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红美人项目外包装纸箱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红美人项目外包装纸箱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红美人项目外包装纸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4)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2、项目概述:为满足象山县分公司生产需求,对象山县分公司红美人项目外包装纸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3、询价内容:
(1)本服务项目共1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金额为45万元。
内容 | 限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结算依据(米) |
红美人纸箱 | <7.70元/双平方 | 7.5万个 | 45 | (长+宽+0.08)*(宽+高+0.04) |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2)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3)配送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4)出样:供应商无偿出样并在一周内与采购人确定样品。
(5)到货周期:收到采购订单后一周内到货。
(6)结算方式:框架协议+订单模式。
(7)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价格调整原则:价格在合同期内较投标时市场价格波动10%及以内的,原则上不予调整,超过10%,需经甲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最终价格。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个体户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1108室获取询价文件;(也可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2)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已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第二次可不再支付询价文件费用,报名流程需要)。
(3)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4-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下午4:30前;
(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日下午4:30前;
(3)递交或接收地点及联系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联系人:黄顺吉,联系电话:139*****275;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8、询价保证金
(1)保证金额:
按5000元/家收取,所有询价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所有询价保证金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退还;若弃标,则没收询价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打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响应。(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WZ-014-询价保证金缴款凭证)
9、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7天内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0、其他事项
(1)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询价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邮箱:********@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邮分采2021-WZ-014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分公司红美人项目外包装纸箱采购项目 | |||
购买询价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
购买询价文件情况 | ||||
分包情况 | ||||
份 数 | ||||
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
备 注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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