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两聚装置静设备和管道维护维修保运服务项目
2021年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两聚装置静设备和管道维护维修保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2021年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两聚装置 静设备和管道维护维修保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ORG********210823-0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两聚装置静设备和管道维护维修保运服务项目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拨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上库工业园。
2.2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
□/ 年/ 月/ 日开工,工期/ 日历日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两聚装置内主要包含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全密度聚乙烯装置、丁烯-1 装置,以及包装仓库属于两聚装置界区内的静设备及管道(含非金属管道)所属静置设备、设施(含下水井、地漏、地沟等附属设施)、系统(含埋地管线)管网、构建筑物及门窗等维护维修保运工作,及甲方安排的与装置维护维修保运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4招标范围
两聚装置内主要包含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全密度聚乙烯装置、丁烯-1 装置,以及包装仓库属于两聚装置界区内的静设备及管道(含非金属管道)所属静置设备、设施(含下水井、地漏、地沟等附属设施)、系统(含埋地管线)管网、构建筑物及门窗等维护维修保运工作,及甲方安排的与装置维护维修保运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下情况投标:
3.1.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年度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不满3年的承包商。
3.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失信企业的。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拟投标标段的施工及保障能力。
3.2.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将视为废标。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2018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单个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或维保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或维保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0.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10.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0.3应满足下列要求/ 。
3.11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3日15时30分至2021年8月30日09时00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支付方式,购买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购买时请注明“塔里木维修保运项目标书费”。购买完成后请将银行回执及发票开票信息(按下表信息填写,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接收地址发送到电子邮箱ww6682se@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名工程名称全称+报名公司名称),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未发送发票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收件地址的,将被视为放弃开取发票)。
开票类别 |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及电话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开户银行账号 | |
邮寄收件地址 | |
收件人姓名 | |
收件人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崂山支行
开户行行号:********4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
邮编:266061 |
联系人:魏巍 |
电话:****-*******9 |
电子邮件: ww6682.se@cnpc.com.cn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崂山支行 |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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