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1#烧结机一混、二混新建除尘器系统[LGGF-2021-GC-3038]-资审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1#烧结机一混、二混新建除尘器系统[LGGF-2021-GC-3038]-资审公告
采购分类:冶金工程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1#烧结机一混、二混新建除尘器系统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1#烧结机一混、二混新建除尘器系统 项目,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凌钢厂区。
2.2 计划工期: 2021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3 项目概况: 为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在1#(240m2)烧结机一混、二混区域各新建湿式除尘器一套,使烧结机自返矿润湿至梭式布料区域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两套除尘器总风量约20万m3/h。净化后气体含尘浓度≤10mg/m3, 岗位粉尘浓度≤8mg/Nm3,烟气排放达到格林曼一级,本体漏风率≤2%。除尘系统全面符合超低要求 。
2.4 招标范围: 此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括除尘器及外部管网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基础处理)、系统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冶金或环保设备生产制造相关经营范围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承担过烧结机混料除尘系统总承包(烟气量大于50000m3/h)业绩,提供2份及以上符合超低要求的已完工总承包合同(附竣工验收证明及环保监测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本章第3.1项资质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9 月 07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编:122504
联 系 人: 孙向东、曲顺利、谷崇涛
电话:****-*******、*******、*******
传真:****-*******
邮箱:lgzblgjt@163.com
2021 年 08 月 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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