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某学校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10: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 | ||
预算金额 | ¥63.59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某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程程、孙月155*****919 |
项目概况
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07-G1743(2)
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受长春某学校委托,我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某学校教学场所教学条件改造项目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L07-G1743(2)
三、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改造部分教学场所教室地台,共计15个;更换教学场所桌椅及配属设施,共计双人课桌1182张,椅子2385把,靠背椅70把,实验用圆凳264把、教员休息室沙发10个(其中三人位沙发2个,水训楼、117车间各1个;单人位沙发8个,均配置在水训楼),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63.5920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需求。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备货、供货、设备搬运、施工、验收等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四)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供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九)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近三年(截止至开标当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诚信承诺书;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十)提供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为产品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符合本产品同种类的产品质量标准,且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须出具有效的具有产品厂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及供货保证承诺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08: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售方式: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13@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联系电话:155*****919。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3.参加政府、军队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供应商对参与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原件)。
(四)如投标单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单位进行补充、修改(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某学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程程、孙月
电话:155*****91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十二、开户行、账号
收款人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
行 号:********0752
2021年08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方式:闫程程、孙月155*****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标签: 改造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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