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2008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21]08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1】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7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404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规模为4040平方米,项目建设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3300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4040平方米。新建建筑物包括:污泥泵房、提升泵房、混合液泵房、脱水机房、鼓风机房、高效沉淀池、加药间、变电站、MCC室、V型滤池和污泥干化等。新建构筑物包括:收集池、曝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生化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等,总投资额7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 3369 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设计,招标范围:项目建设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3300平方米,建筑物建筑面积4040平方米。新建建筑物包括:污泥泵房、提升泵房、混合液泵房、脱水机房、鼓风机房、高效沉淀池、加药间、变电站、MCC室、V型滤池和污泥干化等。新建构筑物包括:收集池、曝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生化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等。中标单位须完成前述全部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完成施工阶段的全部配合工作。总投资额16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9月22日 至 2021年12月2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凡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投标确认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秀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 3369 号
邮政编码:300452联系人:马良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宪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王工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8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马良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路 3369 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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