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关于李金妹申请宝应县华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公告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关于李金妹申请宝应县华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公告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关于李金妹 申请宝应县华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公告
2021年08月24日 16:07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企业破产管理人:

我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的(2021)苏1023破申34号李金妹申请宝应县华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入册的一、二级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的机构中随机确定宝应县华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因该案属于普通案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于2021年8月30日16时前向我院书面报送询函回执(见附件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我院立案庭电子信箱(********81@qq.com),确认报名参加摇号。逾期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组):****-********/36 朱雨晨

监督电话:宝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督察室:****-********

扬州中院监察室:****-********

江苏省高院监察室:***-********

附件1: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附件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标签: 管理 清算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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