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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智轨1号线车站周边绿化修缮和车站亮化提升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ZX2021-HLJ-03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智轨1号线车站周边绿化修缮和车站亮化提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智轨1号线车站周边绿化修缮和车站亮化提升工程总承包(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智轨7座车站周边绿化广场景观、智轨7座车站站后变电箱美化改造、智轨7座车站外结构的亮化提升、智轨7座车站内导向标识。
2.4计划工期:2021年09月30日2021年10月30日,共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总投资约1248.6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在使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或者直接发包过程中,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24日19时00分至年2021年08月3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6日10时30分。
5.2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10时30分至11时 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longjiangdacheng@163.com 。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10时30分。
8.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
10.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10.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8本项目将按市政府关于"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结果的通知,取消3家施工企业在哈从业一年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 文件执行,11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2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徐先生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A座)
联 系 人: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