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BTJY08GCGK*******)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1〕252号文和师发改投资〔2021〕3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19.95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257.24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8GCGK*******-02-01

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2.2施工范围包括:石河子市动物园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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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贰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经验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揽的项目满足以下①、②任一规模要求: ①至少有一个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00万元的园林工程设计或园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 ②至少有一个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00万元的园林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成员联合满足或任意一名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园林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绿化、道路绿化、园林景观、公园、主题公园、景观提升、水生态、水体治理、海绵工程。 3.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贰家。 3.7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0:00:00至2021年08月29日 00:00:03

2.领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0时至2021年8月29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开标地点

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池子程

联 系 人:

朱海英

电 话:

****-*******

电 话:

130*****55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标签: 总承包 一体化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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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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