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中医医院LED全彩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通知书
武清区中医医院LED全彩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通知书
一、招标邀请: 1、武清区中医医院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武清区中医医院LED全彩屏采购安装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武清区中医医院LED全彩屏采购安装项目 3、招标项目编号:WQZYZWZB-202117 4、招标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5、招标内容:
6、质保期为:36个月。 二、报名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②、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需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必须含有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⑥、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单位为生产原厂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不是原生产单位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家给予的授权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持有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必须为采购设备及所投标产品(设备生产厂家)质保证明或设备材料的环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必须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明:以上要求开标时必须持有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注明情况原因、写清说明,没有提供原件并未注明情况原因和说明的单位不能参加招标。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方式: 1)本项目采取现场方式,报名地点武清区中医医院总务科,报名时带齐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及保证金电汇凭证,经院方验明资质证件登记入册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无资格参加投标。(交投标保证金前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后在电汇,报名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16:00点止。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期休息) 3)联系单位:武清区中医院总务科 4)联系电话:***-********-****、***-********-**** 5)招标地点:武清区中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6)招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30 三、招标规定: 1、投标方报名登记后,做好投标文件),一正本两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相同),填写本公司全称并加盖印章。 2、投标方必须按院方提供的招标内容投标。 3、投标方按规定招标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开标前提供报名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注明情况原因,出具说明。 四、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①、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未经院方验明资质证件)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自发电汇保证金,院方不予退还。 ②、经院方验明资质证件后,交付押金5000元电汇到武清区中医医院财务科,保证金电汇凭证交至中医院总务科,开标后未中标方在7-15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签订合同,施工或者采购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③、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清支行营业部, 账户****************2293,税号:****************4T,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机场道10号。 2、标书内容包含投标报价表(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维护服务项目及时间、工程量、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售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等并加盖公章。 3、按照响应标书要求且价格低者确定为最终中标公司。 4、中标方及时按中标价格及院方要求与院方签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价格及维修服务内容、工作量不准随便更改。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5、要求事项: ①、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名称(不注明编号及名称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②、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运行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质保期为3年(不计息),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202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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