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苑保障性住房41#、42楼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新东苑保障性住房41#、42楼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大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负责实施的新东苑保障性住房41#、42楼桩基工程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1】573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东苑保障性住房41#、42楼桩基工程
(2) 工期要求:35日历天
(3) 建设规模: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约8862米
(4) 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资金来源:自筹
(6) 项目编号:
(7)是否全程电子化:是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1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标段
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合同估算额(万元)
1 新东苑保障性住房41#、42楼桩基工程 桩基 新村路北侧、康平路东侧 约160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
(4)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2年10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6)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时间内登入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3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8日17:30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2)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305.00元。
3、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将原件送到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盖章):大丰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联系人:吕慧 联系电话:189*****260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今日小区内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张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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