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停接任务)状态;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报价单位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报价。 6.报价单位满足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已完成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 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2章“报价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规定。 8. 报价总价不高于采购控制价323268元(大写:叁拾贰万叁仟贰佰陆拾捌元),其中:平面库 152185元,高架库1710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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