(详见本文件的续管期清单)。续管期内,绿化(不含绿地保洁)、水域及水生态管护工作由原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如中标后,在原施工单位续管期内可不配置相应工作人员上岗。续管期结束,原施工单位将绿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工作全部移交给中标人,自正式移交之日起,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园区内的绿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中标人自正式移交之日起,须按照前述人员配置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水生植物养护及水域保洁、管护人员和绿化管护人员上岗,按招标文件管护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园区管护工作。3.3.2投标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配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定。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①聘用的工作人员年龄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年龄均应小于法定退休年龄。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年龄均不得过45岁。3.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②聘用的工作人员福利1.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规定和标准办理五险一金。③聘用的工作人员商业保险1.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④在项目合同期内,投标人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应执行成都市及有关部门关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需针对3.3.2条款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未作出承诺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不响应,投标无效。3.3.3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3.3.4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防腐打捞木船、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3.3.5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3.3.6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3.3.7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3.8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3.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成都高新区内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内设立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已设立办公场地和分支机构的,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人员名册、机具清单、购买机具发票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暂未设立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在成都高新区内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内设立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同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人员名册、机具清单、购买机具发票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编制成册提供给采购人)。投标人中标后须履行以上承诺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方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投标人中标后未达成以上承诺,则视为其自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金额超出投标保证金部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5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3.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风险控制管护要求的公众责任险。3.7法律责任:3.7.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3.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投标人需针对上述第3.6及3.7条款中所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表),未作出承诺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不响应,投标无效。四、商务要求:4.1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实行考核淘汰制(考核办法见附件一),考核每半年及年终各进行一次,每次考核总分在85分及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单次考核分数低于85分,视为不合格,考核分数每低于合格标准1分,则扣除未月管护费用的1%。当年2次考核均低于80分的,则采购人终止合同履行并停止支付管护费, 由采购人另行选择管护单位。(2)本项目资金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逐年安排。每年的服务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准,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水费、电费、保险费、绿化植物更换、垃圾清运转运等全部费用支出),中标人自行承担三年期间的涨价风险。除遇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要求的变更以及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以外,服务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增加管护内容,中标人应积极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完成,增加管护内容所涉管护费用由采购人据实支付。(3)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当月管护费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半年和年终考核合格后支付质保金金额。4.2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详细的报出各细项预算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园区内环卫服务费用(月)●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费用(月)●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费用(月)●水域管护、水生态处理、水生动植物管护服务(月)●园区内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费用(月)●园区内公共安全服务费用(月)●园区的公众责任险支付费用(年)●管理费、税费等(年);(2)本项目三个包的管护园区中的绿化(不含绿地保洁)、水域及水生态管护目前均在原施工单位续管期间(续管期限详见清单)。续管期间园区内的绿化(不含绿地保洁)、水域及水生态的日常管护工作均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续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原施工单位全部移交给中标人,自正式移交日起,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园区内的绿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本项目三个包的服务期均为三年,各包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分别报出每年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每年的服务费扣除“投标人关于各包原施工单位续管期的报价”(此表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6-1、3-6-2、3-6-3)之后总价格(例:第一包的投标人核算的第一年的服务价为400万,第一年的投标人关于各包原施工单位续管期的报价为55万,那么,第一包的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为345万)。原施工单位续管期清单包号名称原施工单位续管期01包锦城湖2号湖绿化管护(不含绿地保洁)至2014年6月30日锦城湖2号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至2015年6月30日锦城湖3号湖绿化管护(不含绿地保洁)至2014年10月31日锦城湖3号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至2015年10月31日02包锦城湖4号湖绿化管护(不含绿地保洁)至2014年10月31日锦城湖4号湖水域及水生态管护至2015年10月31日03包江滩公园(会展段)绿化管护(不含绿地保洁)至2014年6月30日江滩公园(会展段)水域及水生态管护至2015年6月30日4.3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成都市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及管理。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进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单位等对项目作业质量、作业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资金运行情况、人员工作及社保缴交情况等进行专项稽查审核和监督管理。4.4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以及涉及到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且中标人未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管护费用的支付,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保持责任追偿及法律诉讼的权利。(3)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以及涉及到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附件一:维护作业考核办法一、考核由采购人负责,根据下列考核表内细则进行。每半年及年终各进行一次,每次考核总分在85分及以上视为合格,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单次考核分数低于85分,视为不合格,考核分数每低于合格标准1分,则扣除未月管护费用的1%。当年2次考核均低于80分的,则采购人终止合同履行并停止支付管护费, 由采购人另行招标(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进行调整)。二、在市级及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倒数三名的考核区域(若得0分则按下条标准进行考核),扣中标人该区域管护费的5%作为罚金;若得0分,扣中标人该区域管护费的10%作为罚金;连续两次得0分,扣除中标人该区域当月全部管护费。三、合同期内限内,如被市及市以上领导点名批评者,扣中标人该区域当月管护费的5%作为罚金。四、在采购人指定的接待、考察、参观当中不配合或不积极响应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中标人该区域当月管护费的5%作为罚金。五、合同期限内,如连续12个月内,经采购人抽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3次及以上或针对一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2次及以上,中标人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管护费。六、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中标人如不按标准要求及时整改的,采购人可代为清除,产生的费用在中标人的管护费用中扣除;七、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执行。附表1:巡查考核表(55)受检单位:考核时间: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1、清扫保洁10A.管护园区内发现烟头、纸屑、塑料袋、粪便、砖块等杂物,发现一处扣1分。B.管护园区内平台、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桶、康乐设施等有明显污物、污水残留,发现一处扣1分。C.垃圾没有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没有日清、定期清洗和消杀彻底处理,有严重的蚊蝇滋生,明显异味、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D.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出现严重故障用锈蚀等情况未及时处理,发现一处扣1分。E.园区内出现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堆积、堵塞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F.公共厕所地面出现严重积水、污垢、蚊蝇、淤塞、明显恶臭等情况;设施配置、门窗、隔板、蹲位、便池损坏未及时修理;没有定期消毒、没有定期对厕所化粪池进行清掏等情况,,发现一处扣1分。2、绿地养护10注:绿地养护在续管期内不纳入考核。乔木/灌木3A.不正常的树叶萎蔫的,发现一株扣0.5分;B.有明显的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枯枝败叶、死桩而未及时修剪的,发现一株扣0.1分;C.病虫害发病率超过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应管护等级标准,发现一株扣0.5分;D.树木倾斜度超过10%未扶正的,发现一株扣0.1分;E.树木倒入车道内,每处每次扣1分;F.树木修剪未按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应管护等级标准执行的,每处每次扣1分G.对于整形灌木或绿篱的形状修剪不及时或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光滑,影响整体景观效果的, 每处每次扣0.5分;花卉3A.凋谢、枯萎及死亡的花卉未及时更换,每处每次扣0.5分;B.鲜花盛开率70%以下的,一次扣0.5分, 鲜花盛开率50%以下的,每处每次扣1分。草坪3A.混播草坪草高超过8厘米,每处每次扣1分;B.草黄(由病虫害等不正常因素引起)、草死、秃斑等,面积超过相应管护等级标准,每处每次扣1分;C.杂草率超过相应管护等级标准的,每处每次扣1分;D.未及时填平洼地,使草坪内坑洼积水,每处每次扣1分。E.景石上有明显污痕,包括“牛皮癣”、泥土等未清洗,每处每次扣0.2分。;绿地及绿地设施1绿地及绿地设施未达到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应管护等级标准的,每处每次扣1分。3、市政设施管护10A.路面、景观平台、景观桥面出现沉陷、道路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未及时修补,每发现一处扣1分。B.亭子柱面、座凳、雕塑、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康乐设施出现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未及时修补,每发现一处扣1分。C.园区内的监控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应急设施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每发现一处扣1分。D.园区内路灯及景灯开放时间、设施完好率、灯亮率、故障处理率未达到标准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E.园区内路灯柱、景观桥、栈道、座凳、亭子等I没有定期翻新喷漆,没有对脱落、陈旧部分及时进行喷漆翻新,每发现一处扣1分。F.园区内的桥梁等应随时进行巡查和观测,并进行定期检测,对桥梁及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须立即处理并报告,如没有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4、水域管护、水生态处理、水生动植物管护服务15A.水位明显高于或低于常年标准水位。造成安全隐患,每发现一次扣2分。B.没有定期对水质和水生态进行检测,出现水色异常、有明显恶臭、未其达到景观用水标准。每发现一次扣2分。C.水面有垃圾、沉积物、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枯死植物等废弃漂浮物,每发现一次扣0.2分。D.水体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造成安全隐患,每发现一次扣2分。E.出现水生动物尸体,水生动物数量过多或过少,每发现一次扣0.5分。F.出现大量的浮萍、水绵、蓝藻暴发和黑臭河道等水生植物,严重影响水体生态和美观,,每发现一次扣0.5分。续管期内不纳入考核。5、人员配备10A.现场养护人员实际配备数量与上报名单不符,少一人扣5分。B.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与上报名单不符,发现一个扣5分。总分注:上述条例考核时各项累加记分,I项总分扣完为止。考核月内无上述情况,考核结果为满分。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日~年 月日附表2:社会责任考核内容(45)受检单位:考核时间: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得分备注1临时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2各类投诉事件处理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收到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未及时调查、处理、督察、回复的,每次扣5分。3媒体舆论情况若发生媒体批评报道事件,新闻曝光事件,每次扣5分。4重大活动配合配合省、市大型活动,做好园区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a.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中后(不含中)的考核路段或区域,扣3-5分;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管养区域内某处一次得0分的,扣10分;连续两次得0分的,扣10分,并取消该公司对此处的管养资格,从次月开始,停止向该公司拨付此处的管护费。5相关督察发现问题及处理及时处理、回复相关整改通知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和口头),不得超过规定整改期限,拖延一天扣2分。6领导批示完成情况未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3分。7重大安全事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总分注:上述条例7项累加记分,扣完为止;考核月内无上述情况,考核结果为满分。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 月日~年 月日附表3:园区管护巡查登记表管护单位: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地点:现场巡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备注管护单位意见:巡查人员:日期:巡查单位(盖章) 园区管护巡查登记表(管护单位留存)管护单位: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地点:现场巡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备注管护单位意见:巡查人员:日期: 巡查单位(盖章) 评分办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综合管护实施方案421、综合管护实施方案12分:根据综合管护实施方案是否条理清晰、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项目管护重点方面分析准确、有详尽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能够最大程度的达成项目诉求,进行综合评审:最优得12-8分,良得7-4分,一般得2-0分。2、安全防范、防护措施12分:根据安全防范、防护措施的详尽程度、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周全性、以及安全设施的齐全性是否能够最大程度的达成项目诉求等进行综合评审:最优得12-8分,良得7-4分,一般得2-0分。3、作业质量控制措施4分:有明确、详尽、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措施,最优的得4分,其他得3-0分。4、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完整性、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的完善程度以及工作运行机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最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5、人员配备6分:根据人员配置综合评分:在满足项目需求的人员配置基础上,增加的人员配置方案最优的得6分,良的得5-3分,一般的得2-0分(人员配置未达到项目需求最低人员配置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以及招标文件里要求提供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无社保证明或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均不得分,未提供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分。6、机具设备配置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具设备配置综合评分: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增加相关机具配置最优的得6分,良的得5-3分,一般的得2-0分(配置未达到项目需求最低配置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2投标人项目业绩181、2010年至今,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综合性公园或游园综合管护业绩的,管护面积在5万(含)-10万平方米的得1分,10万(含)-15万平方米的得2分,1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总分为6分。2、2010年至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管护(非综合性公园或游园)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单一合同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得1﹒5分,最多得4﹒5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单一合同规模在10万至50万平方米的,得1分,最多得3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单一合同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得0﹒5分,最多得1﹒5分.所有累积最多得9分。3、2010年至今,投标人具有水体管护或环卫管理或市政管理类业绩的,每提供一类单项合同的得1分,每类最多得1分,本项总分为3分。注:1、业绩应附合同复印件、业绩涉及款项的银行往来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应急响应方案和人员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第1-5名分别得5、4、3、2、1分,名次可并列,无响应不得分。4投标人综合实力21、2010年至今,投标人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诚信守法证明/奖项/证书/评价的,得1分;2、2010年至今,投标人所管护区域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管理/先进单位奖项/证书/评价的,得1分;注: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得0.5分;具有有效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人具有地级市及其以上环卫行业环卫服务企业资质的,得0.5分。(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注: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6投标报价301、以投标人3年投标总报价计算,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7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