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支队格尔木支队机关和各消防站选取主副食供应服务商招标公告

消防救援支队格尔木支队机关和各消防站选取主副食供应服务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格尔木支队机关和各消防站选取主副食供应服务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格尔木支队机关和各消防站选取主副食供应服务商项目

预算金额:2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支队机关和各消防站选取主副食供应服务商项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一、供货质量要求

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是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新鲜蔬菜要保持新鲜品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干净无泥沙、无枯黄叶。所有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后再供应采购人。

肉类、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牛羊肉、猪肉要保持新鲜品质,符合国家卫生标注,要无注水,无病菌、无异味、无色变,供货同时提供检疫合格证。所有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后再供应采购人。

调料、干杂、其他副食品:包装类食品必须保证是新品,无腐烂变质问题,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不得使用小作坊生产产品或三无产品。散装类食品无霉烂变质,干湿适度。所有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后再供应采购人。所供成品类副食品不得少于1/3保质期。

水产品:鲜活类必须新鲜无异味未腐烂变质;冰冻类必须保证存储时间短,新鲜无异味未腐烂变质。

牛奶:要求为鲜奶,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供货流程

计划采购:采购人向成交人报送近2-3天供货需求,成交人按照配送需求清单确定的品种、数量,将需求副食品直接配送到采购人食堂,配送周期一般为2-3天配送一次。

2、应急采购:采购人执行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需立即补充给养时,将随时直接向成交人提出采购需求。

三、定价方式

由于副食品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确定成交人后配送副食品时,实行动态价格管理。成交人将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采购人不定时对副食品售价进行调查了解,若违反本询比采购文件及合同中关于价格的规定,如发现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并未按询比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报价结算,对其第一次警告时要求成交人整改;第二次警告时要求成交人停供整顿;第三次警告时终止合同,取消成交资格,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完成当年供货合同,以此类推。

四、响应要求

1、必须使用厢式货车配送,禁止运输其他任何货物。所载散装副食品必须按种类放入菜筐,摆放整齐后装入厢式货车,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严格做好自身和所供食材疫情防控工作,有必要的食材提供新冠检测报告。

2、所有拟派本项目的各类配送车辆需在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行驶证或车辆所有权证明、清晰的车辆照片。机动车行驶证中的所有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公司法人时,该车辆才能被认定为是供应商自有车辆。

3、配送的大宗食品由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量和时间要求及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成交人负责搬运至指定储藏室;生鲜蔬菜及肉类、鱼类等产品均通过专业分拣、保鲜冷藏确保配送品质。

4、采购人需为本次项目组建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工作能力必须满足项目需要,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配送人员随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

5、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就蔬菜水果提供有效的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肉类提供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羊定点屠宰证

6、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配送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完成当年供货合同,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7、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有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每年度至少培训一次。

五、验收要求

采购人验收时要严格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出厂日期以及食品的色泽、味道等,若存在异常,拒绝验收。由成交供应商、伙食单位司务长、经济委员会共同称量、并有三方共同在配货凭据上签字确认验收(配货凭据成交人与采购人各执一份,存根一份)。

2、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货或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换货或补齐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3次时,取消供货资格,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完成当年供货合同,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

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inghaijunyu@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5号

联系方式:穆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

联系方式:沙琛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助理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商 供应 主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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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君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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