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评估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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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10:54

本院受理的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永昌、张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陈永昌名下位于威宁县草海镇水井湾巷63号(房产证号:(2020)0765)房屋一处的市场价格进行司法评估。 经网上摇号确认,本次评估机构为: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各方当事人若对该机构及摇号过程、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另,请该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本院外委办办理相关委托手续,逾期视为拒绝接受委托,本次评估另行确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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