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XHKK-GC-GKZB-21-0010

2.2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于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北务镇等3个镇,光伏组件安装在各村农户自家住宅的屋顶。该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6.4MW(二期),共计约 2000-3000 户。

2.4 招标范围

(1)项目开发及手续证照获取部分:负责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农户的开发,负责办理农户项目备案手续,项目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相关手续,负责办理完成电力质监手续(如有)。

(2)工程部分:负责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负责并网申请通过后在并网施工时所需的国网北京【顺义】供电公司提供的并网电表的取得及安装工作;负责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负责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场区的勘察和测量);负责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调试、验收、质保部分: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工作。

2.5建设/项目地点

北京顺义区

2.6计划工期

2021年9月15日开工;

2021年9月30日前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全部进场;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担任过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担任过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时30分—2021年08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

联系人:韩方、吴小雄

电话:***-********、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杨泽华、韩茹

电话:***-********、26

电子邮件:chinabrr10@1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附件内容。

招标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详见附件内容。

招标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分布式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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