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能源审计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能源审计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能源审计竞争性谈判文件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拟开展能源审计,欢迎具有投标资质的公司前来竞标。
一、医院基本情况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位于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医院现有房屋建筑面积为45695㎡(含旧病房改造项目),住院综合大楼于2016年12月25日全面投入使用。
二、质量与服务要求
本次能源审计拟采用近五年的用能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1.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工作;
2.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规编制能源审计方案、计划,并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3.经现场测试、材料梳理等,形成能源审计报告送审稿,提交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重庆市卫健委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结合评审意见形成最终的能源审计报告,最终向院方出具经评审合格的能源审计报告5份;
4.结合能源审计结论,配合院方制定、完善节能整改方案。
三、现场测试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要求,做好现场测试计划,提前与院方沟通来院时间。现场测试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2.在现场测试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院方、中标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验收标准
1.能源审计报告内容须符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2.中标人须协助院方向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专项补助,最终以出具经市机关事务局组织的相关专家组审议通过的能源审计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志。
五、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为7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出视为废标),竞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竞标人报价应包含现场测试人工、编制、送审服务费、能源审计报告制作及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等与本次能源审计相关的所有费用。
六、款项支付及质保
能源审计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向院方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七、竞标人资质要求
竞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取得了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备案资质(以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名单为准),应当具备《重庆市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工程咨询类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
竞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受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情况(须有竞标人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
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
五、 标书内容
1.竞标单位的简介、企事业单位能源审计业绩(至少三个)、书面声明等;
2.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质量与服务的承诺;
4.竞标报价书应包括(第一次报价和第二次报价函按文件要求自行准备):总报价及报价说明。单价、总价及各项费用,是否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工作,竞标单位如有漏报,今后一律不补;
5.营业执照、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6. 能源审计方案。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竞标人公章。
六、 竞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竞标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确保竞标文件的真实、正确,并打印整理装订成壹份,由竞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装订密封后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送达,现场开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书视为无效
1.在谈判期间与我院谈判小组成员不正常接触;
2.未加盖单位公章;
3.竞标人使用虚假资料。
八、评审规则
(一)谈判小组对竞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后,与符合资格的竞标人进行谈判,谈判后符合资格的竞标人按文件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也须要总报价及报价说明。单价、总价及各项费用,是否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工作,竞标单位如有漏报,今后一律不补,第二次报价函必须盖竞标公司公章,第二次报价时递交)。
(二)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审采用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中标办法进行评审,以合格竞标人中最终承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成交价格=中标人的最终报价。
九、其它要求
1.竞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竞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3.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院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十、开标时间
2021年8月27日(周五),上午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十二、开标地点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基建办公室(现场开标)。
注:1.本次竟争性谈判为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形式,非招标组织形式。
2.参加竞标公司人员必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方能进入投标现场。
3.中标公司项目人员现场踏勘,测试、数据分析等工作进入院区,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
附件1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我, (姓名),作为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兹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代表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签署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授权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复印件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复印件处)
附件2 书面声明
致: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竞标人名称) 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受到过主管部门及协会的处罚,没有其他不宜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情况。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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