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指导站三年期经营权租赁 招标公告

残疾儿童康复指导站三年期经营权租赁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敦煌市残疾儿童康复指导站三年期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N0118QT210060产权子类型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2021-08-24挂牌截止日期2021-09-0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敦煌市残疾儿童康复指导站三年期经营权
标的概况位于敦煌市广至路60号(敦煌市残联一楼),面积约366平方米,内设特殊功能训练室7间,感知统合训练大厅1间,敞开式训练活动大厅2间,独立卫生间3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专业设施设备117台(套),水、电、暖、空调、网络、电化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配备齐全,可满足每年40-50名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任务。
标的现状目前,由敦煌市康宁残疾人康复中心使用。
租赁挂牌价(元)
600000.0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敦煌市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租赁标的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须由承租方自行维护修缮,租赁标的到期后要确保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若有损坏的,须由承租方自行修缮,无法修缮的须照价赔偿。

2.租赁标的仅限于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承租方须依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出租方要求规范使用,为残疾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

3.承租方在运营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的同时,须兼顾做好成人康复指导、信息咨询、知识普及等成人康复指导工作。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从事康复项目运营所需所有许可手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医疗资质或定点康复机构资质的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与。

2.须具备至少2名与项目相适应的康复资质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6日17时止。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1年9月6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本次租赁标的仅限于运营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以现状租赁,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相关约定为准),剩余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部分租金。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按违约处理,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租赁。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并按照《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从事经营活动,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运营期间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7.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及收费标准向出租方按时交纳。

8.租赁标的在办理移交时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1-08-24 09:00:00 至 2021-09-0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了解相关情况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租赁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60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21-09-06 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未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部分租金。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闫经理
咨询电话

****-******* 138*****795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
咨询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
技术支持-
网 站甘肃省产权交易所www.gscq.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租赁 康复 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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