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已由衢江区人民政府以抄告单【20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本工程投资额约330万元,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属于低丘缓坡项目,本次招标为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招标范围为土地平整等,其中土方量约为8万m3,属于小型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衢州市范围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6.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3年11月24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3年11月25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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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录入信息

6.1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5日8:30 -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递交投标文件的手续,联系电话:****-*******

6.2投标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投标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 [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3年11月 24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

****************9">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9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2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或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不记名,4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25 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汪 电话:****-*******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4 日

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3 年 10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7第六章 图 纸8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0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已由 衢江区人民政府以抄告单【20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30万元,本工程投资额约330万元,招标人为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属于低丘缓坡项目,本次招标为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招标范围为土地平整等,其中土方量约为8万m3,属于小型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衢州市范围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6.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3年11月24 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3年 11月25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5、录入信息6.1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5日8:30 -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递交投标文件的手续,联系电话:****-*******。6.2投标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投标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 [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3年11月24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96.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2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或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不记名,400元/份,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25 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公告的开标厅。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衢州日报上发布。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汪电话:****-*******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11月4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135*****49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巨化路462号联系人:小汪 电话:135*****3321.1.4项目名称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1.1.5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施工,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2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衢州市范围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传真:****-*******)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25 日 9 时 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应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应修改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 6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6.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3年11月24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3年11月25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须知3.7.3条款3.7.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资料:1份(不分正副本)技术部分:1份(不分正副本)商务部分:1份(不分正副本)注: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前另行提供5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三项内容分别装订:商务标内容见投标须知3.1.1.1条款技术标内容见投标须知3.1.1.2资格审查标内容见投标须知3.1.1.3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投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的开标厅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投标人须知4.1条款规定(5)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投标单位签到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个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支票(不计利息)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 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10.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设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5.2条款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不实施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书)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2)交易员须携带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有一个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3)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席位费、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录入信息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或按招标公告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作为投标人)。注: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衢州招投标信息网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选址地点意见书文号: 10.14建设用地行政许可证证号: 10.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10.16勘察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岗位证书编号: 10.17设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书编号:10.18施工图审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10.19关于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到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10.20特别声明(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3年11月25日8:30时-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接收投标文件等手续,具体程序为①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厅,交易员将CA数字认证证书( USB KEY)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②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后,投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年金的请同时递交“市级投标单位预交投标保证金协议”或收据复印件)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接标手续③投标人相关人员签到,到公证处进行身份验证。(2)投标申请人必须按上述(1)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相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3)未交纳当月交易席位费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3年11月25日9:00时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交纳。(4)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 (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3年11月24 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办理入库手续。关于如何查看交易员CA证书的有效期,详见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企业信息入库栏”,联系电话:****-*******.详见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9(5)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现场开标的,将按照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工程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会议,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交。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1.10 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提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传真:****-*******)。1.11 分包本次投标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次投标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三部分组成。3.1.1.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2)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3)投标报价函;(4)投标总价(5)投标说明(总说明)(6)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承诺书11.3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资格审查表;(3)资格审查表中所涉及的入库资料原件,如有需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询标时使用;(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见格式);(5)衢州市区(市本级、衢江区、柯城区)以外企业提供《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6)交易员 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5)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7)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不予退还。(8)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0%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企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衢州市范围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目经理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5.3以上3.5.1~3.5.2所涉及的入库资料原件,如有需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询标时使用;3.5.4提交项目负责人无在施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3.5.5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注:以上3.5.1~3.5.2条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CA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3.5.4条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承诺;3.5.5条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各表按格式须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专用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资料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资料应分开包装,并密封,并在封套的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或“技术标”或“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或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书)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2)交易员须携带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有一个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3)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席位费、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录入信息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或按招标公告规定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作为投标人)。注: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证处工作人员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交易员资格及到场情况;(2)审核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情况;(3)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有效性;(4) 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标人的资格后审资料,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5)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资格后审结果。(6)公证处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标人的技术标,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7)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8)公证处工作人员启封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并根据招标文件检查商务标的份数和签署是否符合规定,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9)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标有效性进行评审。(10)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宣布商务标有效性评审结果;(11)工作人员根据商务标平分办法计算最佳评标价和商务标得分,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布商务部分评审结果;(12)评标委员会商讨必要事宜;(13)招标人代表宣布中标候选人;(14)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15)开标会议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5人),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不计利息)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如有)。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定标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市检察院和市监管办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3条款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衢州市区(市本级、衢江区、柯城区)以外企业须办理好《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和《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以投标函上的为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以投标函上的为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暂列金金额/元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内容承诺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投标价格1、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303.4159万元,2、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投标总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三者一致3、投标函中大写金额书写正确,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为通过式商务报价:100分2.2.2最佳评标价计算方法A、随机下浮率法最佳评标价的确定:(1)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随机在8.0%、8.5%、9.0%、9.5%、10%、10.5%、11%、11.5%、12%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2)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最佳评标价。(3)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说明: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或有效报价中没有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废除全部投标。注:最佳评标价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承诺书承诺书按要求承诺的为通过,未承诺或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技术标不予通过 [有一项不承诺或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包括关键字、句的错误或缺漏)或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偏差率等于0时,报价得满分;偏差率大于0时,偏差率每增1%,报价得分扣4分;偏差率小于0时,偏差率每减1%,报价得分扣2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偏差率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报价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 标程 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1.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开标厅现场抽签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最佳评标价计算最佳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已入库资料除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技术标进行评审;(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限价或标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最高限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资格审查资料评审;(2)技术标评审;(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4)评分结果。A4.2 技术标评审 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A4.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最佳评标价”。A4.3.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3.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A4.4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A4.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7汇总评分结果A4.7.1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7.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 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况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条款规定要求编制的;B1.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3.4.2条款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B1.8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B1.9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B1.10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书无效的。附件C:拒收条款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交易员未携带身份证或CA数字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3.投标文件未按3.7条款密封的。 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D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D1.评审程序D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75% 。(说明:但此处的下限仅作为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作为认定废标的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75%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成本评审工作,并作出评委会决议)。D1.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7)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8)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D1.3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D1.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D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或最高限价(如果有);(3)施工组织设计;(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8)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9) 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D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按附表D-1的格式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D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错报的子目,评标委员会在不改变总价的前提下,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漏报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不予修正。D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子目的价格;填写附表D-2,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或者标底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D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按附表D-3的格式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但总价不予改变:汇总分析结果,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D6.2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D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D7.2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D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D8.1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D8.2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D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如不符合要求的,以废标处理,不得修正。D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按附表D-6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总价不予改变,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对上述D3至D10条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附表D-7),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按附表D-7格式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本款中所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D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D-8的格式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衢江区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现已由乙方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工程施工承建工程1、工程量以甲方招标文件报价表为依据,工程单价以乙方投标报价表为依据。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结算单价为乙方投标单价×下浮率;2、乙方施工范围按甲方指定中标标段进行施工,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二、工程工期按投标承诺执行,要求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进场,承包总工期为日历天,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三、工程质量要求1、材料要求:工程用砂、骨料、块石、预制构件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水泥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材料质量保证单。2、技术标准执行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3、质量要求达到《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施工。4、乙方如出现质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返工,直至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全责。5、工程施工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施工,如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及放样定位线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6、施工过程中,如遇隐蔽工程时,乙方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隐蔽工程的验收须经甲方组织实地勘丈、验收签字,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该工程质量须达到投标承诺书中的质量等级,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8、工程竣工验收:本项目工程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提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和提供相关工程施工记录、质量资料和竣工图纸。具体验收标准和评定办法,根据《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制订,另行发文通知乙方。四、工程造价:1、工程中标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工程结算单价依据合同修正后结算单价计算。(修正结算单价:以乙方投标单价乘以乙方报价优惠率,本次优惠率为%)2、施工过程中如需改变设计方案和新增工程量时,须及时办理更改设计审批单及新增工程联系单。3、工程中标价为工程直接费,工程综合费率(税金、管理费)已计入投标单价,决算时不得重复计算。4、投标书中缺项而施工过程中的增项部分,有参考分项单价的参考标书中的有关分项单价,无参考分项单价的,根据乙方优惠率由业主编制结算单价。五、工程承包及付款方式:1、工程项目由乙方包工包料(全垫资)。2、付款方式:项目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工程质量符合区政府验验收标准,并经区级验收合格的,支付工程合同总价7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决算和审计部门审计后,再预付总中标价的20%,余额10%作为保质金,待保质期一年后退还(自审计决算之日起算,不计息)。六、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造成伤亡事故和损失等,均由乙方自己负全责。2、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搞好与当地群众及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关系。遇到纠纷,甲方协助乙方解决。七、违约责任1、中标后,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凭履约保证金发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一个月内仍未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单位,甲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并与投标中的第二名签订中标施工合同。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如不能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中标单位被终止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参加衢江区土地开发整理任何工程招投标。4、乙方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每半个月向甲方报送一次施工进度。及时填写各种施工资料,混凝土强度试压块须经甲方质检人员随机抽样并签字后进行试压。试压结果及时报送甲方。如未达到设计标号,由乙方自行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如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扣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完工奖励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的奖金。6、项目经理到位率必须达到80%以上,由业主方按月进行考核,重要工程部位(如桥梁等)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按缺勤处理。每缺勤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扣完不够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7、工期签证。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后第三天起计算,竣工日期以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期扣除非承包方原因产生的等待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量超过合同总价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可由业主签证,工期相应延伸。8、工程验收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扣除20%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否则扣除剩下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八、其它事项1、因设计变更和新增改变工程或不可预见的工程量项目,在投标中没有相应投标单价的按双方协商价结算。乙方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变动为理由改变对本合同的承诺和义务。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包括保质金)结清后失效。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区土地整理中心壹份。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 月 日附件: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保证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报价,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结合投标企业内部定额,结合市场信息、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情况,考虑综合成本及风险因素,综合测定自主报价。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内容应包括为了实现完成施工图纸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上述费用实际施工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的工期以投标报价函中的工期为准。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5投标报价的组成:本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对合同价的影响不调整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施工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5.1工程量清单分项计价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报价书中所列报价相吻合。5.2业主计算标底的依据: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取费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计取。材料价格、人工补价按2013年第期《衢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衢州市区的信息价及《浙江造价信息》正刊。6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329.7999万元,最高限价为303.415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应等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两报价不相等作废标处理。7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风险保证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无息退回。8人工费、材料费按衢住建建 [2012]127号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9投标人应进行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地理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材料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程造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第二卷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 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人民政府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标段名称)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RMB¥: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我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 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 1.1.2.4姓名:必须填写2工期1.1.4.3 日历天必须填写3缺陷责任期1.1.4.5按合同条款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按合同条款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按合同条款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按合同条款8质量标准13.1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按合同条款10预付款额度17.2.1按合同条款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按合同条款…………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开标会议、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我单位参加的衢江区周家乡诚后村(荒塘)低丘缓坡开发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1、质量方面: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你方扣除我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费用,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我方返修验收不合格,你方处以我方中标价10%的违约金,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安全生产文明方面:我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你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若因我方原因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你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3、项目班子到位率方面: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5万元违约金;五大员更换支付2万元/人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7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到一天扣200元,按月考核;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给予警告,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扣除全部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4、工期方面:我方必须按投标工期承诺时间完成,否则应视为我方违约。我方发生工期违约时,以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处以罚款,延期超过20天,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部分保证金全部扣完后可从其他履约保证金中调剂(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因你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我方不再要求增加费用。5、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我方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包括竣工图书面二份,电子版一份)的,将视为违约,你方处以我方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6、民工工资方面:我方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你方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我方若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并给你方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你方处以我方3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7、其他方面:我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你方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你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你方处以我方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以上条款我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按以上条款执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审查表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勾选)企业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 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证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勾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建筑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 □(勾选)或衢州市范围内土石方 级项目经理 □(勾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勾选)注:1、以上资格审查表中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CA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2、资格审查表中涉及的所有入库资料原件,如有需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询标时使用3、衢州市区(市本级、衢江区、柯城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提供《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后)。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项目负责人无在施工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1、我单位承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程等情况,如有隐瞒的,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2013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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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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