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关于淮安区北门大街南首门面房3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关于淮安区北门大街南首门面房3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北门大街南首门面房公开出租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关于淮安区北门大街南首门面房3年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HACQ-*******-01-HA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8/24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9/2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国资管理科 | ||||
批准文件 | 《关于请求公有房屋公开招租的报告》【2021】字195号 | ||||
出租人名称 | 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出租期限:3年租赁权;产权人: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产权证明:产权情况说明;地理位置: 淮安市淮安区府市口文化长廊南侧;类型:商业;建筑面积:20平方米;楼层:一层;电梯:无;水电:有;装修:简装;装修期赠送期限:无;现状:水电齐全;交通及配套:交通方便;承租押金:1000元;优先权: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其他:以现状为准。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E05-202106-00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国资管理科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23日 | ||||
租金估价 | 人民币0.432万元/年 | ||||
租赁期限 | 3年 | ||||
首年租金底价 | 首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0.432万元,三年不变。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标的出租为整体出租;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4、房屋押金:1000元。承租人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1000元的房屋押金。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资产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房屋租赁合同; 六、其他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二)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三)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原件扫描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指印),在网络报名时须以扫描件上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0、****-********、189*****236。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如被确认为承租人,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程女士(交易中心) | 孙先生(招租人) | ||
联系电话 |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意向承租登记表.doc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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