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路大桥营运管理车辆招标公告

长江公路大桥营运管理车辆招标公告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营运管理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营运管理车辆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 项目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交公路发【2008】332号交公路发【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大桥项目办公室营运管理车辆招标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3年10月29日截止发售。由于MQCL-06标与MQCL-08标参与投标人少于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决定对MQCL-06标及MQ-CL-08标予以重新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并采取资格后审方法。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设置2个标段,采购设备及车辆的种类和数量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用途 数量 备注
MQCL-06 50T吊车 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等。 1台
MQCL-08 清障车 20T 具备托举、牵引、起吊等功能,能及时、快速清理事故、故障车辆。 1台
清障车 5T 具备托举、牵引、起吊等功能,能及时、快速清理事故、故障车辆。1台
车辆具体指标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交付地点均为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宝庆村马鞍山管理处养护科(205国道与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接口采石互通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车辆销售;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自2010年1月至今具备与其所投标段同类的车辆销售业绩。
3.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经国家发改委上牌公告、国税局免税公告(专用车辆)和国家环保公告,并通过国家3C认证,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检测报告;经销商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开具的合法唯一授权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最多可中2个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获得制造商为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该制造商不得采用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制造商及经销商的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如制造商授权2家及以上数量经销商采用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则其授权的该标段采用同型号产品的所有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马鞍山长江大桥项目办公室(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93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马鞍山长江大桥项目办公室(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9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MQCL-06标段2万元人民币,MQCL-08标段1万元人民币。
5.4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詹骏 纪厚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930号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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