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YZB2013-247招标人: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 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招标文件183.投标文件194.投标215.开标226.评标227.合同授予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1.评标方法302.评审标准303.评标程序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5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5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47附件三 施工安全协议书48附件四51附件五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5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21 .工程量清单说明622. 投标报价说明623.其他说明644.工程量清单64第二卷65第六章 图纸66第三卷6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8第四卷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4目录8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9二、授权委托书90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工程不适应)91四、投标保证金92五、投标预算书93六、施工组织设计93七、项目管理机构99八、资格审查资料101?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YZB2013-24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沙发改固【2009】70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水利局以沙农水发【2011】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管网工程总长度为15.73公里,从土主片区给水管网上引入DN500的主供水管道接直横一路。在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上铺设DN400——DN200的给水管道作为本片区的供水主管道,在横向道路上铺设DN200的给水管道与主管道路连接,作为本片区供水次干管,其余道路上安置DN200供水支管。2.2本工程共为第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1标段:土建安装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中干线1至9号路口管网工程约2.55公里的土建及安装工程。2标段:管材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中干线1至9号路口球墨铸铁管、钢管、法兰片及管件采购。2.3计划工期:1标段为3个月;2标段为2个月。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标段资格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标段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投标: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项目球墨铸铁管生产能力的厂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涉及饮水产品省级卫生许可批件;3)产品具有质量认证IS09001证书;4)投标人必须在重庆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代理商投标:5)代理商或供货商必须持有符合本上述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委托书,但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指定一家销售代理商作为厂家的销售代理参与本次投标,且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供货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6)投标单位若为供货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万元。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4凡有不良行为,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01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3年11月05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水厂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邮编: 邮 编:401147联系人:陈怡 联系 人:刘道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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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怡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联系人:刘道红电话:
***-********1.1.4项目名称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1.1.5建设地点沙坪坝区1.2.1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①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是外地入渝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如是外地入渝企业的还需提供在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②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无亏损),(将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③业绩要求: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④信誉要求:在过去三年中不存在任何合同中重大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在有关监督部门无不良信誉记录。(将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⑤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将建造师注册证、业绩证明材料、社保关系证明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⑥其他要求:A.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将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19001或ISO 9001认证或类似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将有效的认证证书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C.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总工程师经历。(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保关系证明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D.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等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将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原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作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针对本招标文件发出的所有补充通知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05日14:002.2.2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07日17:302.3.1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07日17:302.3.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10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附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等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基本银行账户转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小时前。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项目编码:
********131*****717001项目名称: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
****************42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
********141*****6666-6421注:①投标人从上述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任选其一交纳投标保证金即可。②投标人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和银行进账单回单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③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所递交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度至2012年度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3.7.4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标、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不分正副本共叁份;另提供1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U盘,格式为EXCLE或word)。3.7.5装订要求1、分卷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三卷,分别为:第一卷经济标(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二卷技术标(暗标)(6)施工组织设计;第三卷商务标(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装订(1)《经济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标》(即施工组织设计)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交易中心统一发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专用面页(白色A4厚型纸,标有“施工组织设计”字样)(发售地点:交易中心广场地铁1号线出口处);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地址、名称、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等无关内容;页面应保持整洁,不得出现包括印泥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等情况;内页装订采用2粒订书钉装订,封面采用胶水粘贴于技术方案上,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也不得粘封侧边。《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单面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封底采用与《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同质的白色A4纸一张,用胶水粘贴。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装订时须仔细检查: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视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包装,且在包装外面清楚地标明“经济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字样(《经济标》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U盘)装入“经济部分”,《商务标》装入“商务部分”,《技术标》装入“技术部分”),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然后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一个外层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1)所投标段名称; (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 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时间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时间:2013年11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先开启《经济标》和《商务标》,然后开启初步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技术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7.3.1履约担保及其他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及金额: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无条件保函(至工程竣工交付之日)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签订合同前3天提交。廉政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廉政保证金为中标总价的1.5%,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为工程中标总价的3%,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纳。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有效报价:(1)以招标人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的最高限价作为确定有效报价的依椐,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690541.6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为7810.15元)。(2)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相应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考核项目详见评标办法)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为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交易服务费:本工程交易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持中标通知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服务手续,并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部分由中标人代交,交易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10.3中标结果公示: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10.4招投标监督:本次招标工作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发改委、重庆市沙坪坝区监察局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水利局等行政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10.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投标资料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按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因提供虚假资料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投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确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或因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6押证上岗: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原件需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复印件一致)提交项目业主(招标人),严格实行“押证上岗”制度,由招标人负责保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待工程建设完工且经完工验收合格后随即退还(工程完工后28天后,因发包人原因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退还相关证书)。10.7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10.8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备注:本须知前附表与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与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项目答补疑” 专栏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项目答补疑” 专栏上发布。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2.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收到经项目监督部分备案的合同副本(原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标》为暗标,不允许有任何涂改、插字或删除、签名。)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为暗标,不分正副本,提供一式叁份)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招标人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投标人少于三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人不合理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 25分项目管理机构: 15分投标 报 价: 60分其他评分因素: 无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①当有效投标报价(总价、考核项目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超过7家时(不含7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值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总价、考核项目报价均适用);②当有效投标报价(总价、考核项目报价)的投标单位数量小于7家(含7家)时,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总价、考核项目报价均适用)。注:无效报价、资格审查不合格等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投标报价的评比。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得分计算将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值进行算术平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评标专家从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全面、重点突出等方面进行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5分。施工总体布置合理,图示清晰、相互干扰小,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应明确承诺其将对应投入的人员、设施设备、经费等相关人力、物力标准。)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要求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3分。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应先进、合理、可靠。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要求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3分。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可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2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的科学性、可靠性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3分。总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能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要求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资源配备计划0~5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关于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等,从类型、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满足施工需要的优良程度进行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理化建议0~1分。针对招标工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能起到缩短工期、节约材料、提高施工质量等作用。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原则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分5.0分。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每增加1个以上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或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另得0.5分;担任项目经理每增加1个工程,可另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5.0分,由评委会统一评定。技术负责人任职资历格与业绩满分5.0分。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3.0分,每增加1个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另得0.5分;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个工程业绩,可另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5.0分,由评委会统一评定。其他主要人员满分5.0分。投标人配备的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安全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等具有职业(执业)资格的,每配备1人计1.0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由评委会统一评定。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总得分(1)投标总报价30分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690541.6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为7810.15元)。投标人最终总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参加评分。根据投标人最终总报价B总n与评标标底(评标基准价)D总的差值计算总价报价分:当B总n=D总时,得30分;当B总nD总时,每增加1%扣2分(在30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当B总nD总时,每减少1%扣1分(在30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2)考核项目报价30分根据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B单n与评标标底D单的差值计算单价报价分:当B单n=D单时,得基本分;当B单nD单时,每增加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2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当B单nD单时,每减少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0.1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考核项目见下页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及最高限价序号项 目编 号项 目 名 称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基本分分值1
********2001挖沟槽土方m316.246分2
********2002挖沟槽石方m363.226分3
********1001填方m323.636分4
********1004检修阀门井DN200座2879.986分5
********4002铸铁管铺设DN400m61.176分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二A 十B 十C 十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有关条款的补充、删节、修改或细化,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目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应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法》、《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提供2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不得将图纸转让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工程。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二、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5.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1)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2)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序号姓 名职 务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联络方式(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5.2 监理人的指示5.2.1 监理人的指示内容:监理人的指示序号监理指示名称监理指示主要内容1开工通知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发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开工通知。2监理审批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审批文件,试验报告及质量标准审批文件,签发施工图纸等。3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补工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意见等。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可以做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5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监理批准,并督促实施。6工程造价控制指令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7现场协调指令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多家承包人交叉作业干扰,现场矛盾协调等指令。8施工安全执行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发包方的权利和职责本工程实行压证施工,承包人必须将投标审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交发包人委托的监理项目部压证,监理项目部把压证证明给发包人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为按投标文件的同一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查批准。三、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红线内的一个临时接水点,承包商负责从这一接水点接到各用水点,安装为自己所用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并计量且自行到相关部门缴费,以供饮用、洗涤卫生和清扫以及施工用;但发包人不负责接口费用。同时,承包商还应负责发包人提供的临时接水点的有关设备的安全及维护直至工程结束,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发包人不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接点,承包商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一般费用中。(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方负责具体实施。外部关系由发包方负责协调,但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满足开工条件及工程进度要求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在收到开工通知14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7日内。(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执行通用条款。(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7.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四、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前(超过该时间监理单位和发包方将不予办理)按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当月工程量进度投资报表,工程质量月报表以及下月的进度计化。报与监理单位审批核实后再由发包方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未按监理单位和发包方要求以及合同规定日期内办理,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_承包方必须自行协调与周边群众或其他施工单位的矛盾,若因承包方自行协调不力导致的安全责任和一切损失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商必须为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整个合同期间免费提供现场办公室及设施和安全用品,并负责设施的维修及完工后拆除工作。(该费用已进入投标报价)。(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报告发包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造价内,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保证本工程已完成部分的完好,并承担相关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保证施工过程中及交验前的与本工程发生交叉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安全,并将安全防护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该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执行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0〕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撤除发包人及监理办公用房外的全部临时设施,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出场,并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不另计取。(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_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检手续、承包人按渝建发〔2001〕26号文规定办理安全手续。②承包人应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出现治安事故。③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文件要求。其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之中。②服从监理工程师指令。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应编制各部份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安排,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进一步完善工作应在设计技术交底后7日内完成,每月1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四份给发包人。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7日内给出意见。9.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应以月按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监理人、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并按批准的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期考核,若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在收到监理人要求调整其计划的通知后,7天内应将调整后的各施工段计划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9.3、工期延误 9.4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六、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验收按国家规范、施工图标准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执行。对隐蔽的工程材料必须要有对应的质量验收资料,及承包方、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及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对应的资料才与认可,否则发包方不予验收和计量,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图像或录像资料费用包含在投标造价中。原状地面纵横断面、土石界面分界线间距一般为5-10m,地形变化较大等特殊断面可适当加密,断面测量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严格隐蔽工程的质量和计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测量、摄像、照相等工作。隐蔽的材料必须有对应的照片作为支撑依据。若没有发包方不予计量。10.2工程试车 10.3 试车费用的承担: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和2个小时分别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工程师及发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承包人承包范围以外的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发包人和承包人三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0.4双方责任(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工期相应顺延。(3)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试车,并承担重新试车的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 试车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全部由承包人承担。(5)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0.5工作性能的保证,如果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供水能力未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弥补缺陷、达到合同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自行弥补上述缺陷所需的费用。10.6联合试运行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中。七、安全施工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0)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周围设施、房屋等),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在另行计取。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2、安全责任①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规范对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约定。②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独立承担;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和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③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并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其颁发的A、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承包人承诺其投标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实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承包人需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件的要求,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提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该费用由业主监管使用。⑤承包人保证参与本项目的承建单位所有人员(含农民工)上岗前均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与其从事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承包人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了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⑥承包人保证所有进场设备、机具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具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或审批手续。⑦承包人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应当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建设所需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建设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⑧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⑨承包人保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⑩承包人保证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与工程建设同时施工。(2)与主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建设过程中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劳务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各自应负的安全责任,加大对合同违约方的责任追究。(3)在移民双包干协议中明确业主单位和区县政府的安全职责,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及调整 删除《通用条款》本款全部内容,代之以:11.1 本合同价款采用:(1)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为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之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做任何方式调整。(2)按规定应该计算的所有施工机械费、设备费、劳务费、质检费、材料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包装费、安装及拆卸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所有措施费包干)、临时设施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缺陷期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临时项目总价之中。11.2 合同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料机价格变化、施工便道施工及维护、工程量复核计算、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保险、周边矛盾协调(因承包方原因产生的)以及停水、停电、停气等产生的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11.3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算进入了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1.4 因设计变更和发包人要求增加的项目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和方法:(1)在整个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和临时项目总价(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均不得做任何调整。(2)招标范围外增加项目及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原清单中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执行原清单子目单价和费率,其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不再进行增减。(3)招标范围外增加项目及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原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按下列办法确定:①若本合同中已经包含和存在与变更工作同样的项目并已标明费率或价格,则应遵照本合同中列明的费率或价格计价。②若在本项目预算中未列有适用于该变更的工作的费率或价格的,在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可采用本合同中的类似项目的费率或价格计价变更合同价款。③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工程项目,由承包方根据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计价,人工费、材料费按同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沙坪坝区)进行调差,计算出的综合单价下浮10%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和造价信息中没有的特殊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及承包方四方共同认质认价。④若出现与以上三种情况不同的第四种情况时,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一个合适、公平的费率和价格。当合同双方意见不统一时,监理工程师应给出他认为合适的暂定费率或价格并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同时通知承包人。⑤一周内因非承包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停电连续4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因停电造成全面累计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或因工程用地、发包方原因等导致工程停工。承包方的竣工日期顺延,但发包方不因此支付索赔费用。⑥设计变更必需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及发包方共同审核的才能作为结算依据。11.5不作调整的范围:1)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2)实施前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时的差异。12、工程预付款 12.1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12.2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工程量确认 13.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自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每月15日由承包人按下述原则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1、承包范围内工程量必须按实完成,承包方未经发包人认定超过承包范围外所做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和结算。2、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未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和支付,计量时段为上月的15日至本月15日。工程量的最终确定,须经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和发包人现场人员共同认可的工程量,方可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进度款的支付:发包人按进度按月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0日,根据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提出当月工程进度报表,进度报表按发包方要求的格式办理,所报工程量必须附相对应的验收资料复印件和签证单,工程量月进度报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执二份,监理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均为原件)。由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按规定审批同意后40天内支付工程进度价款的80%。(2)承包人每月上旬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施工现场予以公示,并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提交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认书,确认书由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支付。(3)、工程竣工验收交验,完成资料审核交档,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60天内付至总价款(发包方代扣税金)的95%;留5%作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后一年后付清。(4)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推迟付款而延误工期或降低质量。(5)发包人在支付进度款时代扣税金。(6)工程量清单中若有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主要有:零星工作项目费、预留金、其他注明的暂定金额等,均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标价中包括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这些暂定项目有责任承担合同义务。(7)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实施零星工作项目的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量与支付,支付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人工费:用于零星工作项目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材料费:用于零星工作项目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机械费: 已进场并用于零星工作项目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 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4.1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15、竣工验收 15.1经验收合格工程的设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验收不合格工程经修复后再次验收合格的设际竣工日前,以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前十五日内提交竣工资料(包括审计报告、质检报告、档案验收报告)及竣工图6套,竣工图光盘4张。15.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以监理单位指令为准。十三、违约约定和争议 16、违约 1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无需承担相关责任。(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从发包人签发付款通知之日起15日后开始计息,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计费基础为发包人签发的应付款通知中确认的金额。(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经结算审计后6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61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计费基础为发包人签发的应付款通知中确认的金额。(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壹万元(10000.00元),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 1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每延期竣工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壹万元(10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除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返工达到合格外,还要向发包人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元)并赔偿发包人所有经济损失,同时,可由发包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当是本工程资格审查时的同一人,如果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常驻现场且未经过业主同意擅自变更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并由发包人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的其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5%(履约保证金扣完后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的其他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4)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查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复,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除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修复、返工达到合格外,还要向发包人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伍万元(50000.00元),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可由发包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17、争议 18、双方约定: 采用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19、工程分包 19.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20、不可抗力 2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地震以及降雨强度超过80mm/h的暴雨等自然灾害。22、保险 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 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还应办理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材料和设备险等保险。承包人办理保险的副本交发包人现场人员备案。为便于管理,投保保险公司由发包人负责衔接明确,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必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22.2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费计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补偿相应损失金额给对方(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通用合同条款20.1条、20.2条、20.3条、20.4条、20.5条中的保险事项.23、担保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和缴纳其它保证金的方式为:在合同签定前3天内以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无条件保函(至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方式提交给发包人,履约担保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10%。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工程中标总价的1.5%缴纳廉政保证金(该款在工程第一次工程进度支付款中扣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为工程中标总价的3%,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纳。(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4)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完成之后无息退还。24.合同解除24.1承包人若有下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施工、未按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开展施工组织,进度严重滞后。解除合同时,承包人除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25、合同份数 25.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共6份,其中发包方4份,承包方2份。26、补充条款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中干线1至9号路口)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具体项目和范围按照施工设计图、最终以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人实际完成的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多于日历天。(3个月未达到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合格”标准。五、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一般项目包干总价承包和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承包的承包方式。2、本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合同价款总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并以下列文件的排列顺序作为本合同文件解释的先后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优先)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工程履约保证金凭据1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管理人员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的压证证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为便于工程结算审计,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原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经济)两套及电子版本。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签字盖章___后生效。十二、其它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 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邮政编码:__ 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_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三 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协议书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同步有效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2.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3、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3、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派员监督。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三、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六、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定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合同编号:廉政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甲方): 中标单位:工程名称: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投资来源: 投标形式:公开业主限价(元): 中标价(元): 建设工期:中标建筑面积(㎡): 建设地点:招标方式:公开评标形式:公开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编制为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中标单位即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制度(一)为确保《廉政合同》的认真履行,乙方应自愿向甲方按工程中标价的1.5%缴纳廉政保证金(在工程支付款中提取)。(二)设立“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专户:在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支付款中提取的廉政保证金,缴入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专门设立的“水投集团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专户。(三)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能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条款,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经业主和集团公司纪委审核,未发现存在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则予以全额退还廉政保证金;反之,发现存在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则乙方根据查证金额的10倍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由甲方在廉政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廉政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可向乙方继续追讨。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的附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第四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照本合同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予以处罚。(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合同规定,经查证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应按行贿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廉政保证金中扣除。具体处罚参见《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定、执行、监督程序、考核验收的规定》。第六条对监督单位的约定和授权(一)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监督单位为水投集团纪检监察部和项目所在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双方授权监督单位主持本《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处罚。(二)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监督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监督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三)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事后被举报经查实的,此《合同》仍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为 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签定、执行、监督程序和考核验收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该附件已详细阅读,并同意将该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遵守。第九条本《合同》为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各一份备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 月 日年 月 日监督单位(项目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盖章)年 月 日监督单位(水投集团公司纪委): (盖章)年 月 日 附件五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工程名称: 甲方(建设工程法人): 乙方(施工单位): 为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农民工管理规范有序,工资依法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单位即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基本要求(一)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即本合同甲方在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承担监督和维稳责任。(二)施工单位(本合同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本合同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三)本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督,督促其按月结清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四)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条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一)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纳甲方,保证金比例为工程中标价的3%, 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甲方帐号 ,开户行: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使用不足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等额资金。若乙方不补足资金,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取资金,用于补足等额保证金;如当月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在下月进度款中扣除余额,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开工三个月后,如乙方按月结清了农民工工资,可向甲方申请从第四个月起,在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形象进度同比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时必须附上已结清申请之日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它应付费用的有效证据,甲方审查核实后可按完工形象进度同比例退还保证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剩余保证金的退款申请,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册或其它能证明农民工工资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应付费用已付清的充分证据。甲方在接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工地张贴无欠薪欠费通告,在通告7个工作日后,如没有接到投诉,方可退还保证金,否则暂不予退还,直至满足上诉退还条件为止。(五)甲方接到农民工关于工资拖欠的投诉时,应及时核实农民工投诉情况,对乙方拖欠工资属实的,应责成其立即纠正,对于不服从协调解决,拒不改正拖欠行为的,将告知农民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跟踪、监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二)乙方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三)乙方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甲方将乙方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或应支付乙方的当月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五)甲乙双方共同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见附件1)(六)乙方应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4)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第四条接受监督管理的约定(一)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投集团合同管理部门,双方授权监督管理部门主持本《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处罚。(二)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监督管理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监督管理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三)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乙方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之日止。第五条监管与处罚(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接受监督管理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管,接受监督管理单位视具体情节提出的资金使用、处理意见。(二)乙方违法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或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向监督单位建议将其列入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如乙方发生两次及以上拖欠行为,拒不改正,甲方可向监督管理单位申请清退乙方。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一)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不适用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二)按照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负责办理工程保险的一方,应及时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保险公司赔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所获得的损失赔偿首先用于清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费用。当乙方有权获得工期顺延时,负责办理保险的一方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在延迟的施工时间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七条本《合同》为重庆市西部供水工程虎溪片区二期供水工程一阶段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各一份备案。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农民工花名册3.农民工工资表4.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年月日监督单位(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监督单位(市水投集团合同管理部门)(盖章)年月日农民工维权告示牌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联系电话:地址: 附件2:农民工花名册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工作岗位进场时间劳动者签 名离场时间劳动者签 名第页 附件3:农民工工资表项目名称:班组名称: 时间:年 月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量工资计算标准应得工资借支预支金额实得工资金额领取人签字备注计时计件计时计件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年 月 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项目名称:时间:年 季度用工变动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其他当月离场人数(人)当月新增进场人数(人)月末农民工人数(人)应付工资总额(元)应付工资人数(人)实付工资总额(元)实付工资人数(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本季度第一月本季度第二月本季度第三月季度合计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 投标报价说明2.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2.4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20.1款和第20.4款规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如无规定,则不需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除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有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5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2.6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2.7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8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是专用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强制要求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其内容、计取标准和支付办法,应按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执行,并作为暂估价由发包人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表中,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结算金额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确定,并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2.9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10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2.11暂列金额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暂列金额子目,除计日工外,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指明为“暂列金额”的子目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指示和决定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2.12计日工计日工属暂列金额,由监理人确定用于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计日工的估算数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表”,承包人在报价时只需按下列要求填报单价和合价,计日工数量不得更改。 (1)人工费:用于计日工的人工工时计算,应从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到离开现场为止,但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承包人从事零星工作的人工费用应按计日工计价表中适用的人工单价乘以实际工时计算。此单价将被认为包括承包人开支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支付工人的工资、交通费用、超时工资、辅助工资和附加工资,以及任何其它费用或按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支付的费用;还应包括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费用、监督费用、财务和保险费用;工时记录、行政和办公费用;消费品、水、照明和电力使用费;小型运输工具、脚手架、车间、储藏间、轻便电动工具、手工设备和工具等的使用和维修费用;承包人职员、施工员和其它监督人员的监督费用;以及与上述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2)材料费: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消耗量应按实计量。材料费用将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单价支付,此单价已包括承包人的管理费用、利润以及材料原价加上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和保险费等,并应提供到现场仓库。材料由仓库和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计价表中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支付。(3)机械费: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量,设备从停放地至工作地点间的往返路程所花时间也应计算在内。设备费用按计日工计价表中的相应机械单价支付。此单价将认为已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机上人工费和其它费用,以及所有管理费、利润、以及与所使用设备有关的协调费用。2.13暂估价(1)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的暂估价仅指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指定地点的价格,不包括这些材料、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必须的辅助材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投标价格中。(2)专业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3.其他说明投标报价编制参考:(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2)、《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其相关配套文件;(3)、设计图纸。4.工程量清单 另册。?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总则1.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1.2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2、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招标方案已由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渝水投复〔2013〕6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重庆市大学城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标段为中干线1至9号路口给水管道土建及安装:约2.55公里给水管线土建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施工,管径为DN100~DN400,材质为球墨铸铁管及钢管等,含管道安装、管沟开挖、回填、检查井砌筑等。计划工期为3个月。本工程主要项目内容为以上管线的土石方开挖与回填,以及阀门井、检查井的砌筑,管材管件阀门的安装,黄砂垫层辅设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范围按照施工设计图(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最终以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人实际完成的为准。1.3、招标范围及工作要求1)本清单编制按照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附录D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2)土石方工程:土石比各条路均暂按7:3计入;石方考虑综合单价,用于结算的工程是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和监理人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沟槽宽度,沟槽深度参照设计图纸,不考虑弃土外运。3)各类阀门井及消火栓井:按不同规格计算座数,按座数计算综合单价,并按照设计要求,具体做法:阀门和伸缩器检查井执行05S502标准图集,消火栓井检修阀门井执行07MS101标准图集。其井盖采用复合型井盖,由承包人采购,井盖均需按业主要求注明井的性质、建设单位、制作时间等信息。4)、球墨铸铁管及钢管安装:长度及规格参照设计图纸提供,安装按不同规格每米长度计算综合单价(包含管道、管件、阀门、法兰、螺栓、盲板等安装、以及黄沙垫层辅设)。不再另行对管件、阀门等的安装、黄沙垫层辅设计量。本工程采用管道材质:球墨铸铁管,1.0Mpa;钢管,1.0Mpa。5)、本工程中管材、管件、阀门、伸缩器、法兰、盲板,由业主供货,其材料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中。螺栓、胶垫等辅材有投标人提供,并计入综合单价中。安装工程所需的管件、伸缩器、法兰、盲板、阀门工程量,由投标人按钢管给水管道、球墨铸铁管安装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安装工艺和有关的规程规范清理。施工图中载明的安装工程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对施工图中载明的安装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第二节 技术要求2.1土石方工程2.1.1土方明挖2.1.1.1概述(1)范围本节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开挖,包括管沟槽、阀门井、消火栓井、排水沟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场地平整、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2)承包商的责任1)承包商应根据本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因承包商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2)承包商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商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商计入报价,业主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商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4)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5)承包商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应根据本技术条款规定安设足够的照明。(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商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5天,按监理工程师的批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a.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b.开挖方法和程序;c.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d.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e.开挖边坡保护措施;f.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g.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h.施工进度计划等。2)开挖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承包商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商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商不能因监理工程师批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业主要求额外支付。3)完工验收资料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按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a.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b.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c.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2011年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41-9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1.1.2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放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1)植被清理1)承包商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其它障碍物。2)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至少1m的距离。3)承包商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商应负责赔偿。4)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商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价值的材料应归业主所有,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批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5)凡属无价值可燃物,承包商应尽快将其焚毁或其它处理。在焚毁期间,承包商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对燃烧后果负责。(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1)表土系指含强烈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2)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或业主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2.1.1.3土方开挖(1)土方定义1)本节所指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2)土方明挖分为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在一般工作条件下,不需设临时支撑,进行的上述土方材料的大断面地面开挖;沟槽开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2)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技术条款有关规定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3)旱地施工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4)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中,承包商应有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5)校核测量开挖过程中,承包商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验承包商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业主联合进行核测。(6)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商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商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商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7)弃土的堆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冲沟内或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8)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9)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商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10)边坡的保护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保护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冻后进行。(11)开挖线的变更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提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2)承包商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商计入报价,业主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12)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商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2.1.1.4施工期临时排水(1)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承包商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2)提前做好排水设施沿山坡开挖的工程,为保护其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承包商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洪沟的施工。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洪沟的边坡面,应由承包商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截洪沟,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3)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场地开挖过程中,承包商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4)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商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5)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商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6)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在旱地进行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承包商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其施工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排水孔、井或排水洞布置,抽排水设备配置以及基坑开挖措施等。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3)在基坑开挖期间,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承包商应对基坑及其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观测点布置、观测仪器设置和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2.1.1.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1)可利用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承包商按本章第5.11.1.1中(3)1)条提交的土方明挖工程措施计划中,应对本工程开挖获得的可利用渣料进行统一规划,渣料应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2)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应分类堆存承包商进行工程开挖时,应将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承包商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渣地点、范围和堆渣方式进行堆存,应保持渣料堆体的边坡稳定,并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3)可利用渣料的保质措施对监理工程师已确认的可用料,承包商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2.1.1.6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商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商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商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并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3)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商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a.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b.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2)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a.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b.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2.1.1.7计量和支付(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2)本章第中(1)条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商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该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工程师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2.1.2石方明挖2.1.2.1概述(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石方明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开挖,包括管沟槽、阀门井、消火栓井、排水沟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石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废弃的渣场进行清理等工作。2)开挖场地清理和支护应分别按本技术文件“土方明挖”的相关规定执行。(2)承包商的责任1)承包商应按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并实施工程的全部石方明挖工作,若在开挖过程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至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因承包商自身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2)承包商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承包商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3)承包商因施工需要在施工图纸所示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明挖时,承包商应保持开挖部位的山坡或山体的稳定,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由此增加的开挖、填筑(含混凝土回填)等费用由承包商计入报价,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承包商应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地质测绘,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质测绘前必要的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工作,承包商不得以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为由,向业主索取额外费用。5)承包商应根据本合同的施工用地范围,按指定地点堆放可利用的石渣和废弃渣。(3)主要提交文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商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按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a.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b.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c.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d.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e.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f.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g.排水措施;h.施工进度计划。2)开挖放样剖面资料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承包商应将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商对其放线的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商不能因监理工程师纠正其自身放线错误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向业主要求支付额外费用。3)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在每项单位工程(或开挖区)的开挖作业开始前7天,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a.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b.所采用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c.延时顺序、雷管型号和起爆方式;d.承包商拟采用的任何特殊钻孔和爆破作业方法的说明;e.爆破参数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爆破作业措施计划5天内批复承包商。爆破方案的批准并不减轻承包商对爆破作业应负的责任。4)完工验收资料石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a.石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b.边坡和基础开挖面的施工地质编录;c.质量检查报告;d.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2)《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389-2007。2.1.2.2钻孔与爆破(1)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商应加强驻地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承包商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是对装药量的控制检查),设立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一切爆破作业应经安检员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爆破。2)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3)承包商应加强对爆破材料使用的监管,对爆破材料的采购、验点入库、提领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丢失。4)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商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器设备放电和闸栅电流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批。5)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承包商应在指定的地段设置防护栏,以减少飞石或滚石影响其它工程部位的施工。(2)爆破材料的试验和选用承包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证明符合技术要求时才能使用,试验报告应报送监理工程师。(3)控制爆破1)本章第5.11.2.1条(1)项所列各项永久工程的石方明挖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承包商应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工程采用的控制爆破技术方案和设计参数。2)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承包商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对于不适宜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应预留保护层。3)各项石方明挖工程开挖前,承包商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场地范围内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密度等参数。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4)建筑物基础开挖时,钻孔施工不应采用直径大于150mm的钻头造孔。紧邻设计的建基面或边坡面以及防护目标地带的开挖,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5)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的开挖方法,其上部开挖的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开挖保护层时,无论采用何种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面岩体。6)若爆破监测表明,承包商的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商应改变其爆破参数,以防损坏,业主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7)紧邻水平建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和对岩体保护层进行的分层爆破,应按DLT5389-2007的规定执行。8)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孔壁表层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应控制在DLT5389-2007的规定范围内。9)与预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10)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可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有岩体保护层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法。保护层一次爆破法应符合DLT5389-2007的规定。2.1.2.3石方开挖(1)石方定义石方明挖系指本章第5.11.2.1中(1)条项所列的开挖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的岩石开挖,以及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均属于石方明挖的范围。(2)边坡开挖1)边坡开挖前,承包商应详细调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设计开挖线以内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山坡上所有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应撬挖排除,如少量岩块撬挖确有困难,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用浅孔微量炸药爆破。2)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度较大的边坡,应分梯段开挖,河床部位开挖深度较大时,应采用分层开挖方法,梯段(或分层)的高度应根据爆破方式(如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施工机械性能及开挖区布置等因素确定。垂直边坡梯段高度一般不大于10m,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3)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应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4)对于边坡开挖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必须按施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的指示进行处理,并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5)开挖边坡的支护应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上层的支护应保证下一层的开挖安全顺利进行。未完成上一层的支护,严禁进行下一层的开挖。6)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商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由于未能预见的地质原因产生的滑坡或塌方,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7)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承包商应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监测,若出现不稳定迹象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2.1.3回填及填方2.1.3.1概述(1)范围本节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回填及填方,回填内容为按设计要求用替换材料填到设计规定的范围内,或承包商因工作所需的开挖部分以及超挖的地方。填方为包括场内外平整中由自然地坪标高填至设计标高的大面积填土,以及回填规定的永久与临时道路路堤。(2)承包商的责任1)承包商应根据本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回填期间,承包商应保持开挖区无水,完工的结构物上部周围应均匀分层回填。2)承包商在回填前应选择所用土的试样按土工试验标准(GB/T50123-1999)作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除非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另有指令回填应遵照专门的要求从开挖土中选料进行。3)承包商应控制所有回填土的含水量,并选择合适的压实措施,以达到下列压实要求:a.回填结构物的上方和周围压实系数最小0.90(绿地除外)。b.回填管道或其它敏感结构物上方0.5m之内压实系数最少0.85。c.回填道路下面的压实系数最小0.95。d.管道公用设施及蓄水构筑物0.5m范围内的回填应用人工并使用小型压实设备进行。e.为安放和压实回填材料所用的设备的选择应考虑此荷载是加在邻近结构物上的。4)承包商应该安排好回填的时间和速率,使该部分结构内不产生过高应力,不受损伤或引起危险。填料应分层,做好排水,防止水的积聚。2.1.3.2主要提交文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商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5天,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1)回填及填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2)回填及填方的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土料利用;5)质量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等。(2)填方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承包商应将填方前实测地形和填方放样剖面图纸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填方。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商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商不能因监理工程师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而向业主要求额外支付。(3)完工验收资料回填及填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按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3)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2011年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41-9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1.3.3土方处置根据合同要求承包商应自行安排土方的临时堆放。临时堆放的土方是用于回填(包括处理后回填)的土。沿沟槽堆放的土应具有稳定的坡度和高度。地表层材料或表层土应与其它挖出的土分别堆放。2.1.3.4复原承包商应迅速和仔细地复原所有的地面,并修复任何凹陷和缺陷,达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并维护这些直到维修期结束。2.1.3.5清理在建造过程中及竣工时,承包商应该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地面上丢弃物,垃圾和弃土,包括遗留在地面上,工程内部和附近及由承包商临时占有的区域内的。承包商将工程内部清理干净,土地整平,保持洁净的工程内部环境和场地。2.1.3.6计量和支付(1)回填及填方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道路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2)上述回填及填方的单价应根据土方的填方、替换材料的回填、装卸、运输。(3)各单项工程的沟槽回填的工程量,包括在各单项的计量中。(4)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该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2.2 管道工程2.2.1总述本节描述的要求适用于本技术文件内的管道、阀门及配件的安装、测试、清洁、试压。本技术文件包括下列管道:球墨铸铁管,钢管,排水UPVC管。过街管道采用钢管过街。2.2.2参照标准本节所叙述的管道工程和附属工程应符合下列标准或其它相当的标准。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CECS141: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T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13295-2008 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ISO 2531-2009输水用球墨铸铁管、配件、附件及其接头GB50014-2006(2011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CJJ50-9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106-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1047-9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直径GB1048-9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7:2000 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64:2004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GB10002.1-2006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10002.2-2003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07MS1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GB770-88 普通碳钢技术标准GB241-90 金属管液压试验法GB986-88 埋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的尺寸GB1047-9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直径GB1048-90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GB2651-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法GB2652-89 焊缝金属拉伸试验法GB3091-2001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4216,7-842.5巴和6巴灰口铸 铁螺纹管法兰尺寸GB4675.1-84焊接性试验SY5037-83一般低压流体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1152-81超声波探伤质量标准GB9112-88钢制管法兰类型GB2270-80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94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9126.1-88 平面型钢管法兰用石棉橡胶垫片GB/T9124-2000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2.3提交资料承包人应保有所有管子,配件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详细记录,将其提交给项目监理,并应指出每种类型的数量、尺寸和等级,包括:1) 施工期间的交货记录2) 交货时发现损坏和缺陷的申报记录3) 施工期间的损坏和遗失记录承包人应将上述最新记录的复印件提交项目监理。2、管道试验和清理的方法承包人应提呈所建议的管道清理和试验的具体方法,请项目监理批准。2.2.4材料(钢管、球墨铸铁管由业主提供)1、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管及管件表面不得有裂纹,管及管件不得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的铸铁、球墨铸铁管,承口的内工作面和插口的外工作面应光滑、轮廓清晰,不得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2、UPVC管及ABS管施工所使用的硬聚氯乙烯给排水管材、管件应分别符合《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10002.1-2006)及《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10002.2-2003)的要求。当管道采用橡胶圈接口(R-R接口)时,所用的橡胶圈不应有气孔、裂缝、重皮和接缝,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邵氏硬度为45-55度;伸长率≥500%;拉断强度≥16MPa;永久变形20%;老化系数0.8(在700C温度情况下,历时144h)。3、成品钢管1) 材料a.用于制造钢管及管配件的钢材应符合GB700--88之Q235-B标准或其它同类标准。承包人应对每批钢材作化学分析,化学分析的方法应符合GB225--84的规定,每批钢材均应有质量合格证书。管体材料:Q235B钢,优先采用镇静钢;焊条:E43型用于Q235及HPB235级钢筋;E50型用于HRB335级钢筋。辊轴材料:45号钢(交频或表面淬火);预埋件及配件:Q235钢;支座混凝土:C25;支墩材料:C25素混凝土;挖孔桩混凝土:C25;钢筋:HPB235(φ)HRB335(φ)级。b.松套伸缩接头的材料应符合GB1246S--90标准,其中压盖采用球墨铸铁(QT450--40),本体采用球墨铸铁(QT450—10),密封圈采用丁腈橡胶,螺栓采用304不锈钢,螺母采用304不锈钢。所有用于空气管路的接头应采用耐高温的密封材料。c.其他材料应符合参考标准的技术规范的规定。低碳钢管应能承受最小极限强度为410牛顿/平方毫米和最小屈服强度240牛顿/平方毫米。管道及特殊件的制作应采用纵向或环向自动埋弧焊。所有焊缝必须通过JB1152--81规定的超声波检验的GB3323--87规定的X光检验。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最小管壁厚度应符合GB986--80的规定,但管道必须能承受任何操作条件下的最大应力。2) 焊接钢管焊接所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厂家规定的方法存放。钢管焊接工艺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的有关规定。现场手工焊接的钢管管端应按标准作V型坡口,双面焊接。管子的物理试验应按照GB1049--90标准进行。承包人应将5%焊缝的X射线检查报告呈送项目监理代表,在进行焊接时,每天作X射线检查应按照GB3323--87的要求来验收。若X射线检查出管子的焊接缺陷,项目监理可拒收该段管子,允许承包人进行修补,并重新提交修复的X射线检查以求批准,修补后仍有焊接缺陷的管段应拒收。锚固钢筋、固定角钢与连接角钢的连接均采用焊接,焊缝最小高度6毫米,且不小于连接板件厚度。钢管与弧形垫板间以及辊轴垫槽中满涂(填)特种润滑脂(辊轴满裹润滑脂),要求具有良好低温(≤30℃)及高温(60℃~80℃)性能、润滑性能和防腐性能。3) 管道的特殊件和配件的制作所有的特殊件应符合GB1048--90、GB1047--90、GB986--88、GB9115、3--88和S3的规定及图纸的要求。焊缝标准与直管相同,按2%的抽样率进行X射线检验。角焊焊缝在适当处要经过空气试验和磁力探伤试验。特殊件的外径应与直管外径或机械连接器外径相符。管端必须为圆形,并和伸缩接头的误差要求一致。特殊件,例如弯头的制作必须符合现场条件。特殊件应由直管制作,并承受专门的试验。制作前,管子的内外防腐应去除到一定的长度,保证制作中剩余的内外防腐不会产生破坏。特殊件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BS5500、BS534、AWWA的钢管制作手册M11,以及其它项目监理批准的方法,并经出厂试验。按照AWWA的M11手册规定,当工作压力(小于水锤产生的容许值)达到设计压力的2/3和符合直管焊接要求,设计压力至少等于试验压力。4) 法兰连接法兰连接应符合GB9112--88的要求。所有法兰应是钢制的,管道焊接采用弧焊或其它规定的方法,平面法兰应有充分机械面的一个沿中心线的螺纹孔,便于螺栓连接。阀门和配件制造商所采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要求。法兰垫片应用3mm厚的橡胶制作,符合GB4216.9--84的规定。每个螺栓有一个螺母和两个垫圈,螺栓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便装上螺母后尚需露出两圈螺纹,垫圈和法兰接触面无任何种类的润滑油和粘合剂。承包人提供的法兰,应与提供的阀门和管道上的法兰相配。5) 伸缩接头和法兰连接接头用于管道连接的伸缩接头应满足当管间的纵向位移不大于90毫米,挠度角不大于5度时能保证密封的要求。用于管道、阀门或特殊件之间连接的法兰连接接头应满足当管间纵向位移不大于50毫米,挠度角不大于3度时能保证密封的要求。法兰孔必须符合法兰型式和操作要求。承包人提供所有伸缩接头和法兰连接接头所必须的零件。5%的螺母、螺栓及垫片备件。6) X射线检查承包人应将焊缝的X射线检查报告送呈项目监理,检查率为5%在进行焊接时,每天要作X射线的检查。X射线检查应按JB928--67的要求来验收。焊缝的缺陷包括裂缝、渗漏、剥离、未焊接、未完全融合,缺陷超过规定壁厚的1/2和切上或焊接处的管壁厚度减薄超过0.5mm,这些均应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未超过SY5037--83规定的最大尺寸和公布范围的焊渣、气泡和孔隙应被接受。若X射线检查出管子的焊接缺陷,项目监理可拒绝接收该段管子,但允许承包人进行修补,并重新提交修复的X射线检查报告予以批准,修补后仍有焊接缺陷的管段应拒收。如果发现某段管子或某个配件有焊接缺陷,应立即对该缺陷点前后的管道或配件等焊缝进行X射线检查,直至项目监理满意,该2次X射线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7) 出厂静水压力试验所有管子必须在制造商在场的情况下按GB241--90进行压力试验。8) 防腐埋地钢管的外壁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防腐涂料,构造为四油二布,接口为防腐胶带,具体作法及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明装管道外壁做防腐底漆两道,调和漆两道;大于DN1000mm的钢管内壁采用水泥砂浆衬里,按照CECS10:89《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执行;小于等于DN1000的钢制管道内壁、水下管件及管道附件做无毒防水涂料(无毒涂料必须取得省部级卫生部门鉴定并通过毒理性试验)。空气管道内的内防腐及露天部分的外防腐应采用可耐高温(80度)且不宜脱落的防腐涂料,如H87等产品。4、主要建筑材料 要求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并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满足要求后方可在本工程中使用。 1)水泥:宜采用不低于425号的普通硅酸盐低碱水泥。 2)混凝土:混凝土骨料宜采用非碱活性骨料。如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骨料时,则混凝土中含碱量不应超过2.1Kg/m。2.2.5管道基础设置有桩基础的构(建)筑物以及管道,道路范围内的填土,要求其压实系数为0.9,在车行道上埋深小于0.7米时加钢套管,钢套管型号大一号。基础基坑开挖后应注意基坑排水,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注意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土不被扰动。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对于出露基岩应及时封闭,并对边坡和排水沟进行维护,以防塌方。 根据施工规范要求,中风化岩石开挖放坡为1:0.1,风化岩石为1:0.2,粘土和粉质粘土为1:0.5,人工填土和崩积块石土为1:0.8,砂土为1:1。若在穿越环城路、有地下水及地质不良处增加基槽的支撑和增大放坡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DN500以上管槽开挖为管径加0.8米,DN500以下管槽开挖为管径加0.6米;双管采用共用管槽,双管间距为0.4米。槽口宽度视土石质情况现场确定。基坑回填土必须在给水管的地下部分全部施工完成后 (包括紧邻的外部安装工程)并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管道两侧及管顶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垃圾等杂物且必须人工夯实。回填土超过管顶0.5m时可使用小型机械夯实,回填密实度要求见开挖断面图。管道的碎石及混凝土管基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中S222-30中的要求。碎石混凝土管基按设计图纸要求到准确的高程,使之能支撑整个管道。碎石混凝土管基上应形成凹槽以容纳管道的承口、插口、或其它的管道接口。在项目监理指明的地方进行压实测试。在铺设或浇筑混凝土管基前应清除沟槽内的淤泥和积水。只有在项目监理已经检查沟槽后方可铺设或浇筑混凝土管基。每次浇筑混凝土管基长度应经项目监理同意,以便精确铺设管道。当管道准备落位时,碎石混凝土管基隆起的部分应小心地压实,以防止管道偏移。混凝土管基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的宽度浇筑,管道两侧的混凝土宽度不得少于150mm。在设置支撑的沟槽处,在浇筑混凝土前将隔离纸放在支撑处,以便撤除支撑时支撑容易抽出。当采用柔性接口的承插管,各承口边缘处的混凝土管基应用一条纤维板或项目监理同意的其它材料隔开。黄砂垫层按设计图纸要求。2.2.6安装及验收1、到货验收所有管子、零配件和阀门到达现场应由项目监理和承包检查,如果发现有损坏,承包人应及时提出来。2、球墨铸铁管安装及验收管道铺设应在沟底标高和管道基础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在铺设管道前要对管材、管件、橡胶圈等重新作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管材、管件均不得采用。所使用的球墨铸铁管必须符合GB13295-91标准,DN500球墨铸铁管可借转角度以3°计。采用T型胶圈接口,橡胶圈应由管道供货厂家配套供应,其物理性能应满足有关国家规定。外部不需防腐,其内部防腐采用水泥砂浆防腐,并已在制造厂内完成。管道的一般铺设过程是:管材放入沟槽、接口、部分回填、试压、全部回填。在条件不允许、管径不大时,可将2或3根管在沟槽上接好,平稳放入沟槽内。管道安装后,铺设管道时间所用的垫块应及时拆除。管道不得铺设在冻土上,铺设管道和管道试压过程中,应防止沟底冻结。管材在吊运及放入沟内时,应采用可靠的软带吊具,平稳下沟,不得与沟壁或沟底激烈碰撞。在昼夜温差变化较大的地区,施工刚性接口管道时,应采取防止因温差产生的应力而破坏管道及接口的措施。粘接接口不宜在-50C以下施工,橡胶圈接口不宜在-100C以下施工。在安装法兰接口的阀门和管件时,应采取防止造成外加拉力的措施。口径大于100毫米的阀门应设支墩。管道在铺设过程中可以有适当的弯曲,但曲率半径不得大于管径的300倍。管道安装和铺设工程中断时,应用木塞或其它盖堵将管口封闭,防止杂物进入。3、钢管的安装及验收承包人应在项目监理在场的情况下,在安装前后对管子和零部件及其表面涂层,或保护涂料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损伤,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监理意见,在管子或零配件安装前进行修补。所有管子、零配件和阀门彻底地洗涮干净并在敷设前仔细检查其内外有无裂纹或损坏,如发现有任何损坏报告给项目监理,由他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修理或调换。管子和零配件末端截面上的铁锈和脏物必须用钢丝刷彻底清除。除了焊接管,钢管和零配件的截面须涂上一层速干漆,等漆干了以后,再另外加两层制造商提供的涂料。管子和零部件的外面涂层应该没有瑕庇,比较美观。如果表面涂层由于损伤而明显减薄或涂层没有紧密地粘附牢,一旦钢或铁暴露出来,那就要仔细地将暴露出来的铁锈和污垢用钢丝刷子和其它经认可的方法消除确信表面清洁且干燥后,用认可的速干漆涂底然后再上表面涂料。如果受损伤的表面涂层需要修补,在现场禁止用气矩,而应用小刀修整,并上涂层。连接管子之前,承包人必须确保管子内部清洁,并一直保持到完工之前,连接之前,承包人应先清洁需连接的每一个管子截面,为截面连接作准备。表面涂层,必须完整,无瑕庇。所有机械联结器须清洗并在整个安装过程中保持完整、无瑕疵。特别提一句要小心留意修补的涂层。承包人只能使用经管道和零配件供应商认可的连接头,并按照制造商的作业指导书来安装。在管沟里的钢管焊接,应用手工电弧焊,须遵照AY5037--83中的技术要求。焊接工作须由经项目监理认可的焊工担任。已焊接部分由焊工作上的辨别记号,以识别自己的焊件。4、管道试验一般要求承包人应对所有管道进行最终的试验,试验方法及要求应按其相应工程技术规程进行,所有的试验结果应提呈项目监理。管道施工完毕后,必须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的有关规定对管道进行压力(或气压)试验及严密性试验。承包人应提供试验时所必须的所有压力表、流量计、皮带管、泵、封端塞及其他临时支承和设备。2.2.7阀门井、消火栓井阀门井、消火栓井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1)阀门井、消火栓井的沟槽开挖和回填应符合本技术文件中有关土石方工程的相关要求。阀门井、消火栓井混凝土底板采用C20混凝土,底板下采用100mm厚C10素混凝土垫层和100mm厚碎石垫层。砖砌体的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时,砌面应砌成斜搓。检查井一侧或两侧有支线圆形管道接入时,侧墙洞口周围应有环形砖券。砖券高度在管径d≤1m时用120mm,管径d>1m时用240mm。支线管道接入时,土基超挖的部分采用碎石或低外加剂混凝土回填夯实。阀门井、消火栓井盖板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0,钢筋保护层厚度采用20mm。其井盖采用复合型井盖,井盖均需按业主要求注明井的性质、建设单位、制作时间等信息。预制盖板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70%时,方可吊装。承包商应注意盖板吊装、搬运和堆放方式,避免发生盖板断裂破损,破损或强度降低的盖板不得使用。预制板安装时,必须在墙顶用1:3水泥砂浆座浆,安装后在墙顶板侧抹1:3水泥砂浆。盖板的搁置长度必须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预制盖板间宜留20mm的空隙,缝内填筑砂浆或细石混凝土。阀门井、消火栓井侧墙施工时,侧墙与底板连接处应将底板混凝土面凿毛,砌筑前清理干净,以利底板与墙体的结合。墙体采用M10水泥砂浆砌M10粘土砖。承包商要注意砌筑方法,砌筑砖时砂浆应饱满,满铺满挤,挤出砂浆应随时刮平,严禁用水冲浆灌缝,严禁用敲击砌体的方法纠正偏差。砌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1.5分钟,砂浆应随拌随用。砖砌体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等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墙体内外用1:2水泥砂浆抹面,抹面厚20mm,抹面时必须分两层操作,表面抹光,防渗要求高时,可在砂浆中掺防水材料,如项目监理另要求,承包商应按项目监理的意见执行。2.2.8管道防腐所有钢制构件、管件在安装前或安装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1.直接埋入混凝土的铁件外表面仅需作表面除锈处理,不需涂刷任何涂料。2.管道外壁加强防腐:凡过塘、翻堤、穿渠、顶管,均需采用加强防腐层,具体作法有如下,面漆颜色由建设单位自定:CXHL52-03环氧煤沥青防腐涂料,环氧煤沥青外防腐做法为底漆-面漆-面漆、玻璃布、面漆-面漆(面漆、玻璃布、面漆应连续涂敷,也可用一层浸满面漆的玻璃布代替)干膜厚度0.4mm。玻璃丝布为中碱布,宽600mm,经纬密度为12X12根/cm2。3.普通防腐层:可使用上述涂料,但取消玻璃丝布改为二道底漆,二道面漆。4.管道内壁:可采用PHA106或IPN8710饮用水专用无毒高分子涂料,一般为二道底漆,二道面漆,漆膜(干膜)总厚度200μm。环氧煤沥青等可能影响水质的涂料不得采用。5.防腐注意事项1)采用高分子系列防腐涂料防腐,衬涂前须清除金属表面的油污、尘土、焊渣、氧化物、浮锈等附着物,再用砂轮除锈处理,质量达St3级,处理后,要求基层平整干燥无水迹。2)防腐施工中,必须等前一道涂漆干透后才能进行下一道涂漆。3)为了保证焊缝处的漆膜厚度,涂刷时应先将焊缝部位涂刷两道,然后再全面涂刷防腐漆。4)涂刷后的表面应光洁,无流挂,无皱皮,无刷痕,无露底和开裂现象。涂层应均匀。5)每节管道两端各留100mm不衬涂,待安装完毕后,再按要求进行涂漆。6)管道在运输吊装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异物硬性摩擦,以避免损伤涂层,否则应修补至合格为止。7)在雨雪天和大气湿度在85%以上时,不得在露天涂刷防腐漆。8)在施工前,应要求供货方进行技术示范性的操作。主要管道的防腐应作漆膜厚度电火花及绝缘检查。2.2.9计量与支付1.计量工程量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计量,污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数量分别按下列项目计量:a.给水管按不同材料、不同直径分别以m计量。检查井、截流井等附属构筑物不分尺寸以座计量,井盖以套计量,钢筋以t计量。管道闭水试验按试验管道长度以m计量。d. 给水管垫层按m3计量。e.沟槽开挖土石方按m3计量,架空管支墩、柱等混凝土量按m3计量。2. 支付a.投标人应将工程量计算结合技术要求、相关图纸及说明一起阅读,招标文件中给水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计算总价的参考数据,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投标人对给水管道工程的报价应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相应的地勘报告进行计算。b.投标人应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总投资中,如有漏项在实施时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投资中。?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重庆市大学城拓展区西部现代物流园给水管网工程(中干线1至9号路口)第1标段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经济标/商务标招标编号:HYZB2013-247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适应)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预算书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分包4.3.4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主要考核项目序号项 目编 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投标报价(元)12345678910备注:此表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_职务: 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合体协议书 (本工程不适应)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成员单位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成员单位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 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预算书投标预算书由以下内容组成:封面(须有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编制人签章等内容)、编制说明(应包含采用的定额标准、取费标准、人工和材料预算单价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投标预算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含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含计日工表、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分析表、措施费工程清单计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预算价格表、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单价分析表等。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 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