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第三批(牵引变电)建管甲供物资四次招标公告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第三批(牵引变电)建管甲供物资四次招标公告
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第三批(牵引变电)建管甲供物资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WZ********0-3)
1.招标条件建设项目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1,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工程项目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第三批(牵引变电)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含京广、京沪、丰沙引入线改建及普速车场改建工程,配套建设普速客车整备所、派驻机务折返段及动车运用所等相关设施工程;京广客专联络线,丰台站高架车场站房西端SLDK0+298.09至杜家坎线路所DK16+713.468,长9.481公里;京石城际引入线,丰台站高架车场咽喉区京石DK0+900至京石DK1+729.46,长0.904公里;小葆台既有线路所改建;站房工程。
招标范围及内容:QB09包 避雷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不得存在:
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⑤投标物资被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
⑥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2专用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3.3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请投标人于 2021-08-25 10:00 至 2021-08-30 10:00 ,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 见附件2 ,账号: 见附件 ,开户行: 见附件 。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09-16 08:30 至 2021-09-16 10:0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09-16 10:00 。
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6.2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交易中心网站(www.bcactc.com),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站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看杨路临甲2号南行50米
联 系 人:孙冠雄、牛海彬、陈广友
电 话:150*****027、150*****550、***-********
传 真:***-********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收货单位 | 备注 | |
1 | QB09 | 避雷器 | 避雷器27.5KV | 台 | 48 |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2018-2020年企业经营无亏损;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任意一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 4.供货业绩:避雷器须具有近5年内供货业绩(2016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具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与供货业绩相对应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见通用资格条件。 6.其他要求: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丰台站 | 2021年9月起分批交货 | 中铁六局电务公司 | |||
2 | 避雷器110KV | 台 | 6 | 丰台站 | 2021年9月起分批交货 | 中铁六局电务公司 | ||||||
3 | 避雷器放电计数器 | 个 | 1 | 丰台站 | 2021年9月起分批交货 | 中铁六局电务公司 | 备品备件 | |||||
附件2:支付方式
投标人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通过“投标管理”完成汇款,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完成相应包件支付后,将“支付成功”界面的截图作为缴费凭证,上传至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标书款发票:将按照投标人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电票下载”自行下载]
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本次投标,按照以上支付步骤重新操作,标书款零元。将“支付成功”界面的截图作为缴费凭证,上传至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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