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报废资产拆除及处置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报废资产拆除及处置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报废资产拆除及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21-DFZB-032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报废资产拆除及处置项目(二次)。

2、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对《关于润滑油公司2021年第三次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批复(油润函字〔2021〕184号)》中批复同意的“变频器”等116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详见报废资产处置明细表),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底价进行公开招标。

该批次报废资产中的79项,包括润滑油调合装置、储罐、锅炉、机泵及附属管线等,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黄河厂)。2014年装置停车后未进行彻底系统清洗、置换,部分设备、管线内仍有润滑油产品及半成品残存,设备拆除前及拆除过程中需进一步进行确认。

装置区域内的厂房及办公楼需要保留,不得破坏。

该批次报废资产中的其余37项,包括成板式成焦器、自动电位滴定仪等为非成套设备设施,无需拆除。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踏勘实际为准。

3、服务内容、标准、期限与采购依据

(1)服务内容:黄河厂装置内成品及半成品的污染物合规处置,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施工作业安全、平稳、受控,没有安全事故事件发生。设备设施拆除合规合法,施工费用受控,不超支不超概。作业现场文明卫生合规(拆出过程中现场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响。拆除后现场平整无杂物,受拆除影响的周边设施恢复原貌)。

施工时间为早8:30-晚17:00,由于需要办理票证书后方可施工,一般施工时间小于8小时。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如遇特殊情况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服务标准: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如起重吊装、高处坠落、坠物伤害、火灾等风险的消减措施,主要施工工序、现场清理标准等);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拆除施工、完成提货;

(4)服务采购依据:根据《关于润滑油公司2021年第三次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批复(油润函字〔2021〕184号)》

4、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15000.00元),服务商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及《财资【2010】410号》文件)。

(2)服务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服务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1、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由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类资质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与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至今一项及以上石油化工检维修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有效资质应满足服务商资质条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服务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及详实、安全可行的拆除方案。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7)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2、对服务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实施组织应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技术职称;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人员均需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2)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至少领导过3个以上同类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服务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824日至2021年8月28(法定节假日除外,公休日不除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联合体协议书、人员证件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2@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人民币,通过汇款方式汇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服务商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账 号:****************46

行 号:********505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文件暂定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1914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请各服务商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9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研究开发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369号

联系人:苏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系人:祁英蕊

手 机:177*****154

电子信箱:********82@qq.com

标签: 处置 拆除 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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