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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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有效期:2021-08-25 至 2021-08-31
撰写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313
项目名称:沈河区教育网络基站运维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包括沈河区全区中小学设备维护、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保障、应用系统维护、网络故障应急响应等各项日常工作。项目需求必须全部响应,如出现无法响应、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沈河教育网网络维护及应用建设:包括通用设备及特种管理升级、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保障、应用系统建设、软件开发、网络故障应急响应等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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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研究中心及下设单位办公网络及办公设备维护:工作包括公用终端电脑和周边系统维护、门禁系统维护、会议系统维护、逆向密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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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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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所有信息平台数据做到定期备份,集中管理,可根据用户需求整合数据进行数据的二次挖掘,根据需求分析与统计。根据分析结果对现有的各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形势,向教育研究中心提供现有各平台的升级需求以及需新增应用服务的可行性报告,为教育研究中心提供数据支持。

(b) 负责对发生故障的服务器设备进行免费维修。监控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维护系统注册表,检查操作系统补丁状况,协助安装操作系统补丁,处理各类操作系统使用问题,监控记录和系统相关日志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各类服务器软硬件故障。动态管理服务器配置文档,并及时更新发生变化的配置项。定期对服务器维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供设备配置、升级建议。

(c)提供软件操作方面的电话支持;提供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安全性设置;实施系统增强和修补程序的分发、安装和测试;辅导掌握系统软件的基本操作,并给予技术支持;提供系统优化和性能调整。

(d)针对历史数据文档或压缩文件加密口令丢失时,提供逆向破译手段。并保证六位密码100%以上恢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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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光纤调整、网络切割、停电、设备检修等可预期的可能造成网络中断的情况,至少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信息中心报告。

(b)对于突发故障造成的中断,从中断发生为起点,最迟在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向信息中心报告(12小时内补书面报告),并在故障排除、网络恢复后电话报告。

(c)其它涉及网络安全、政治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故,必须立即向信息中心电话报告,并补书面报告。

(d)日常值班、节点巡检,必须形成书面报告备案,每月初根据上述报告,形成上个月的书面简报,向信息中心报告。

(e)每月底提交最新的网络情况表,包括IP地址、交换机端口使用情况、流量报告、审计报告等。

(f)每月底提交上月维护情况报告,包括防病毒情况、硬件维护及系统维护情况。

(g)每月底提交一份门禁系统维护情况表,包括最新的门禁权限表、变更登记表等。

(h)每月底提交一份网内保密关键部门、关键部位设备维护情况表。

(i)每月底提交一份硬件设备维护及费用清单。

(j)每月底提交一份应用系统建设报告,要求对现有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对应用修改和升级内容进行汇总分析。

要求:所提交的所有报告必须具有完整性、真实性,如果信息中心或相关部门、学校发现的问题未能在报告中体现,将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并相应扣除服务费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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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安全事件响应:原则上不允许发生安全事件,要求充分做好技术保障,在受到攻击等异常情况时,在半小时内响应,并通知信息中心相关人员。

(b)PC维护服务响应:要求自接到维护请求30分钟内进行响应,要求12小时内解决非硬件损坏的故障和服务请求,并且要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部分设备维护要求参照d保密要求)

(c)设备硬件损坏响应:原则要求在发生硬件损坏时,必须与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共同确定硬件故障是否损坏,同时垫资维修相关硬件设备,并在故障排除后恢复原来的正常网络结构和数据,更换损坏的硬件后旧部件必须返回信息中心,并作相关登记。

(d)保密要求:数据不得私自备份、复制、转移、删除、变更,未经相关部门领导的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任何非该要害部门的单位或个人。要求维护中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且维护人员不得私自备份,只能使用该保密部门的备份介质进行完全备份,发生故障的存储硬件如U盘、硬件、光盘、移动设备等必须交回信息中心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相关处理,不得私自带出或直接提交给设备供应商进行维护和更换。

(e)工作角色的要求:承担运维服务的单位要配合信息中心开展工作,对信息中心提出的技术要求和问题要进行耐心、认真的解答和处理。

(f)故障维修响应时间的要求: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修理、故障排除,如不能排除则需提供相关代替用品,直至排除故障。

4.培训要求:运维公司每学期对沈河教育研究中心及下设单位老师提供每学期至少两次当今主流的信息技术应用及教育信息化的相关培训。

5.信息化应用建设:对全区中小学设备做全面摸底调查(包括配置运行状况),形成专业性报告,开发统一的信息化维护管理平台。

6.沈河区二级站接入学校网络维护服务:针对沈河区二级站所接入的各个学校上报的网络问题、系统问题进行技术支持与维护,保证区内各学校的网络教学正常。

7.全区中高考考场及考试指挥部与教育部高清摄像头及网络连接畅通。

8.每学期对软件公司人员进行测评一次,测评满意率不足80%人员要求离场。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运维服务工作要求员工有相应的技术资质及工作经验(驻场配备至少5人)。

一 项目: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数据中心机房运维工作(配备至少4人)。

其中要求运维管理人员1人:具备国家承认的计算机高级项目经理资格;

网络运维人员1人:需具备计算机高级网络工程师资格;

高级系统维护人员1人:具备国家承认的计算机架构师资格;

系统测试人员1人:具备国家承认的计算机测试工程师资格。

沈河区教育局数据中心机房运维工作(配备至少1人):需要具备国家承认计算机项目经理资格。

1、负责相应的管理运维和服务工作。工作期间灵活调配技术人员支持,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2.运维人员责任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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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维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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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维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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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

资料的要求

1.要求有完善的基站运维项目管理服务资料,巡检制度等。

2.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及系统升级方案。针对特殊设备例如ASC必须有必要的设计及升级预案。

★其它

制定驻场人员、机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审核录用基站运维项目所要求的人员、等级证书。(入岗前需查看原件)

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二级站为70余所学校,教育局及中心各职能部门提供网络输出、教育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输出。为沈河区承载了一半以上的网络服务及办公平台服务,由于国家对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及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在保证基站良性运行工作中教育信息化的运维服务是重中之重,同时市教育研究院也有相关设备在中心基站内,由于业务的往来也需要承担着与市里的相关网络服务工作。 本项目以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二级站、沈河区教育局二级站及沈河区各中小学教育城域网和信息化设备为主要运维内容(包含教育城域网络、信息化硬件设备、办公设备、网站平台等),并兼对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沈河区教育局单位的办公网络、硬件设备提供基础运维服务。保证区内教育单位及学校办公设备,网络正常、稳定的同时,还要针对区内的教育信息化环境、教育研究服务功能的开展上按要求开发相对应的软件,为各类型考试提供网络安全保障,在沈河教育工作中起到积极促服务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以加密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未发送成功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邮件接收联系电话:王项东188*****400
2、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shczswzxk2021@163.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接收联系电话:王项东188*****400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
地址: 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408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先生
电话: ********5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 基站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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