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0611-BZ
130*****0342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重庆蓝盾电子技术服务公司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2 -一、招标项目内容- 2 -二、资金来源-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3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七、其他要求- 4 -八、联系方式- 4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9 -一、工作周期- 9 -二、报价要求- 9 -三、付款方式- 9 -四、合同签订- 9 -五、其他- 9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1 -一、评标方法- 11 -二、评标标准- 12 -三、无效投标条款- 13 -四、废标条款- 14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15 -一、投标人- 15 -二、招标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 15 -四、开标- 17 -五、评标- 17 -六、定标- 17 -七、中标通知书- 18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8 -九、签订合同- 19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19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1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27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蓝盾电子技术服务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1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监理1001二、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6、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通信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8、拟派总监代表(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9、拟派项目组成员:除总监及总监代表外,投标人须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要求所有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专业必须与所承担工作对口;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8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2、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咨询大厦)16楼1602室。2、发售方式:在发售地点现场报名获取。(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三)投标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1-9楼(详见当日大厅指示屏)。(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4:00(五)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13年11月20日17:00前到账。(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户:
****************046(1)电汇或网上银行请在备注栏填写“
********2191”行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交易服务费”付费标准详见第五篇投标人须知第十节。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
********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
********。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恕不接受其投标文件。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电子版 一 份;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光盘表面上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并单独密封。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有效时间:2013年11月8日17时前;3、是否允许备选方案:不允许。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吴荐、胡晓联系电话:(023)
******** 传真:(023)
******** 邮编:4000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6楼1602。(二)采购人:重庆蓝盾电子技术服务公司联 系 人:张宏联系电话:(023)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项目概况2011年5月、11月,公安部相继印发了《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全国公安机关“十二五”科技强警工作规划》,要求各地建设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2015年进入由现有模拟系统向数字系统强制过渡阶段。在技术选型上,公安部专门组织制定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PDT数字集群标准,并要求各地采用PDT标准,在2015年前基本建成警用数字集群专网,进而联网构建全国公安数字应急指挥通信网。二、项目的目标与建设规模2.1 项目的目标2.1.1 覆盖目标2015年全市各区县均建成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网,其中城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郊区城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里程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联网率达到100%。PDT系统在全市公安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等工作中得到全面应用,实现由模拟通信系统向数字集群系统的平滑过渡。2.1.2 系统稳定性目标系统要求具有高可靠性,不因系统内关键设备单点故障而造成系统区域性瘫痪。2.1.3 功能目标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不仅能实现单呼、组呼、全呼、紧急呼叫等语音调度功能,还应实现短消息发送、终端GPS定位,结合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可视化指挥调度、警情信息下发、警务信息查询等拓展功能。此外,系统还应留有功能强大的二次开发API接口,满足后期根据不同业务进行针对性开发的要求。2.1.4 平滑过渡结合重庆公安实际,新建350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应按照“统一设计,分期建设,平滑过渡,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在过渡期,新建系统应能与已建模拟系统互联互通,以充分保护前期投资。2.1.5 用户容量目标根据公安部PDT编码规划,新建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用户容量应达到128800个,且系统用户容量具有扩展性。2.2 项目建设规模2.2.1 IP解析中心和网管中心建设350兆数字集群系统需建设一套IP解析中心,满足市内跨区县以及跨省市PDT系统互联的域名解析和IP地址查询。建设一套PDT系统网管中心,负责对全市PDT网络进行实时监控、测试和管理,跨区用户权限的管理以及各区县局的日常管理。其中,市级网管中心负责全网监控和资源配置,区县级网管负责本级网络监控和资源配置。2.2.2 PDT系统建设在市局无线中心机房和区域交换控制中心,建设移动交换中心(MSO)设备、鉴权密匙管理中心设备、标准网络设备、基站设备和移动台设备。移动交换中心包括交换控制中心、调度服务器、网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管终端、调度台、鉴权及密匙管理中心、互联网关等。鉴权密钥管理中心包括鉴权管理设备、密钥管理设备等。标准网络设备包括以太网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基站设备包括基站控制器、信道机、电源、射频分配系统、天馈系统、链路、UPS电源以及防雷器等设备,以及必要的基站技防设施。2.2.3移动基站建设市局配备5个移动基站,各区县局各配备1个移动基站,主要用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通信或局部区域的补盲。2.2.4投资估算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8000万元。三、项目的进度安排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级中心系统建设;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主城11区PDT系统通信网建设并实现区域联网;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余远郊区县PDT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网建设并实现区域联网;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全市PDT系统数字集群网进行扩容补点,实现城区覆盖率达到95%以上,郊区城镇覆盖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联网率达到100%。各级的PDT系统终端按计划配置到位,PDT系统在全市公安机关指挥调度、勤务管理等工作中得到全面应用,全局实现由模拟通信系统向数字集群系统的过渡和换代。四、监理服务要求: (一)、监理项目内容1、对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及验收阶段过程实施监理。监理内容包括:对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的PDT网络系统建设、PDT传送网系统建设、PDT交换中心系统建设、PDT基站及基站控制器安装、PDT网管系统建设、PDT基站机房建设及配套设备安装、PDT控制中心建设等相关建设工程的从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软件安装调试和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行、验收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该工程质保期内,委托人若需监理方出面的监理方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到场。(三)、监理工作范围依据《移动通信铁塔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等相关通信工程建设规范,对重庆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PDT)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及协调项目内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四)、监理大纲投标人应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大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监理服务范围(4)工程项目监理目标(5)工程项目监理措施(6)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7)监理工作制度(8)对工程的理解和重难点分析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工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终验收合格。二、报价要求1、本次招标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 100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可等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人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进行报价,根据本招标文件、监理要求、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和现场考察,自行计算监理工作量、编制监理费预算和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最终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范围内,无论监理内容和期限如何变化,合同价均不作调整。合同价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三、付款方式1、本项目监理费由招标人(蓝盾公司)支付。2、工程开工时支付监理报酬的10%;重庆主城工程完工支付监理报酬的25%;剩余远郊区县工程完工支付监理报酬的25%;工程预验收后,对监理费进行结算,再支付结算监理报酬的20%;决算审计完成支付监理报酬的15%;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结算审计完后一个月内付清审计后的全部费用。四、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五、其他(1)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评标委员评标时根据评标需要,可以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查。评标委员会要求出示原件而未按时提供的,该项不作为评审依据。(2)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且为本项目专职配备,不得在合同履约期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实际工作或招标人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实际工作经历和能力。(3)其它监理人员:现场其它监理人员应配置齐全、合理,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专业逐步到位并满足现场的需要,但常驻现场监理人员(含总监)不得少于5人。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含总监)至少应符合项目班子配备一览表要求并按表中要求持证上岗。(4)招标文件中所列监理人员在本专业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常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师中途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它项目。造价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担任各项造价及结算审核工作,其它监理人员确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15 天,总监代表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25 天,其它监理人员每月实际驻现场天数不得少于 20天,若单月出勤率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委托方将处以监理费总款5%的违约金,类似情况出现3次以上,监理合同终止,监理单位无条件自动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自行负责。监理不履行监理职责,发生一次,按监理费10%处罚违约金,出现了3次,监理合同终止,监理单位无条件自动退场,委托人不再支付剩余监理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3、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与资格后审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后审资料应真实、可靠,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即使侥幸通过的,招标人也保留核查后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资格后审材料中提供的参与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所需内容详见第一篇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评标委员评标时根据评标需要,可以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查。评标委员会要求出示原件而未按时提供的,该项不作为评审依据。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代理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1、投标价格(所占权重为50%,即50分,下同)(1)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部分(权重为40%,即40分)根据招标文件的业务理解评分,包括以下几点:(1)监理人员组织方案(5分)(2)质量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6分)(3)投资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6分)(4)进度控制目标及控制措施(7分)(5)原材料控制管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的措施(4分)(6)合同、信息管理措施(2分)(7)安全、环保、文明施工(2分)(8)检测设备、仪器配备(3分)(9)项目监管难点及控制措施(3分)(10)能够针对项目给出好的建设管理建议,一条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3、商务部分(权重为10%,即10分)(1)技术人员配备(满分5分)A、拟派总监代表职称 (1分)总监代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B、拟派项目组人数 (2分)拟派项目组监理工程师(除总监和总监代表外)多于资格条件必要的3人,每多一人得0.5分,满分2分(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复印件)。C、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 (2分)除总监和总监代表外的拟派项目组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符合要求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2)技术实力 (1分)参与编制且颁布实施的国家通信行业标准的,每一个得分0.5分,总分不超过1分。(3)业绩证明 (1分)2009年至今累计承接完成总投资额5000万的信息化工程监理项目,每一个得分0.5分,总分不超过1分。(4)服务承诺 (2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服务承诺,由评委对其优劣进行评分,满分2分。(5)本地服务 (1分)投标人为重庆市的本地公司(需提供工商证明)或在重庆市内设立了50人及以上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得1分;服务机构50人以下10人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得0.5分;否则得0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未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七部分组成。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澄清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若有),一律发送到投标人在报名购买登记表上登记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里,并将用电话联系确认其是否收到。需回执的,请各投标人回执来邮地址或传真至(023)
********,若投标人逾期无文件回执,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投标人收到本项目的补遗文件且无异议。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面页使用A4厚型纸页面,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主体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至少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采购文件有另行约定的从其约定。(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合同,并在中标人将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的份数须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和电子版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必须签字、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情况下,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被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的5%),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在采购人按要求交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全部质疑,逾期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充分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执行。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招标代理服务费。2、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交易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1500-1000)×0.35%=2.5万元合计收费=1.5 4.4 4 2.5=12.4(万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2]38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条例、办法、重庆市有关建筑管理条例、办法、实施细则、通知等。2、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及有关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3、本项目的监理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和文件。4、本项目各相关建设程序文件、批复等。5、施工图说明及其他设计等技术性文件、资料。二、监理范围、监理周期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与本项目工程相关的所有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燃气、防雷、暖通、综合管线、室内精装修、设备安装、智能化监狱建设等,并在保修阶段配合招标人进行保修维护的监理业务。要对本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管理,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协调管理。 监理周期:工程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适时解决监理事宜。三、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协助委托人落实施工条件,检查施工方开工准备工作,并下达开工命令。2、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对本项目施工图纸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设计变更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3、督促施工方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4、工程进度控制: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审核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进度计划,提出补救措施,发布相应指令。5、施工质量控制: 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和验收,并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和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质量文件材料,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认真检查工程质量,签认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关键部分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对违反设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向委托人提供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实施。由委托人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委托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6、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工程量及费用,并申报委托人。会签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计变更等。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和处理办法。计算各项索赔金额,提交处理意见,并协助委托人处理合同纠纷。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项目增加及现场签证,避免施工方的工程索赔,工程造价控制符合相关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并向委托人提交审核报告。7、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理人和所有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审查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自然灾害防范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8、协助委托人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9、协助委托人按规定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10、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11、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12、监理文件材料整理:整理编制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监理服务合同完成或终止时完整的成册档案移交给委托人。13、定期对施工合同的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委托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委托人。1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竣工资料;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按委托人要求组织工程移交;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5、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将通知监理人的有关人员,监理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负责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监理人应对每一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监理人负责分析质量问题分析,以便确认责任方。监理人负责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费用。监理人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16、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完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及委托人要求的其它工作。17、该工程质保期内,委托人若需监理方出面的监理方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到场。四、外部条件配合业主做好相关的外部协调工作。五、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提供的工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业主与承建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2、提供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顺利推进及工程进度要求。3、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确认类3天;批准类5天;决策类7天。4、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5、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办公用房、监理人员工地住房。6、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7、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附加协议条款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六、支付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内容监理人的报酬:1支付方法:工程开工时支付监理报酬的10%;重庆主城工程完工支付监理报酬的25%;剩余远郊区县工程完工支付监理报酬的25%;工程预验收后,对监理费进行结算,再支付结算监理报酬的20%;决算审计完成支付监理报酬的15%;缺陷责任期满且工程结算审计完后一个月内付清审计后的全部费用。2、本工程监理费为包干价,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监理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3、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支付报酬。4、奖励办法:无。七、索赔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发生验收签认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或者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的材料或者工程,或者发生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等恶意串通行为,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有权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监理人及施工单位的责任,有权视情况没收或追回全部监理报酬;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赔偿;损失暂时无法测算或者测算难度较大的,业主可以按全部监理报酬的300%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工程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以施工合同为准)时,经查明属监理人责任的,业主可以没收或追回全部监理报酬的50%,监理人应赔偿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业主的全部损失,责任不清的,监理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监理合同。若工期延误,属监理人责任的,委托方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为每延误一天工期按监理费用的千份之五赔偿,延误超过1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 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1、监理单位应就本工程组建项目监理部,必须配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资料员、档案员等;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备办公设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师中途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它项目。造价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担任各项造价及结算审核工作,其它监理人员确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15 天,总监代表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25 天,其它监理人员每月实际驻现场天数不得少于 20天,若出勤率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委托方将处以监理费总款5%的违约金,类似情况出现3次以上,监理合同终止,监理单位无条件自动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自行负责。监理不履行监理职责,发生一次,按监理费10%处罚违约金,出现了3次,监理合同终止,监理单位无条件自动退场,委托人不再支付剩余监理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2、所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有关证件原件在工程施工期间由委托方保存,未经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无权更换监理人员,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监理合同。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方要求监理人提交的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7天内提交或做出答复。4、本合同到期日,监理人应在合同完成日起一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委托人提交管理期内监理全部管理资料各一套。5、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全方位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管理等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若由于监理方的原因给工程造成损失、停工、延期、质量等问题,委托方有权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二十四条要求更换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直至终止监理合同,清退监理方,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6、非监理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合同也顺应延期。7、由于各种原因,监理合同终止后,监理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提出赔偿。8、监理单位如因下列因素之一者,经业主书面提出整改不落实,将导致监理合同终止,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1)监理人员a. 监理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员不称职,未按业主提出要求更换。b. 监理人员未严格监理,没有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验、抽查;接到请验单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检验,未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未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等。c. 无论工作日或节假日,监理未安排足够的在岗监理人员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监理人员不足影响施工进行。d.监理人员未加强廉政教育,向承包人收取加班费或其他任何钱物。(2)工程质量和安全a. 监理单位未有效落实采用旁站、平行抽检、见证送检等监理手段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未对进场原材料的品质、储存等进行认真检查,填写原材料进场记录,造成不合格材料进场,未及时对承包人发出书面限期整改工作指令,监督执行不力。b. 监理工程师未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未发现指出方案中有较大缺陷或存在较大问题的。c. 因监理工程师失职导致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d. 监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批次进行抽检,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抽检批次达不到要求的。(3)资料审核、签署监理工程师未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规范签署意见,弄虚作假的。(4)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1、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监理法规要求履行总监职责。2、廉正约定:监理人员吃住与施工单位分开,保证工作廉洁。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信誉声明(五)其他资料三、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 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们已经仔细地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监理工作要求,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了解和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的合同范围,工作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据此,我们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2.据此,我方承诺本工程监理费(包干价) 万元,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我方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以及全部补疑和澄清文件的要求。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遵守本投标文件。且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4.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及时签定监理合同。5.在制定和签署一份正式协议书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方的书面中标通知,构成在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7.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手持一份原件到开标现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二、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信誉声明(五)承诺书(六)其他资料(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业绩、服务承诺等资格后审及商务标要求的材料复印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二)项目监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姓名专业职称拟任职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主要监理经验及承担的项目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规模担任职务获奖情况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规模建安工程费获奖情况监理服务期承担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成员项目描述备注 (四)信誉声明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信誉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如经查实,投标人有不能满足信誉要求的,或信誉声明与实际不符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承诺书致:(投标人名称)参加 监理项目投标申请,现郑重承诺如下:投标申请书中所列监理配备人员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常驻现场监理人员(含总监)不得少于5人,且不得兼职其它项目。如未经业主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处总监理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处总监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未经业主同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人员视为违约,处总监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造价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担任各项造价及结算审核工作,其它监理人员确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15 天,总监代表每月实际驻施工现场天数不得少于25 天,其它监理人员每月实际驻现场天数不得少于 20天,若出勤率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同比例扣除总监理费用的5%作为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六)其他资料(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业绩、服务承诺等资格后审及商务标要求的材料复印件)三、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含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监理服务范围(4)工程项目监理目标(5)工程项目监理措施(6)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7)监理工作制度(8)对工程的理解和重难点分析(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