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晋0311法鉴字034号公告(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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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 19:51

我院受理的原告靳会鹏与被告阳泉阳煤国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宋建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请求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的晋C5837C号小型汽车车辆损失、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现予以公示。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

专业类别
保险公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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