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本溪市丹霍线科技学院中桥改造专项养护工程-三次公告[正在报名][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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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丹霍线科技学院中桥改造专项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第三次公告

********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丹霍线科技学院中桥改造专项养护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191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丹霍线科技学院中桥改造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称为“招标人”)拟由本溪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7">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市辖区境内

2.2工程概况:科技学院中桥位于国道丹霍线本溪市辖区境内。受交通量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桥梁病害较多,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上部拆除重建、下部维修加固处理。桥位中心桩号为1K12+936,桥梁全长55.74米,与河道正交,两侧引线共实施100米,起讫里程桩号为 K12+858-K13+014,引线与市开发区市政路段神龙路十字交叉,被交叉路因引线抬高双向同步加铺路面共100米。

2.3招标范围:本溪市丹霍线科技学院中桥改造专项养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共计4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或总承包合同中含有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项目(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含C级)及以上,若在交通运输部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具有施工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为准。

3.1.4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或总承包合同中含有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的项目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并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要求人证合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擅自离岗。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或总承包合同中含有不低于400万元的桥梁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的项目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并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证明。要求人证合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擅自离岗。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允许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重复中标,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地方政府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3.8中标人需有能力协调项目所在镇乡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需自行解决临时占地和弃土场地问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负。

3.9考虑到施工工期与环保手续办理等原因,本工程不接受自建沥青拌和站。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8">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成德嘉园5栋1号门市)。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⑤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网页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⑥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⑦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⑧代理人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9809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 分至09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开标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59*****530

2021818

标签: 养护工程 专项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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