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监察大队服装购置招标公告

规划监察大队服装购置招标公告

灵石县规划监察大队服装购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灵石县规划监察大队的委托,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询价采购 规划监 察大队服装 。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 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灵政采【2013】074号

二、项目名称: 灵石县规划监察大队服装购置项目

三、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四、招标内容:夏装短袖95件、夏裤95条、春秋装53件、防寒服59件;

五 、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满足上述参数要求的产品,必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否则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七、“三包”内容按国家规定办。

八、交货时间、地点:

1 、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全部到货;

2 、地点:甲方指定。

九、验收方式: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

十、付款: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请挂号件回复或密封(封口处必须标名项目名称及采购文号并加盖公章)送达《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并附经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十八项)、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电话等,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十二、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必须( A4 ),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顺序,必须统一编目、编码胶装成册, 《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除法人签字外,其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否则导致废标。

十三、询价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8:00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四、询价文件领取时 必须携 带以下 证件,第2-4项 复印件( 必须 加盖 投标人公 章 ) :

1 、法人或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2 、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

4 、税登记证;

十五、询价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100 元 (售后不退)。

十六、询价招标文件投递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前寄至或送达到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届时公开比价,按照综合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

十七、中标结果请投标人登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 灵石县政府采购网 查询。

地 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

联 系 人:郭先生、师女士

邮 编: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03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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