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永安陵园烟尘净化焚烧炉设备招标公告

盐城市永安陵园烟尘净化焚烧炉设备招标公告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永安陵园管理处的委托,进行盐城市永安陵园烟尘净化焚烧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盐城市永安陵园烟尘净化焚烧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盐城市永安陵园烟尘净化焚烧炉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规格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3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在“盐城市民政局”(http://mzj.yancheng.gov.cn/)上发布。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以上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招标文件发放(获取)

投标人于2021年 9 月 17日15时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送到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qq.com)报名。

联系人:彭荣阳 ,联系电话:180*****018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2、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73@qq.com">邮箱********8@qq.com,同时必须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无疑问)提交给招标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七、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形式为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无息)。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20日 15时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建军东路86号景福大厦811室)。

九、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本询价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永安陵园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林

联系电话:189*****06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荣阳

联系电话:1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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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备采购 焚烧炉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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