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招标公告(SZJC2021-G-180)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招标公告(SZJC2021-G-180)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08-24】

项目概况

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G-180

项目名称: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切实保障6个月内完成苏州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项目建设。(硬件部分交货期为:60天)

服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新基建首次出现在中央层面的会议中。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苏州市积极响应,推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到2022年,基本形成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泛在高效、融合基础设施产业赋能广泛、创新基础设施要素集聚明显、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良好格局,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持续为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供给、新需求和新引擎。

基于硬件需求,“苏州北斗云”的预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子系统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苏州北斗云平台卫星信号接收增强站子系统

苏州北斗云平台卫星信号接收站

13

2

苏州北斗云平台卫星信号接收增强站子系统

苏州北斗云平台GNSS高精度卫星接收扼流圈天线

13

3

苏州北斗云平台卫星信号接收增强站子系统

苏州北斗云平台接收增强站建设与升级

13

4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载波相位差分终端

3

5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北斗安全监测设备及天线

3

6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GNSS/惯导组合导航设备

3

7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高精度定位平板设备

2

8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多系统手持高精度GIS采集器

1

9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高精度数据采集器

3

10

苏州北斗云平台高精度定位子系统

基于苏州北斗云计算平台的室外高精度地图采集及加工及生产发布

3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4,********6;咨询电话:139*****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云平台 公共服务 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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