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花垣县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花发改招{2013}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农村三级客运站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花垣县交通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花垣县边城镇;
2.3 规 模:停车场:用地总面积:6855㎡,其中有草砖生态停车位、场内沥青混凝土道路、青石板人行道、浆砌块石排水沟、景观游步道、景观艺术墙、观景平台及城墙、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及室外电气工程等;公厕:占地面积168.08㎡,建筑面积:168.08㎡,框架结构,一层;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第80号保修;
2.7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花 垣 县 农 行
开户名称:花垣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银行账号:8409 0104 0006 655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花垣县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花垣县边城镇农村客运站改造及停车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证书⑥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⑦项目部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⑧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上述①~⑧项证件资料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红章,从2013年 11 月 1 日~2013年 11 月 5 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花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出国的以公安或海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住院的以医院出具的住院书面证明和住院交费凭证为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3年 11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去花垣县交通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不挂靠不转包信誉承诺书。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3招标人补充的要求。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县交通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花垣县建设西路
联 系 人:石 宪 峰
电 话:159*****1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 系 人:段 女 士
邮 箱:********7@qq.com">********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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